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济南市第二十九批信访举报件共计83件(其中来电14件、来信69件)。截至10月3日,已办结56件,阶段性办结27件,未办结0件。其中,责令整改63家,立案处罚2家,问责0人。现予以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29批 2021年10月3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SD202109230066 | 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102省道庚辰钢铁公司宿舍,宿舍区院墙四周都是建筑垃圾,一直无人清理。 | 历城区 | 土壤 | 9月24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郭店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锦平一村、二村,庚辰钢铁公司宿舍外墙西侧和北侧。2017年郭店街道办事处根据《历城区郭董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补偿实施意见》(历村改郭董建指字〔2017〕1号)进行郭店十村整合,锦平一、二村在拆迁范围内,反映的建筑垃圾是拆迁建筑垃圾。截至目前,仍有少数村民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工作仍在进行中。 2.郭店街道办事处对拆迁建筑垃圾采用覆盖防尘网、喷洒抑尘剂、撒草种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现场大部分拆迁建筑垃圾已长满杂草灌木。 | 基本属实 | 历城区政府责成郭店街道办事处待拆迁工作全部完成后按照程序对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合法处置。 | 已办结 | 无 |
2 | D2SD202109230072 | 济南市平阴县洪范池镇苗海村,2020年12月村书记等人在村西北侧山体开采石头,造成山体生态破坏,济南市园林局3月9日到达现场后要求恢复山体,恢复山体后,村书记又在3月11日在村西北侧及西侧耕地内使用机械挖土,造成耕地破坏,至今未恢复。 | 平阴县 | 生态 | 9月24日,平阴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洪范池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苗海村村西北侧山体上现存有一处历史上形成的石窝。2020年12月5日至14日,苗海村村委雇用施工队就地取材对村内道路、村部建设等公益事业工程进行整修。2021年3月9日,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县自然资源局、洪范池镇政府、苗海村共同到现场核查并认定就地取材进行修整的行为不存在销售牟利行为,同时要求该村对原石窝进行恢复治理。2021年3月11日,洪范池镇政府对苗海村村西北侧山体石窝进行了恢复治理,因石窝山体恢复需要种植土回填,经村两委研究并征得土地承包村民同意,取用村西北方向地势较高、与周边地块落差较大、不利于耕种的耕地土层用于山体修复,截止2021年3月23日,已完成客土5000余立方米,整治修复已完成。取土后,原有地块耕作层未破坏,仍属于耕地性质,现已耕种农作物,不存在破坏耕地、至今未恢复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平阴县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局、洪范池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县自然资源局严格禁止各类无合法手续的开采行为,对发现的非法开采行为,严格依法处理。 2.县自然资源局、洪范池镇政府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将此区域列入重点巡查区域,加大对举报件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防止出现破坏山体、非法开山采石行为。 | 已办结 | 无 |
3 | D2SD202109230060 | 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3266号,铅笔厂片区拆迁时,房顶上落了大量建筑垃圾。 | 槐荫区 | 土壤 | 9月24日,槐荫区政府组织振兴街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为山东省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院内东南角有一处三层楼房,楼顶有部分建筑垃圾,约6立方米,是该单位2019年自行拆除楼顶违法建筑物所遗留的建筑垃圾,非铅笔厂片区拆迁时造成。 | 部分属实 | 槐荫区政府责成振兴街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采取以下措施:
1.振兴街街道办事处要求学院立即对楼顶残留建筑垃圾进行清除,学院已于9月29日清运完毕。 2.加强部门联动,举一反三,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 已办结 | 无 |
4 | X2SD202109230193 | 举报人对于受理编号X2SD02109020036的调查核实情况有异议。投诉人认为,33平方米和6平方米耕地上的建筑未拆除,也没有复耕。 | 市中区 | 生态 | 9月24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党家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2012年,梁某某非法占用591平方米集体未利用地、6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王某非法占用545平方米集体未利用地、33平方米耕地建设房屋。二人将以上房屋租赁给济南南山众炫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做办公培训房。33平方米和6平方米耕地上的建筑物共涉及培训房的部分主体及附属建筑物三部分:一是与房屋的西北角相邻的6平方米建筑物;二是与房屋的东南角相邻的20平方米简易棚;三是房屋东北角的13平方米区域。其中6平方米建筑物和20平方米的简易棚已拆除完毕,占用的土地已恢复耕地功能,具备了耕种条件。房屋东北角的13平方米区域为房屋主体承重墙梁部分,直接拆除会造成房屋整体坍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 部分属实 | 市中区政府责成党家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采取以下措施:
1.9月24日,党家街道办事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制定未拆除区域施工拆除方案。 2.党家街道办事处10月30日前组织相关单位制定施工拆除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拆除并恢复占用土地的原有功能。 3.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严查违法建房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D2SD202109230064 | 济南市莱芜高新区中舜鲁中国际小区,换热站在4号楼1-3层,运作时产生噪音,严重扰民。 | 莱芜区 | 噪音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鹏泉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中舜鲁中国际小区于2007年开始建设,2014年建设完成,已通过五方责任主体(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验收。该小区换热站位于4#楼地下一层,一层和二层为商铺,三层以上为住户。因未到采暖期,换热站未运行,无噪声产生。换热站内设备管道用隔音棉做了隔音处理,换热设备为老式循环水泵。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会对一层、二层商铺产生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鹏泉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采取以下措施:
1.物业公司已于9月25日将老式循环水泵全部更换为低噪声高效能水泵,更换变频动力柜,并增设隔震元件,最大限度减小噪声对居民生活影响。 2.责令物业公司在冬季供暖期,加强巡查,加强设备运行管理,落实隔声减振措施。 | 已办结 | 无 |
6 | D2SD202109230059 | 济南长清区马山镇西太平村干部邢某海,在2019年土地冻结的情况下占用村南的耕地建设厂房。 | 长清区 | 土壤 | 9月24日,长清区政府组织马山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邢某海,马山镇西太平村村民,2003年8月至2018年8月担任马山镇西太平村党支部书记。 2.2017年6月,因马山镇全域保护拆迁安置项目,西太平村土地实施冻结。 3.2016年6月,邢某海非法占用村南耕地建设厂房一处,占地面积1916平方米,建设面积1200余平方米。同年12月16日,原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对其违法占地建设厂房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国土资罚字〔2016〕第6193号):责令邢某海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916平方米耕地退还给西太平村村民委员会,自行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罚款47900元。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其他处罚内容未履行。2017年8月21日,原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长清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年10月26日长清区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2017〕鲁0113行审77号),裁定由马山镇人民政府对上述建筑物组织实施拆除,2021年6月10日已拆除完毕,恢复土地原状。 | 基本属实 | 长清区政府责成马山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加强监管,防止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发生。 | 已办结 | 无 |
7 | X2SD202109230135 | 高新区世纪城一期2号楼沿街楼,茶叶纯浆豆腐及千层火烧、临沂糁馆、韩国炸鸡、香城熟食、别来无恙炸串铺,油烟直排,影响住户生活。 | 莱芜区 | 大气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鹏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莱芜高新区审批服务部、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世纪城一期2号楼沿街楼为商业楼,有6家店铺,分别为临沂糁馆、韩国炸鸡、香城熟食、别来无恙炸串铺、茶叶纯浆豆腐及千层火烧,其中临沂糁馆、韩国炸鸡、香城熟食、别来无恙炸串铺产生油烟。茶叶纯浆豆腐及千层火烧2家店铺不产生油烟。 2.现场检查时,上述四家产生油烟的单位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有清洗记录,通过专用烟道向公共区域排放。 3.9月28日委托有资质检测公司对上述4家涉及油烟的餐饮店进行监督性检测,10月1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 | 部分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鹏泉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莱芜高新区审批服务部、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对4家餐饮单位(临沂糁馆、韩国炸鸡、香城熟食、别来无恙炸串铺)油烟净化设备检查力度,督促其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X2SD202109230106 | 村主任白某华毁坏济青高速路边绿化树300余棵;村委委员吴某父亲吴某厚毁坏刺槐林,盗卖砂石,破坏生态环境。 | 钢城区 | 生态 | 9月24日,钢城区政府组织棋山国家森林公园发展服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村主任白某华毁坏济青高速路边绿化树300余棵”问题。白某华2021年5月当选钢城区棋山国家森林公园红崖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信访反映位置位于341省道以南、济青高速路以北,属于济青高速公路征收范围,该地块原为空地,无绿化树种植,2014年3月起,辛庄街道裴家庄村民任某刚在此处陆续种植60余棵景观松。经实地走访查看,附近济青高速路两侧征收范围内普遍种植景观松,未遭到破坏,无毁坏绿化树现象。 2.关于“村委委员吴某父亲吴某厚毁坏刺槐林,盗卖砂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吴某2021年5月当选钢城区红崖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反映位置位于红崖村南,2018年12月,吴某与村委会签订期限30年的荒山承包合同,2019年5月,吴某准备在承包荒山种植黑松,委托辛庄街道团圆坡村民赵某平整土地,赵某在吴某不知情情况下,私自盗采该处山砂售卖。该处为荒山,没有种植刺槐等林木,赵某在此处违法开采山砂共848.9立方米,没有毁林行为。2019年7月15日,区自然资源局对赵某下达处罚决定书(济自然规划罚字钢城〔2019〕第25号),处以罚款9300元,赵某已于当天缴纳全部罚款。现场核查,该处现状与2019年赵某开采山砂后现场情况比较,无新开采、破坏迹象,经查阅区自然资源局执法记录,也未发现吴某厚毁坏刺槐林、盗卖砂石、破坏生态环境的处罚记录,未发现其它人员毁坏刺槐林、盗卖砂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 部分属实 | 钢城区政府责成棋山国家森林公园发展服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对红崖村周边区域监管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无 |
9 | X2SD202109230149 | 2020年12月31日,济南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对平阴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孝直养殖基地张小山育肥场项目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济平环建审〔2020〕134号):
1.环保安全距离的问题。建设的养殖场建筑物离我的房子距离不足50米。 2.批建不符,未批先建的问题。济南市环保局批给平阴东方希望公司2个环评,到底以哪个环评为准,哪个环评有效? 3.房屋居住属性,环境敏感点的问题。张小山村已实施搬迁,旧址不再是以居住为主要功能,规划为耕地,不再是农村居民点用地,但目前仍有人居住。 | 平阴县 | 其他污染 | 9月24日,平阴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畜牧事业发展中心、孝直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环保安全距离的问题。建设的养殖场建筑物离我的房子距离不足50米”问题。 ①平阴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孝直养殖基地张小山育肥场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孝直镇张小山村,总占地面积123728.5平方米,建成后形成年出栏育肥猪12.5万头的养殖规模。经调查核实,距离信访人房子不足50米的建筑物为养殖场职工食堂,产生异味的单元与该住户最近距离300米。 ②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相关要求,平阴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孝直养殖基地张小山育肥场环评文件预测的该项目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厂界外最大落地浓度均不超标,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③根据《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距离村庄、居民区、公共场所、交通干线500米以上,该项目500米范围内的村庄为张小山村,该村已于2014年完成搬迁,该村旧址所在地土地性质已调整,不再属于“村庄、居民区”。 2.关于“批建不符,未批先建”的问题。 ①该项目环评设计养殖规模为年出栏育肥猪12.5万头,主要建设内容为猪舍、堆肥车间、生活楼、料塔、污水处理站、无害化处理车间、沼气发电机房、锅炉房、备用发电机房、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项目实际建设了猪舍、料塔、生活楼、备用发电机房及污水处理设施,均在环评文件评价范围内,不存在批建不符合问题。 ②该项目于2020年7月31日取得环评手续,8月21日开始平整场地,9月28日开工建设,12月31日取得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批复,不存在未批先建问题。 3.关于“济南市环保局批给平阴东方希望公司2个环评,到底以哪个环评为准,哪个环评有效?”问题。平阴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孝直养殖基地张小山育肥场项目于2020年7月30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报送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2020年7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了审批(济平环建审〔2020〕86号)。因该项目养殖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由12.5万头变更为6.25万头),2020年12月30日,平阴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重新向平阴分局报送了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2020年12月31日,平阴分局依法对重新报批的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济平环建审〔2020〕134号),原批复(济平环建审〔2020〕86号)作废。该项目原批复(济平环建审〔2020〕86号)自批复日2020年7月31日生效,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济平环建审〔2020〕134号文件为该项目有效环评批复文件。 4.关于“房屋居住属性,环境敏感点的问题。张小山村已实施搬迁,旧址不再是以居住为主要功能,规划为耕地,不再是居民用地,但目前仍有人居住”问题。 ①根据《孝直镇张小山村搬迁入住驻地社区实施方案》,2014年张小山村整村搬迁入驻孝直镇驻地社区。2015年张小山村完成旧村土地复垦,并顺利通过了原市、县国土资源局验收。该村旧址所在地土地性质已调整,不再属于“村庄、居民区”。根据相关规定,张小山村不再是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不是环境敏感区。 ②张小山村共有70户群众,2014年69户完成了搬迁安置,1户因对社区搬迁政策存有异议拒不搬迁。为了进一步降低对该住户的影响,该项目环评仍将该村唯一未搬迁户作为环境保护目标加以分析,同时平阴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调整了平面布局,将洗消中心调整至养殖场内,尽最大可能远离该住户。 5.2021年2月24日,张小山村唯一未搬迁户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作出的《平阴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孝直养殖基地张小山育肥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21年4月22日,济南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关于《平阴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孝直养殖基地张小山育肥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济平环建审〔2020〕134号)的行政行为。 | 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 |
10 | X2SD202109230224 | 举报人于2021年9月16日写信反映村干部孙某勇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对处理结果大失所望,称几万方渣土、黄泥仅拉出去8车总共百余方,换成一句都已移除。 | 天桥区 | 土壤 | 9月24日,先行区管委会组织大桥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9年9月司家村已全部拆迁,孙某勇曾在村西倾倒渣土4车,被原村委干部现场查住,并要求其清运所倒渣土。2021年4月22日,接群众举报,确认鲁AU1600车辆在村西倾倒建筑垃圾6车,村南倾倒建筑垃圾4车,无黄泥,该车隶属于济南烨辉运输有限公司,车主为孙某勇。 2.2021年6月22日,大桥街道办事处责令孙某勇对倾倒的渣土进行清运,已清理完毕。2021年6月28日,先行区综合执法办公室对济南烨辉运输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济转先综执城执处字〔2021〕第20号),于2021年8月2日履行处罚完毕。 3.2021年9月19日、9月24日,大桥街道办事处对村西、村南现场进行查看,未发现建筑垃圾。 4.9月26日,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案件督查组对村西、村南进行案件现场督查核查,核查情况与先行区管委会上次回复基本一致。 | 部分属实 | 先行区管委会责成大桥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违法现象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1 | X2SD202109230068 | 平阴县锦水丽景小区9号楼1单元101室业主,2017 年私自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占用其房屋南紧邻的约100平方米小区绿地。投诉人认为该处绿地为小区业主共有。 | 平阴县 | 生态 | 9月24日,平阴县政府组织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榆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锦水丽景小区9号楼为济南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二期工程,该楼房2015年交付使用,该楼1单元101室业主为贾某,于2016年入住。 2.经查阅有关资料,贾某2016年购买该商品房时,由于其购房价格高于相邻户,开发商济南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其签订了一份《一楼小院附加协议》,约定赠送小院一个,面积约97平方米,当时小院裸露未绿化。经现场查看,该小院四周有约一米高挡土墙,沿挡土墙设置竹篱,内设有花篱、花坛等,院门外有约6平方米木质雨搭。 3.业主贾某已于2021年9月26日将围挡设施自行拆除完毕。目前该处绿地已由开发商整改恢复完成。 | 属实 | 平阴县政府责成县城市管理局、榆山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对该小区的巡查、监管,杜绝类似占用行为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2 | X2SD202109230195 | 济南市莱芜区,苗山镇苗山二村,村民叫朱某宏,有一车间租给一个淄博人,常年生产玻璃微珠,生产微珠,需要炭黑和石墨粉,经过烧制用水冲洗,石墨粉跟炭黑四处乱飘,洗刷珠子的水排到深井里,在洗刷时还用硫酸。 | 莱芜区 | 大气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苗山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2021年5月,穆某某(淄博市人)租赁苗山二村村民朱某宏车间,从事玻璃微珠加工,2021年8月建成投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石墨、炭黑粉尘,玻璃微珠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位于车间北侧,约40立方米)循环使用,不外排。