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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财政局在全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视频会议作交流发言
        发布日期:2021-09-27 15:47 信息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信息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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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全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培训动员视频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2020年全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成效,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2021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济南市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在交流发言中,局党组成员、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车夕奇以《深化制度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为题详细介绍了济南市财政局2020年“国评”“省评”参评经验与做法。

                “一套体系”明确目标,抓制度促规范。形成“1+5+17+N”制度体系,制定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供应商管理、采购人内控、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公开、政策功能五个方面的制度规定,出台17个政策性文件,实施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坚持立废结合,全面梳理政府采购领域政策规章,废止妨碍公平竞争的不适宜规定和做法。向市场公开《济南市政府采购正面负面清单》,正面清单4部分81项,鼓励各采购主体实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降低采购参与门槛,负面清单对采购参与主体的42类132项行为作出禁止。建立起线上线下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举报窗口,畅通供应商权益受损的法律救济渠道,有效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两端延伸”全程公开,抓监管促公平。数据赋能创新采购监管,综合运用信息系统控制、大数据分析、信息公开、信用评价、“双随机、一公开”等管理方式进行监督,通过行政监督室、电子监管平台开展实时监督、远程监督。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向采购前端和采购后端延伸,坚持实施“阳光采购工程”,济南市从2015年起推行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六公开”制度。向前拓展到采购意向公开,向后延伸至采购结果公开;采购单位公开政府采购合同、公开验收结果;开展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推进代理机构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定期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常态化公开,把政府采购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网融合”纵横贯通,抓流程促便捷。2018年实现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三单位网站数据互联互通。现已实现财政预算、采购管理平台、采购交易平台一网通办,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做到采购预算、意向公开、计划报备、代理协议签订、采购文件制定、采购文件获取、采购交易、电子签名、合同签订(电子签章)、履约验收、电子发票、国库支付、信用评价、线上质疑投诉、资产管理等,全部在线一网办理无缝衔接;取消投标报名,企业线上参与采购活动,无须实地提交纸质文件,无须抵达现场,电子采购文件免费在线获取,实现“零跑腿”;将合同签订时限压缩到10个工作日,资金支付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在全国率先实现CA“网上办理、免费包邮、快递送达”等一站式服务。

                “四个免除”减费增效,抓减负促活力。实行“四个免除”,免除投标报名,免除采购文件工本费,免收投标保证金,免除履约保证金,实现政府采购“零成本”。实施采购份额预留制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建立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预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30%。建立线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造性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新模式,发挥融资担保和第三方信用机构的专业优势,为供应商“增信”、为金融机构“分险”。


        编辑:李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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