近日,山东某食品公司收到了济南中院电子送达的(2021)鲁01民特1号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原本以为要经历数月诉累的担心也烟消云散。这是济南中院2021年审结的首起司法确认案件。
原告重庆某电子商务公司以山东某食品公司侵害其“火锅餐盒”外观设计为由提起诉讼。民三庭法官告知当事人,案件不用直接立案,可由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并进行司法确认,这种纠纷解决方式高效快捷,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双方当事人对如此方便快捷的调解方式非常关注及认可,最终选择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调解。民三庭速裁团队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向调解员讲解法律规定、传授调解技巧,全程指导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双方当事人共同提交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申请书后,民三庭依法作出确认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山东某公司在收到裁定书后立即支付了协议款项。该案从申请调解到确认协议再到履行完毕,前后仅历时14天。双方当事人对这种快捷的纠纷处理模式赞不绝口。
自繁简分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民三庭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和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吸收多家单位进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录,集中力量将适宜调解的案件化解于“诉前”,不断提升司法效能。自2020年以来民三庭已经审结了多起司法确认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编辑:朱孝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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