主要生产设备为电炉、滚筒机、清洗机等。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现场存有部分原料和产品,未发现有污水外排迹象。厂区周边有一自用水井(车间南侧50米处),原为朱某宏生活用水,后朱某宏搬离此处于2018年6月停用。生产工艺中不涉及用硫酸洗刷,现场未发现硫酸。 | 基本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苗山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因无法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业主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原料和产品。2021年9月25日已清理完成。 2.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单位9月29日对水井取样进行检测,预计10月8日出具检测结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 | X2SD202109230243 | 济南市园林局主管龙泉公墓内部管理不善污染山体环境的问题。龙泉公墓位于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龙鼎大道西蒋峪和苑东400米,主管单位为济南市园林局。该公墓长期以来内部管理混乱,整个墓区没有一个垃圾箱,每逢清明等祭扫日期,由于没有统一垃圾倾倒地点,扫墓遗留的物品被当故垃圾随意丢弃。近两年,靠近龙驰路的一侧被围挡之后,路旁公厕居住了一名男性老人,名为管理员,实则与拾荒者无异。围挡内成为了他囤积垃圾的场所,同时在墓园山林随意放养,如不治理,会对孟家水库水体进行污染。 | 历下区 | 生态 | 9月24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龙泉公墓位于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龙鼎大道西蒋峪和苑东400米,主管单位为济南市园林局”问题。龙泉公墓实际由龙洞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主管单位不是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属于历下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具备合法审批手续,于1999年投入使用,共有墓穴7000余处。 2.关于“该公墓长期以来内部管理混乱,整个墓区没有一个垃圾箱,每逢清明等祭扫时期,由于没有统一垃圾倾倒地点,扫墓遗留的物品被当做垃圾随意丢弃”问题。公墓配有工作人员6名,专职负责墓区内部管理。垃圾桶共15个,其中11个垃圾桶破损严重。现场有多处成堆的祭祀垃圾,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3.关于“近两年,靠近龙驰路的一侧被围挡之后,路旁公厕居住了一名男性老人,名为管理员,实则与拾荒者无异。围挡内成为了他囤积垃圾的场所,同时在墓园山林随意放养,如不治理,会对孟家水库水体进行污染”问题。所述男性老人为公厕管理员的父亲,将平日捡拾的废品堆放在公厕西侧围挡内,圈养了6只鸡和6只鸽子。墓园与孟家水库距离约100米,无排水管线接入该水库,围挡内的废品和圈养行为不会对水库水体造成污染。 | 基本属实 | 历下区政府责成龙洞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城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龙洞街道办事处督促公厕管理员自行清理废品和饲养的家禽,已于9月28日完成;同时,督促引导公厕管理员做好环境保洁工作,保持公厕周边的环境卫生。 2.龙洞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为公墓新增30个垃圾桶,并督促公墓管理人员清理墓区垃圾及11个破损的垃圾桶,已于9月28日完成。 3.龙洞街道办事处督促公墓工作人员规范公墓管理,及时清理墓区垃圾,保持墓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已办结 | 无 |
14 | X2SD202109230045 | 济南市钢城区金雷风电的除尘灰、粉尘污染,喷漆异味扰民,影响居民生活。 | 钢城区 | 大气 | 9月24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里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金雷风电实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包括老区、新区两个厂区。 ①老厂区位于里辛街道张家岭村双泉路东,距离最近北赵小区约400米,为年产8000支MW级风电主轴铸锻件项目,2018年12月由原莱芜市钢城区环保局审批,2020年4月通过环保设施竣工自主验收,2020年7月通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2021年5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50t电弧炉、1座50t-LF钢包精炼炉、1座50t-VD真空精炼炉、2条模铸生产线等设备。 ②新厂区位于钢城经济开发区莱芜钢铁精深加工产业园,距其最近的居民区是里辛街道郑王庄村,约360米,为重型装备精密轴类加工基地项目,建设重、轻型涂装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施,2015年8月由原莱芜市钢城区环保局审批,重型涂装线2017年8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批复,轻型涂装线2018年5月通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2019年12月通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金雷科技股份公司所有项目已办理排污许可证。 2.关于“除尘灰、粉尘污染”问题。 ①老厂区8000支MW级风电主轴铸锻件项目所有炉型以电、天然气为能源。电弧炉除尘采用“第四孔+屋顶罩”收集,LF钢包精炼炉除尘采用半密闭罩收集,两个炉各用一套除尘系统,负压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VD真空精炼炉冶炼产生的烟尘由真空系统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熔炼、锻造、抛丸、砂处理、砂再生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老厂区共30个污染物排放口,24个排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6个排放口污染物仅为颗粒物。该项目电弧炉、精炼炉产生除尘灰属于危险废物,用吨袋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密闭贮存,其他粉尘收集存放于固废库房。 ②新厂区产尘环节包括打磨、重型和轻型抛丸、重型和轻型喷锌。打磨废气经滤筒过滤除尘器处理,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5个排气筒排放。 ③2021年9月委托山东华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自行检测,2个厂区所有排放口以及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熔炼工序电弧炉1号除尘排放口2020年9月安装在线监测,经查阅其在线监测数据,颗粒物日均值均达标。现场核查时老厂区、新厂区各项目正常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及周边未见积尘。 3.关于“喷漆异味扰民,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①老厂区项目中无喷漆工序。 ②新厂区项目喷漆工序分为重型涂装线及轻型涂装线。油漆、固化剂等原料仓库配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漆房内各工序均在密闭空间进行,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油漆混合物等存放于危废暂存间。经查阅2021年9月山东华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该项目涂装线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符合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相关要求;2020年10月新区1号重型喷涂排放口、2号轻型喷涂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经查阅在线监测数据,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日均值均达标。现场核查时该厂区正在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无明显喷漆异味。 | 部分属实 | 钢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里辛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里辛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督促企业加大厂区保洁频次,抑制扬尘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5 | X2SD202109230164 | 济南市市中区民生大街35号居民反映楼上有一家无证经营的小饭桌在此经营已长达一年,每日极其喧嚣,严重噪音扰民。 | 市中区 | 噪音 | 9月24日,市中区政府组织杆石桥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小饭桌为喜洋洋小饭桌,负责人冯某某,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是2020年10月,经营地址:民生大街35号4单元103室、303室,103室为学生用餐的房间,303室为学生中午休息的房间。学生大约40人,存在大声喧哗问题,对周边住户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2.因该小饭桌经营场所为居民住宅楼,经营资质不符合住改商规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于2021年3月22日撤销其经营资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杆石桥街道办事处要求其在妥善解决学生后续问题后,于2021年6月底前停止经营。目前,该小饭桌仍正常经营。 | 属实 | 市中区政府责成杆石桥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消防大队、区城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9月25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小饭桌无照经营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9月29日,杆石桥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消防大队、区城管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该小饭桌依法予以取缔。 | 已办结 | 无 |
16 | X2SD202109230248 | 莱芜高新区九色花塑料包装公司气味难闻,厂周边的小厂子污染也很严重。 | 莱芜区 | 大气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鹏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莱芜高新区企业服务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高新区九色花塑料包装公司”实际名为山东九色花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鑫程工业园,主要从事塑料包装印刷,该企业于2021年1月停业关闭,现厂房由莱芜市恩福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租赁。主要从事地毯地垫及除草布生产,于2021年7月取得环评审批(莱环报告表〔2021〕27号),目前处于建设阶段。 2.与该厂相邻50米的企业有莱芜市天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宝艺轩家具有限公司。其中,莱芜市天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无纺布生产,不纳入环评管理范围,2021年5月完成排污登记。生产工艺为针刺和物理压膜(不加热),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无异味产生环节。山东宝艺轩家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木制家具生产,环保手续齐全,2021年4月完成排污登记。污染物主要是木料开料、刨料、开榫凿眼、起线打圆、打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生产设施及窗台存在少量粉尘积存,无异味产生环节。 | 部分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鹏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山东宝艺轩家具有限公司提高生产环节粉尘收集效率,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2021年9月28日,委托检测单位开展废气监督性检测。10月7日出具检测结果。 2.加强对该区域企业的日常监管,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性检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 | X2SD202109230046 | 钢城区志同铸造厂生产生铁,烟囱经常冒黑烟。 | 钢城区 | 大气 | 9月24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里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钢城区志同铸造厂生产生铁”问题。反映的钢城区志同铸造厂实为莱芜市志同铸造有限公司(原名为莱芜市鑫鑫铸造有限公司),位于里辛街道玥庄村南,该公司12000t/a精品铸造项目2009年10月由原莱芜市钢城区环保局审批,2010年12月投产,2011年12月至2017年2月因经营问题停产多次,2018年3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该项目占地约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座6t/h冲天炉及砂型铸造车间,以焦炭为燃料,以钢渣、脱硫渣等为原料,熔炼后加工生产铸造件,设计产量为铸造件12000t/a,生产工艺包括制模造型、融化、浇铸、抛丸、机械加工等。经询问业主和调阅生产记录,项目产品全部为铸造件,没有生铁生产,经查该企业账目,也未发现其销售生铁记录;里辛街道办事处和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在日常检查和9月24日现场检查中,均未发现该公司生产、销售生铁行为。 2.关于“烟囱经常冒黑烟”问题。该项目冲天炉废气通过炉内加石灰石脱硫、重力除尘及布袋除尘处理后进入热风炉,热风炉废气经过水喷淋、降温、布袋除尘、钠碱法脱硫处理,出铁口废气、原料上料工序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处理,浇铸废气通过UV光氧一体机处理,抛丸工序2017年5月外协,不产生废气。冲天炉排放口2020年6月安装在线监测,经查阅在线监测数据,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日均值均达标;2021年6月山东开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该项目检测报告,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达标排放。现场核查该项目正在生产,厂区无抛丸设备,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烟囱冒黑烟现象。 | 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 |
18 | X2SD202109230167 | 历下区财富花园三区,北边有一地球站,位于转山西路与经十路交汇处向东两百米路南,离小区直线距离5、6十米,不符合地球站与居民区电池辐射距离相关国家规定要求。 | 历下区 | 辐射 | 9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历下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地球站位于历下区经十路10698号,1994年1月1日投入运行。国家现行的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未对地球站电磁环境安全防护距离作出要求。2021年6月11日、2021年9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二次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该地球站周边电场强度、功率密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历下区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督促山东广播电视台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 2.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 | 已办结 | 无 |
19 | X2SD202109230035 | 遥墙办事处苏新村西侧600米,违法占用农田建一养鸡场约7000平方米,粪便常年处理不当,地下水遭到严重污染。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水 | 9月24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区发展保障部、区建设管理部、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遥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违法占用农田建养鸡场问题。信访反映的是高新开发区临港好伟养鸡场,经营者为苏新村村民苏某杰,位于苏新村西600米处,总占地面积约5700平方米,有东西两处大棚,现存栏蛋鸡6万余只,地类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2016年2月该养鸡场开始建设,当年建成东侧大棚(约2000平方米)、消毒室(约122平方米)、精料库(约135平方米)。2017年年底建成西侧大棚(约2000平方米)及粪污存储池(约400平方米)。2016年3月,苏某杰向原历城区临港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申请面积5283平方米,经临港街道办事处国土、畜牧等部门同意后,临港街道办事处于2016年5月向历城区政府申请设施农用地备案,但因区划调整等原因未予设施农用地备案。2016年10月,原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养鸡场先期建设消毒室、其他设施及硬化地面的非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济国土资罚字〔2016〕第5625号),责令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处罚款8202元,因当事人未全部履行义务(已缴纳罚款),市国土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5月经法院裁定由高新区临港街道办事处(高新区临港街道办事处已于2018年8月合并到遥墙街道办事处)拆除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裁定面积为328.1平方米,现已拆除看护房第二层,建筑面积约132平方米,剩余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还未进行拆除。该养鸡场全面建成后,2018年苏某杰补办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和山东规模化养殖登记备案。 2.关于粪污处理不当问题。养殖场按照防雨、防渗、防漏的“三防”标准,于2017年3月,建设与养殖规模配套的粪污存储池,约512立方米。经查阅养鸡场来往资料,该场与苏新村村民张某利签订粪污购销协议,由张某利定期清运粪污,出售至唐王等周边蔬菜、草莓种植业户,进行还田利用。 3.关于地下水污染问题。9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养殖场周边2处灌溉用水井进行检测,氰化物、氨氮、化学需氧量结果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 部分属实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区建设管理部、遥墙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建设管理部、遥墙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10月20日前制定该养鸡场相关整改方案。 2.遥墙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12月31日前拆除法院裁定非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并达到复耕条件。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 | X2SD202109230231 | 天桥区巴黎花园小区北边是火车道,每天大量货运车昼夜不停运行,噪声污染严重。 | 天桥区 | 噪音 | 9月26日,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会同天桥区政府、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胶济铁路于1904年竣工通车,建国后至2008年陆续进行了增二线、电化改造和增四线工程(即胶济客运专线工程),是我国铁路路网干线,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05年4月6日,原国家环保总局以《关于改建铁路胶济线电气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5〕305号)对项目现状电化工程环评报告进行了批复;2006年3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审〔2006〕99号《关于改建铁路胶济线增建四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项目增建四线环评报告进行了批复;胶济铁路电化工程和增四线工程均未改变此路段线位、也没有增加线路,仅实施了现状电化改造。目前胶济铁路日通过货运列车约20对,铁路部门已在巴黎花园小区处铁路路基设置了声屏障,桥梁侧因受桥梁结构安全、谐振强度等影响,若设置声屏障会对铁路运营安全产生威胁。 2.天桥区巴黎花园小区位于既有胶济铁路K391+500~K391+800南侧,紧邻铁路的15号、16号、17号楼距离胶济铁路外轨中心线约50米,其中15号楼为一期工程,2005年开工建设,2008年竣工交付;16号楼为二期工程,2010年开工建设,2011年竣工交付;17号楼为三期工程,2016年开工建设,2017年竣工交付,为了保证隔音效果,房屋均已安装双层隔音玻璃。近年来,北坦街道办事处、巴黎花园小区建设方和物业部门采取了设施隔音栏、种植速生树木、禁止车辆鸣笛等措施减少噪音对小区居民影响。现场走访调查发现,巴黎花园小区15号、16号、17号楼与胶济铁路之间均已安装了铁路路基声屏障(高约2.3米)和小区围墙(高约2米),能够起到一定隔音效果;同时15、16号楼与围墙间建有立体车库(高约5米),17号楼与胶济铁路之间种植了高大树木(高约7米),均能够阻挡一部分声音,减少铁路噪声污染。巴黎花园小区建成时铁路线已经存在,小区物业反映无法再抬高围挡,且居民在房屋购买前已知晓小区环境情况。 | 基本属实 | 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会同天桥区政府、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加强运输设施的维护保养,保证状态良好,尽可能减少铁路运行噪声影响。 2.天桥区政府将积极做好群众解释说明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 已办结 | 无 |
21 | X2SD202109230275 | 济南市机场路两边全是挂着收废铁、收油的牌子,什么都收,收电瓶、电缆线、汽油和柴油,影响环境,造成危险。 | 历城区 | 其他污染 | 9月24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应急局、董家街道办事处、郭店街道办事处、鲍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机场路两侧共有12家废品收购站,均有营业执照,其中济南二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为企业,其余11家收购点均为个体工商户。经查询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仅有历城区元敬废旧物资回收站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2.12家废品收购站主要经营木头、废旧纸板、矿泉水瓶,酒瓶、废旧家电、生活性废铁等回收业务,现场未发现回收电缆线、废旧电瓶、汽油和柴油等行为。 3.现场未发现收油牌匾,收购站门口存在牌匾乱摆乱放问题,区城管局已将占道摆放的18处牌匾清理完毕。 4.对机场路两侧加油站进行排查,未发现收购汽油和柴油现象。 | 部分属实 |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董家街道办事处、郭店街道办事处、鲍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董家街道办事处、郭店街道办事处、鲍山街道办事处督促未备案商户完成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截止9月28日已全部完成备案。 2.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防止发生违法行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2 | X2SD202109230075 | 第一干休所(泉城路73号)车棚,24小时车流、人流产生的噪声扰民。多次向12345热线反映未解决。 | 历下区 | 噪音 | 该件同第29批编号D2SD202109230025信访件反映的内容基本一致。9月24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大明湖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12345热线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第一干休所(泉城路73号)车棚,24小时车流,人流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泉城路73号为山东省政协机关第一宿舍,物业服务企业为中土物业省政协管理处。为方便居民存放非机动车及安全充电,山东省政协机关第一宿舍在小区北侧设立了集中充电桩车棚。车棚长约30米,宽约2米,距离最近的住宅楼(1号楼)约8米,可停放约40辆非机动车。来往人员和停放车辆会产生一定的噪音,电动车因被触碰或其它震动也会引起车辆电子锁报警声。 2.关于“多次向12345热线反映未解决”问题。经调阅2020年、2021年区12345热线记录,未收到关于该车棚噪音扰民的投诉。 | 基本属实 | 历下区政府责成大明湖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12345热线采取以下措施:
1.大明湖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督促中土物业省政协管理处在车棚显着位置张贴温馨提示,提示来往人员保持安静,居民停放电动车关闭电子锁报警功能,使用外装锁,避免电子锁噪声扰民,并由门卫随时提醒进入小区的电动车车主,关闭电子锁的报警功能,使用外装锁,9月24日中土物业省政协管理处已在车棚显着位置张贴温馨提示。 2.大明湖街道办事处、区12345热线及时办理市民热线投诉。 | 已办结 | 无 |
23 | X2SD202109230280 | 旅游路南侧山水华府小区离旅旅游路和龙洞隧道很近,旅游路北侧是东城小区,两个小区都高于旅游路10-20米,车辆行驶的噪音很大,噪音在两个小区见来回弹射,山水华府受隧道噪音影响很大,离路近的小区噪音极大,夜间难以入睡。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噪音 | 该件同第14批编号X2SD202109090014、第21批编号X2SD202109150002信访件反映的内容基本一致。9月9日、24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区建设管理部、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旅游路龙洞隧道建成于2006年6月,隧道东口路南紧邻山水华府小区,该小区建成于2010年,路北紧邻东城逸家小区,该小区建成于2016年,旅游路车辆较多,车辆通过隧道产生噪音,道路两侧楼房较高,存在噪声回声现象,对居民生活有较大影响。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已于2018年对隧道东口路段按最高降噪标准安装3.5米高声屏障300米,两小区临近旅游路一侧已实现声屏障全覆盖。2021年7月起,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结合龙洞隧道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对隧道路面加铺高黏改性SMA,并对靠近小区侧隧道洞口侧壁喷涂硬质矿物纤维,有效降低行车路面噪音并控制噪音传播。经现场核实,现有声屏障使用功能正常,隔音效果良好,隧道出入口噪音也明显降低。 | 部分属实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加大沿线动静态秩序管理,强化日常巡逻管控,降低车辆乱鸣笛带来的噪声污染,减小对居民生活影响。 | 已办结 | 无 |
24 | X2SD202109230244 | 鹏泉街道办事处盘龙山公墓以东孔家庄岭以西,大量垃圾被掩埋在山体中,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 莱芜区 | 生态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鹏泉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位置为莱芜区鹏泉街道盘龙山公墓围墙东侧、孙氏公墓南侧,现场有少量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共约80立方米,经调查,为近期周边工地施工产生,均为夜间倾倒。 | 基本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鹏泉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鹏泉街道办事处现场组织人员将垃圾分拣后清运至消纳场所,9月30日清理完成。 2.加强对该区域巡查频次,加大夜查频次,避免再次出现违规倾倒建筑垃圾问题。 | 已办结 | 无 |
25 | X2SD202109230168 | 村书记吕某民把土地包给卖沙的,土地破坏严重;养鸡鸭的把河水污染成黑臭水体;村子南山顶被养猪的挖坑填埋了化工废料。 | 钢城区 | 水 | 9月24日,钢城区政府组织辛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乡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辛庄镇上陈村村书记吕某民把土地包给卖沙的,土地破坏严重”问题。信访反映的地块位于上陈村东南约1500米处。2019年12月,辛庄街道大徐家庄李某华与上陈村村委会签订40亩山场承包协议,吕某民时任辛庄街道上陈村支部书记。李某华拟在该处建设养殖大棚,2020年1月进行了部分土地平整,后因养殖手续未获批复,停止土地平整,保持原状至今。实地查看并询问村干部和部分村民,未发现该处有卖沙、土地破坏行为。 2.关于“养鸡鸭的把河水污染成黑臭水体”问题。上陈村共8户从事鸡鸭养殖,均为专业户,每年出栏量合计约30万只。现场检查时,各养殖户均建设粪污收集设施,未发现粪污直排、溢流。村中有一条季节性河沟,该河沟发源于村南山,水流量较小,自上陈村汇入上陈河(村级河道),现场查看河沟内水流清澈,没有粪污排入,没有形成黑臭水体。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委托检测单位对上陈村河沟进行取样检测,10月9日前出具检测结果,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3.关于“村子南山顶被养猪的挖坑填埋了化工废料”问题。“南山顶”位于上陈村东南约1500米处。山顶附近原为吕某民承包地,山顶有约600立方米的水坑,最深处约3.5米,为2017年吕某民浇灌黄烟建设的蓄水池,因蓄水效果差一直废弃闲置,现池内积存少量雨水,水深约1米,附近均为荒草。距离该蓄水池最近的养猪户共8户,均分布于上陈村东南,距离约2000米,每户生猪存栏量约30头,经走访村民,对养猪户及周边进行巡查,没有发现养猪户收集化工废料行为。对南山顶现场核查,池内积水清澈,无挖坑填埋化工废料现象。 | 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 |
26 | X2SD202109230085 | 萨克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曾用名莱芜萨克化学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武当山路鹏泉工业园2号。萨克化学生产的轧制油在使用现场经过高温、高速轧钢,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直接影响生产环境和人体伤害;轧钢后产生的大量油泥,有的厂对油泥填埋、有的卖给没有处理资质的个人及小加工厂, 提取油脂再卖给下游黑色链,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加深。 | 莱芜区 | 其他污染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鹏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莱芜高新区企业服务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萨克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武当山路鹏泉工业园2号,主要从事轧制油的生产加工,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以棕榈油、椰子油为主要原料,通过加热(40摄氏度)、搅拌、混合、包装等工序,生产轧制油。生产工艺中无高温、高速轧钢工序,无油泥产生。 | 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 |
27 | X2SD202109230211 | 投诉人称,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信访件名单(编号910-107),济南市国华东方美郡别墅区四座破坏生态环境的三层别墅的违建,未拆除到位。 | 市中区 | 其他污染 | 9月24日,市中区政府组织舜耕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调阅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编号910-107信访件,涉及国华东方美郡四座别墅,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 2.一户违章加建门楼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二层,100平方米),侵占山地建设80平方米房屋。2017年4月,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协助该户对侵占山地建设的房屋进行了拆除,清退占压山体80平方米;4月中旬,市林场对被侵占部位建设隔离墙,并对该处进行绿化,建设山体公园,7月份完成,并对外开放;一户违章建设车库一处、楼顶加建房屋约50平方米,2017年6月底,该户业主对私自加建的车库、房屋自行拆除完毕。该房屋不靠近山体,四周均有其他房屋,距离山体约300米,不存在破坏山体的行为。 3.另两户违章加建门楼外扩占地约50平方米,面积分别为100平方米(二层)、50平方米(一层),2017年5月,两户业主承诺将自拆,2018年1月,自拆后的房屋已符合拆除规范。均不存在破坏山体行为。 4.以上处理和整改措施均已于2018年落实完毕,目前现状与2018年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组整治后一致,未发现新增违建。 | 部分属实 | 市中区政府责成舜耕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对该小区的巡查管理,对加建房屋的行为,发现一处,制止一处。 | 已办结 | 无 |
28 | X2SD202109230013 | 诚基中心小区,1号楼水箱两年未清洗,水质浑浊,无法饮用;小区从一启用就无法正常排污,只能用水泵将污水抽到污水井里,臭气熏天;投诉人称,绿地物业企图占用花园绿地建设办公用房。 | 历下区 | 水 | 9月24日,历下区政府组织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历下控股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诚基中心小区,1号楼水箱两年未清洗,水质浑浊,无法饮用”问题。1号楼水箱实为消防水箱,非饮用水,该小区生活饮用水已接入自来水市政管网。 2.关于“小区从一启动就无法排污,只能用水泵将污水抽到污水井里,臭气熏天”问题。该楼设计建设时,将一楼居民生活污水排至地下二层污水池后,用自提泵提升至小区污水管网进行排污。前期曾因设备损坏,造成污水排放不及时,存在臭味问题。9月上旬,物业服务企业已完成污水自提泵更换、维护,设备恢复正常使用,并更换设备间大门,现场无明显臭味。 3.关于“绿地物业企图占用花园绿地建设办公用房”问题。目前物业服务企业办公地点位于A区18号楼,经询问,无占用花园绿地建房计划。 | 部分属实 | 历下区政府责成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历下控股采取以下措施:
1.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诚基中心小区日常巡查监管。 2.历下控股督促诚基中心物业加强污水自提泵和污水管网日常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已办结 | 无 |
29 | D2SD202109230041 |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金汇瀚城小区:
1.小区二区三区四区内有100多颗树木,物业在未公示的情况下将树木砍伐,至今未补种,造成树木破坏。 2.小区有大量的土地裸露,没有种草,导致下雨后道路泥泞,水土流失。 3.小区内车库有众多垃圾桶,因清理不及时,经常满溢,异味严重。 4.小区2区及4区各有一处喷泉,但是因清理不及时,水体发臭,蚊虫众多。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生态 | 9月24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区建设管理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树木砍伐未补种问题。信访反映小区实际为金汇瀚玉城小区,该小区2018年交付使用,2020年11月更换物业公司,两家物业公司未做好交接,未对小区内树木进行防寒,导致小区内树木有冻死现象。应部分业主要求,物业对约30颗树冠枯死树木(树干仍存活)进行修剪,部分只剩树干部分。经排查实际只对6颗彻底枯死树木进行砍伐移除。 2.关于土地裸露问题。该小区绿化面积9.12万平方米,绿化率35%,个别草坪有斑秃的现象,未发现小区内有大面积土地裸露问题,降雨较大时,存在绿化区域泥土被雨水冲到硬化路面现象。 3.关于垃圾桶清理不及时问题。为方便业主,物业公司在车库每栋居民楼下放有4至5个生活垃圾桶,因小区居民入住率增加,垃圾桶数量少,部分存在满溢情况,存在异味扰民问题。 4.关于喷泉水体发臭问题。因秋季来临小区2区、4区的两处喷泉水体内落叶较多,水体浑浊无臭味,喷泉周边有蚊虫。 | 部分属实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舜华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物业公司对小区内被砍伐的树木进行补种,10月15日前完成补种;对秃草坪进行补种,10月10日前完成。 2.责令物业公司增加垃圾清运频次,保证垃圾桶无满溢的情况,要求每周对垃圾桶至少1次清洗,每日消毒1次。 3.责令物业公司立即更换喷泉水体,9月25日已更换。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0 | X2SD202109230062 | 山东平阴丰源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两个焙烧车间没有收尘设备、粉尘无序排放、尤其是出炉装炉生产过程中更严重、煅烧炉也是如此现象、原料露天存放。 2.私自处理危废、其中回收的煤焦油在焙烧炉燃烧使用、 脱硫产生的石灰膏私自掩埋,掩埋地点在该公司新项目车间东头向北50米左右。 3.长年存在接到通知完全停产迎接各级部门检查的行为、 体现不出正常生产前提下环保数据能否达标。 | 平阴县 | 大气 | 9月24日,平阴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孔村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两个焙烧车间没有收尘设备、粉尘无序排放、尤其是出炉装炉生产过程中更严重、煅烧炉也是如此现象、原料露天存放”问题。该公司共有2个焙烧车间,2个煅烧车间,焙烧车间装、出炉作业经多功能吸料行车进行负压收集后,保存至密闭储存仓内,储存仓安装有布袋除尘器。煅烧车间物料输送均为密封输送,整个生产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焙烧、煅烧车间不存在粉尘无序排放问题。该公司建有1个原料库,原料全部存放在原料库中,原料库为密闭车间,安装有喷淋设施,不存在原料露天存放问题。 2.关于“私自处置危废,其中回收的煤焦油在焙烧炉燃烧使用,脱硫产生的石灰膏私自掩埋,掩埋地点在该公司新项目车间东头向北50米左右”问题。该公司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焦油,均委托有资质的聊城绿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并严格按照程序在固废管理系统填报,转运过程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不存在私自处置危废问题。回收的煤焦油含有大量杂质,使用会对火道造成损坏,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不存在废焦油回用的情况。该公司脱硫石膏为一般固废,分别交由山东搏胜建材有限公司、济南玫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肥城市海盛粉煤灰销售处置。该公司新项目为预焙阳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煅烧车间,9月24日中午对信访件描述的地点及周边进行开挖,未发现私自掩埋石膏现象。 3.关于“长年存在接到通知完全停产迎接各级部门检查的行为,体现不出正常生产前提下环保数据能否达标”问题。炭素生产工艺主要为煅烧、焙烧。炭素生产窑炉在正常生产过程中,温度一般控制在1300℃左右,窑炉启动生产时需要按照耐火材料持续性升温曲线,缓慢持续性升温,一般需要60天左右,停炉过程也需要遵循曲线需要50-60天左右,启停时间长。如急启急停,温度降低后,炉体容易炸裂,造成炉体及产品报废,存在安全隐患。该公司安装废气在线监测及电量监控系统,并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公司污染物排放及主要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自2014年11月该公司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联网以来,未出现日均值超标现象。不存在长年接到通知完全停产迎接各级部门检查的行为。 | 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 |
31 | X2SD202109230290 | 岱密庵村原书记徐某荣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楼房,一处位于村北“料场”、省道103线东;另一处位于村中、省道103线西;岱密庵村书记兼主任徐某颜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建设宅院,徐某颜违建位于村北加油站斜对面,省道103线东,于2005年 左右在该地上建设砖瓦房一处,二层楼一处;岱密庵村党员杨某茂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宅院,村北、加油站南邻、省道103线西两处违建宅院;村民徐某迎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楼房,一处违建位于村中小桥南、省道103线东;徐另一处违建位于村西一处二层楼。杨某宝非法占用约3亩基本农田(违建位于村北、省道103线东)建设花岗岩石厂和管理房;徐某国于2014年以前担任多年村委书记,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基本农田违法建设,3处宅院位于村中小桥南省道103线东, 其中一处有柳埠街道政府出资建盖的、用于岱密庵村委会办公室, 其3处宅院原来是村民的菜园地,另外2处位于东峪外口苹果园地内2处宅院,还有1处位于村南省道103线西未建起;原村主任徐某荣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用、破坏村北40余亩农田建楼房、渣土场。 | 南部山区 | 其他污染 | 该件同第27批编号X2SD202109210055信访件反映的内容基本一致。
9月24日,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柳埠街道办事处、南山管委会生态保护局、南山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南山管委会综合管理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岱密庵村原书记徐某荣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楼房,一处位于村北‘料场’、省道103线东;另一处位于村中、省道103线西”问题。 ①位于岱密庵村北“料场”、省道103线东建设的二层楼房为徐某荣之女徐某婷所有,建于2006年,用于自住,房屋占地面积24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90平方米,自建成后不存在改建、扩建行为。依据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一户一宅”。 ②位于村中、省道103线西的房屋为徐某荣所有,建于1996年,房屋占地面积273.10平方米,建筑面积314.1平方米,用于自住,自建成后不存在改建、扩建行为。依据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一户一宅”。 2.关于“岱密庵村书记兼主任徐某颜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宅院,徐某颜违建位于村北加油站斜对面,省道103线东,于2005年左右在该地上建设砖瓦房一处,二层楼一处”问题。 ①位于村北加油站斜对面,省道103线东的二层楼房为徐某颜于2005年建设的房屋住宅,占地面积434.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61.46平方米。依据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一户一宅”,用于自住。 ②徐某颜二层楼房北侧有一处砖瓦平房,该房屋为原经营花岗石厂时作为存放杂物使用的管理房,与其住宅为同一院落,依据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2021年6月已拆除。 3.关于“岱密庵村党员杨某茂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宅院,村北、加油站南邻、省道103线西两处违建宅院”问题。两处房屋均为2000年省道103线公路拓宽拆迁后建设的拆迁安置房,分别为杨某茂长子杨某、次子杨某明所有。长子杨某宅院占地面积380.50平方米,建筑面积334.15平方米;次子杨某明房屋占地面积159.30平方米,建筑面积179.46平方米。依据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两处房屋土地性质均为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均符合“一户一宅”。 4.关于“村民徐某迎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楼房,一处违建位于村中小桥南、省道103线东;徐另一处违建位于村西一处二层楼”问题。 ①位于村中小桥南、省道103线东的楼房系徐某迎于2005年左右建设的二层住宅房屋,占地面积369.83平方米,建筑面积358.03平方米,具有1995年《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号为23506),建设项目名称为住宅。依据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用于自住,不占用基本农田,徐某迎在村内无其他住宅,符合“一户一宅”。 ②村西一处二层楼为徐某迎之子徐某于2014年建设的住宅房屋,占地面积约140平方米,建筑面积121.08平方米,依据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用于自住,徐某在村内无其他住宅,符合“一户一宅”。 5.关于“杨某宝非法占用约3亩基本农田(违建位于村北、省道103线东)建设花岗岩石厂和管理房”问题。2010年,杨某宝之父杨某才租赁周家峪村6户村民承包地1689平方米(其中耕地1283平方米、建设用地406平方米),建设花岗石厂,用于花岗石加工,因政策原因已于2017年关停。目前场地内有一处单层住宅房屋,占地面积约63.48平方米,建筑面积63.48平方米,土地性质为耕地,杨某宝离婚后其名下住宅归前妻与子女居住,在村内无其他住房,该处房屋现为杨某宝唯一自住房屋,予以保留;其余场地为花岗石废料存放使用,占用了建设用地与耕地。 6.关于“徐某国于2014年以前担任多年村委书记,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基本农田违法建设,3处宅院位于村中小桥南省道103线东,其中一处有柳埠街道政府出资建盖的、用于岱密庵村委会办公室,其3处宅院原来是村民的菜园地,另外2处位于东峪外口苹果园地内2处宅院,还有1处位于村南省道103线西未建起”问题。 ①信访反映的“徐某国3处宅院位于村中小桥南103线路东,其中一处由柳埠街道政府出资建盖、用于岱密庵村委会办公室”问题,反映的3处住宅实为两处住宅,分别建于1993年(占地面积599.2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92.36平方米)、2006年(占地面积325.8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8.90平方米),均具有历城区人民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编号历城集用2013第1032090404号、历城集用2013第1032090406号),登记在徐某国名下,依据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两处房屋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2020年不动产登记时,徐某国将占地面积599.23平方米的房屋转至长子徐某强名下,用于自住,徐某强名下无其他住宅,符合“一户一宅”。另一套占地面积325.86平方米,系原柳埠镇政府于2006年租赁徐某国宅基地后,原柳埠镇政府出资对徐某国原有房屋进行改建,用作岱密庵村委会办公室,期限6年;自2013年至今该房屋归于徐某国,2016年,徐某国将建设资金5万元退还给柳埠街道办事处,2020年不动产登记时徐某国将该处房屋转至次子徐某龙名下,用于自住,徐某龙名下无其他住宅,符合“一户一宅”。 ②位于“东峪外口苹果园地的两处宅院”实为一处住宅、一处畜禽养殖房,其中住宅占地面积180.2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6.86平方米。具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历城集用2013第1032090541号),登记在徐某国之妻丁某英名下,现徐某国与其妻丁某英在此居住。院外建有畜禽养殖房一处,于2010年12月在原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办理了山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登记备案证明(登记备案号:201037),建设用地面积为900平方米,实际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为一层平房,目前仍用于蛋鸡养殖,存栏量100余只,不属于规模化养殖。依据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处住宅及畜禽养殖房用地性质为果园地,不占用基本农田。 ③位于“村南省道103线西”的房屋,占地面积约25平方米,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系2000年省道103线拓宽改造时补偿的地基,具有原历城区柳埠镇政府颁发的《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依据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 7.关于“原村主任徐某荣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用、破坏村北40余亩农田建楼房、渣土场”问题。 ①信访反映的柳埠街道办事处岱密痷村北侧40亩基本农田上建设渣土场实为南山管委会综合管理执法局2019年批复的济泰高速公路工程临时用地(岱密庵1号大桥弃土场(K19+350)),占地面积32.55亩,其中耕地面积7.49亩,其余为建设用地,用于弃土场、综合场站等。目前,该弃土场由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原村委会书记徐某荣负责修复,耕地部分严格执行复垦标准,目前完成复耕,但尚未完成验收工作,建设用地部分已进行整平处理。 ②信访反映的柳埠街道办事处岱密痷村北侧40亩基本农田上建设楼房实为徐某荣之女徐某婷居住的二层楼房,建于2006年,房屋占地面积24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90平方米,用于自住,自建成后不存在改建、扩建行为。依据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一户一宅”。 | 部分属实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柳埠街道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杨某宝于10月25日前,将场地内花岗石废料清除完毕,完成土地复耕。 2.鉴于该举报件与前期柳埠街道岱密庵村王某芹信访案件所反映问题一致,南部山区管委会将继续按照2021年8月13日成立的“王某芹信访案件工作专班”开展进一步核查,根据上级政策要求作出分类处置决定。 ①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规定:“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2021年6月21日,济南市农业农村局、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济农字〔2021〕16号)规定,“要对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档立册。区分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节点和情节轻重,分类处置。”柳埠街道办事处针对徐某荣、徐某颜、杨某、徐某迎、徐某强、徐某龙在2010年前建设的六套住宅超面积问题排查梳理、建档立册,区分发生的时间节点和情节轻重,待上级出台明确分类处置意见规定后60日内完成。 ②按照2021年9月15日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鲁农经字〔2021〕10号文件稳妥处置卫片执法中农村村民违建住宅的通知》(济农农〔2021〕65号)规定,“对2020年7月3日之前,农民乱占耕地建设住宅且不符合‘一户一宅’标准的,待国家出台分类处置意见后按规定处理。”针对杨某宝自住用房,待上级出台明确分类处置意见规定后60日内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2 | D2SD202109230020 | 之前反映的问题D2SD202109130076,对办理结果中第三条“责令杨某东于10月15日前补植100棵柏树“不满意,杨某东是在耕地上和荒山上建设房屋之后再也没有栽柏树,也没有补栽;对调查核实情况中的第二条(1)的“2004年,杨某东在里石村村东建设别墅64栋,建筑面积约9000余平方米”问题不满意,因为64别墅建设占用的不是荒地,是耕地;对调查核实情况中的第二条(3)“经现场勘查,在里扒窝沟西南有部分建筑垃圾约60立方米及零星袋装生活垃圾,没有生活垃圾掩埋行为”问题不满意,生活垃圾都是掩埋在沟里的的,从未清理过,垃圾还是掩埋的。 | 南部山区 | 其他污染 | 9月24日,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柳埠街道办事处、南山管委会生态保护局、南山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南山管委会综合管理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杨某东是在耕地上和荒山上建设房屋之后再也没有栽柏树,也没有补栽”问题。2003年7月,杨某东与里石村委员会签订《“四荒”及山林承包合同》,并取得济南市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农村四荒资源确认书》(济农区划办字〔2003〕第27号)及历城区人民政府为其颁发的《四荒使用权证》,证载面积3115.91亩。2004年,杨某东在里石村村东建设别墅64栋,占地面积62.5亩,均在《四荒使用权证》使用范围内建设。建设范围内原有柏树200棵,2005年建设过程中,破坏柏树85棵,当时未进行补栽。 2.关于“因为64别墅建设占用的不是荒地,是耕地”问题。2007年原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因该地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对杨某东建设别墅行为依法处以罚款(文号为:济国土罚字〔2021〕第568号、〔2021〕第569号),并责令其“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2010年5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了《行政裁定书》(〔2010〕历城非诉执字第211号、〔2010〕历城非诉执字第216号),指出因被执行人杨某东所使用土地已经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四荒地”,并为其颁发了《四荒使用权证》,在此情况下,原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占用土地为基本农田为由,依据土地管理法对其处罚,存在法律规定的冲突,裁定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所作的济国土罚字〔2007〕第568号、〔2021〕第569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止执行。经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9月15日-18日现场测绘,依据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确认,该64栋别墅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没有占用耕地。 3.关于“生活垃圾都是掩埋在沟里的,从未清理过,垃圾还是掩埋”问题。经现场勘查,在里扒窝沟西南有部分建筑垃圾约60立方米及零星袋装生活垃圾,已于9月13日清运完毕;9月14日,里石村委员会对该区域进行2-3米深挖,没有发现生活垃圾掩埋行为。经调查核实,该别墅区域居民居住产生的生活垃圾均由专人负责统一收集后,交由中土物业公司统一清运处理。 | 部分属实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柳埠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责令杨某东于2021年10月16日前补植3倍的柏树共计255棵。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3 | X2SD202109230277 | 济南市历下区福地街福味坊从事鲁菜烹饪和肉类烧烤,位于福地街917号伴山苑小区一层商业用房,紧邻的二层为居民住宅。该饭店将餐饮油烟排入下水管道,营业高峰期,临福地街一侧的雨水篦子(斑马线)处散发废气和刺鼻异味,对附近居民和环境的造成了污染。 | 历下区 | 大气 | 9月24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济南市历下区福地街福味坊从事鲁菜烹饪和肉类烧烤,位于福地街917号伴山苑小区一层商业用房,紧邻的二层为居民住宅”问题。所述饭店名为山东福味坊餐饮有限公司,2020年6月开始营业,证照齐全。所在位置房屋性质为独立商业平房,北侧紧邻伴山苑小区居民住宅楼。 2.关于“该饭店将餐饮油烟排入下水管道,营业高峰期,临福地街一侧雨水篦子(斑马线)处散发废气和刺鼻异味,对附近居民和环境造成了污染”问题。 ①该饭店有专用烟道,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之规定。油烟净化设施正常开启、有定期检测报告。 ②该处雨水篦子位于该饭店东北侧约30米,有少量杂物及腐烂枝叶,散发轻微霉味。现场未发现油烟管道接入雨水管网,不存在餐饮油烟在雨水篦子处散发异味的情况。 3.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于9月24日对该店进行油烟检测,结果为0.28㎎/m³,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定的中型餐饮单位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历下区政府责成龙洞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水务局已于9月24日对雨水篦子进行冲洗,消除异味来源。 2.龙洞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督促该餐饮单位规范经营,定期做好油烟净化器清洗及检查工作。 | 已办结 | 无 |
34 | X2SD202109230287 | 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赵家营村唐某山、杨某连、杨某镇,2012年至2019年在没有国家矿产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开釆石马山体,把山上二三百年的古庙、古树破坏掉,开采完盖了多个钢结构厂房,还把垃圾倒在石马村村民吃水的井附近,唐某山 一伙又在2021年8月5日至8月13日连续向石马村东山场倒垃圾,严重破坏环境。雨天垃圾里的臭水渗透到井里,造成了的水污染举报人希望迅速把垃圾清理干净,依法惩治当事人。 | 长清区 | 生态 | 该件同第22批编号X2SD202109160152信访件反映的内容部分一致。9月17日、24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平安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唐某山、杨某连、杨某镇(杨某连之子)均为平安街道赵家营村村民。 2.关于开采山体问题。信访反映的石马山位于平安街道石马村与赵家营村交界处,因诸多原因,石马村与赵营村对此处权属长期存在争议。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此处是附近村民自建房屋和各生产小组搞副业开采石材的传统地点,附近部队建设也曾在此开采石材。1990年,该处由原长清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批准为合法采矿区,至2004年矿山关闭。对比2012年-2019年以来卫星影像,未发现开采行为。 3.关于古庙、古树问题。对照长清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信访反映的石马山体无古庙,只有一株古侧柏(调查号37011302132),目前长势良好,树高7.8米,胸围2.01米,平均冠幅8米,回归树龄280年。根据《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规定,实施三级古树保护,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1米,古树保护范围内无破坏迹象。 4.关于钢结构厂房问题。2010年8月26日,杨某连与石马村村民孟某忠签订《转让协议书》,转包孟某忠承包的该山场土地的一部分(转让协议书未注明面积),该宗土地已于2007年12月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征为国有土地(鲁政土字〔2007〕1100号)。2010年10月,杨某连在该宗国有土地范围内建设钢结构厂房一处。2011年3月,区城管局对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35000元的处罚决定(济城执长清区综处字〔2011〕第057号),杨某连缴纳罚款。2019年4月,杨某连又在该范围内建设钢结构厂房一处。2020年5月22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非法占地行为作出处罚决定(济自然资源规划罚字〔2020〕第6031号):责令杨某连退还非法占用的3008.2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罚款60164元。杨某连缴纳罚款,未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长清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0年11月30日向平安街道办事处发出(长土矿卫执字〔2020〕9号)文件,将该宗土地的退还工作交平安街道办事处处置。目前,平安街道办事处尚未收回。 5.关于垃圾问题。 ①距离石马村村民吃水井约20米处有一老矿坑,2018年7月25日,由区建筑渣土整治领导小组批准为建筑渣土临时消纳场,2019年12月5日封场。期间,杨某连等附近村民经区渣土办批准后曾用建筑渣土进行回填。现已被植被和树木覆盖,现场无垃圾。 ②2021年8月5日至13日期间,槐荫区某建筑渣土运输公司将约200立方米装饰材料等建筑垃圾倾倒在石马村东山场的另一老矿坑内,该矿坑距离水井约50米,周围均为岩石,井口高于矿坑上口。因矿坑底部坑洼不平,雨天时,坑洼处略有雨水积存,无浸泡垃圾产生的污水。区城管局已于9月24日立案查处(济长综执立字〔2021〕第335号),尚无证据证明与唐某山有关联。平安街道办事处于9月30日完成对倾倒建筑垃圾的清理。案件调查结束后,平安街道办事处将依法对责任人追偿清理费用。 6.9月22日,平安街道办事处委托山东新时代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处水井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长清区政府责成平安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督促平安街道办事处于10月30日前收回杨某连非法占用的土地。 2.区城管局对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的槐荫区某建筑渣土运输公司依法查处到位,并厘清相关责任人,一并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5 | X2SD202109230092 | 1.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柳埠街道办事处葫芦套村,山东鸿港旅游幵发有限公司、南山区鸿港休闲度假中心在葫芦套村水库大坝东侧及水库周边,大面积破坏开挖山体,进行违章建设用于餐饮经营。并在水库东100米,500米处,大面积开挖破坏山体,把耕地、果树多处覆盖后修建停车场两处,覆盖面积大约四千平方米,开挖山体约计五万立方米。
2.在水库西侧溢洪道出水口下游,占用基本农田和侵占河道,修建吊桥、泳池、房屋、临建等,严重影响水库与河道泄洪,在鸿港旅游区经营期间, 利用高音喇叭,天天高放音乐,噪音扰民严重。 3.在水库西南方向半山腰,多处地点盗釆泰山石,致使山体多处大面积裸露,多年林木被砍伐。 | 南部山区 | 生态 | 该件同第27批编号X2SD202109210043信访件反映的内容部分一致。9月24日,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柳埠街道办事处、南山管委会生态保护局、南山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南山管委会综合管理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柳埠街道办事处葫芦套村,山东鸿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南山区鸿港休闲度假中心在葫芦套村水库大坝东侧及水库周边,大面积破坏开挖山体,进行违章建设用于餐饮经营。”问题。 ①信访反映的“山东鸿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南山区鸿港休闲度假中心”实为2011年杨某保成立的济南市历城区鸿港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位于柳埠街道葫芦套村东南侧,营业执照业务范围为畜禽养殖;批发零售成员种植的造林苗、城镇绿化苗;采购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等。2005年,王某文与葫芦套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山林承包合同》。2011年,因经营不善,王某文与杨某保签订转让协议,将35亩山林转包至杨某保。2011年,杨某保成立济南市历城区鸿港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为杨某保)。 ②2020年,葫芦套村村民王某利利用2011年停业至今的华鲁生态园中原有的8处建筑中的原鸡舍、猪舍改造为一处餐馆,餐馆位于大坝东南侧,共三间厨房约60平方米,一间餐厅约120平方米,该餐馆于2021年9月9日已停止营业,目前未经营。王某利建设餐馆未办理相关土地及建设等手续,属于违章建筑,餐馆建设过程中不存在开挖山体的行为。 2.关于“在水库东100米,500米处,大面积开挖破坏山体,把耕地、果树多处覆盖后修建停车场两处,覆盖面积大约四千平方米,开挖山体约计五万立方米”问题。 ①2014年,原柳埠镇人民政府批复葫芦套村修建生产路项目并拨付60万资金支持葫芦套村整修原用于生产与防火通道的生产路。修建生产路时对部分荒山荒坡进行适度开挖拓宽,对荒坡、林地、果园地造成一定的破坏,不占用耕地。生产路拓宽过程中对山体造成一定损坏,产生了约6000立方米的砂石物料,用于路基建设及整平两处停车场。 ②两处停车场分别位于葫芦套村塘坝东侧300米与500米处,占地面积共约4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林地、果园地,地面没有硬化。目前无破坏山体的行为。 3.关于“在水库西侧溢洪道出水口下游,占用基本农田和侵占河道,修建吊桥、泳池、房屋、临建等,严重影响水库与河道泄洪,在鸿港旅游区经营期间,利用高音喇叭,天天高放音乐,噪音扰民严重”问题。因2018年汛期雨水较多,葫芦套村塘坝所有权归属于葫芦套村,该坝体因山洪冲刷,出现安全隐患,为缓冲来水水势、消除安全隐患,杨某保经葫芦套村委会同意,将塘坝溢洪道改造修建了6处截流和长约27米、宽约18米、深约2.5米的蓄水池,用来保护塘坝坝体。杨某保修建截流、蓄水池的行为未上报柳埠街道办事处、南山管委会生态保护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未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水池占地面积约4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荒草地(未利用地)。2019年,杨某保在水池上方建设了吊桥,同时在吊桥旁边建设了换衣室1处(占地面积5平方米)、储物间1处(占地面积15平方米),草棚1处(占地面积100平方米)。换衣室储物间占用耕地与林地,草棚占用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及河道,以上建筑均未办理相关土地及建设手续,属于违章建筑。经调查核实,济南市历城区鸿港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期间,确实存在高音喇叭扰民问题,济南市历城区鸿港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已于2021年9月9日停止营业,目前高音喇叭已关停,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4.关于“在水库西南方向半山腰,多处地点盗采泰山石,致使山体多处大面积裸露,多年林木被砍伐”问题。2005年至2011年,在王某文、杨某保承包期间,存在两处挖采山石现象,对塘坝西南方向石窝山岭半山腰处造成破坏,因原始地形无法考证,无法确定采石量。当时也有当地群众零星采石,用于房屋建设。2013年后,杨某保对前期受损的山体砌垒石堰护坡、砌垒挡土墙,并种植绿化。通过比对2013年至2021年天地图卫片,该处山体植被生态逐步恢复,无破坏山体、开挖盗卖泰山石的行为。目前,该处不存在大面积裸露山体。 | 部分属实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柳埠街道办事处、南山管委会综合管理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济南市历城区鸿港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对占用林地、果园地的停车场,于10月25日前完成补植绿化,恢复土地使用用途。 2.南山管委会生态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要求,责令济南市历城区鸿港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于10月31日前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报送南山管委会生态保护局进行审查,南山管委会生态保护局将根据审查结果制定监管措施。 3.责令济南市历城区鸿港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于10月25日前拆除蓄水池上的吊桥。 4.南山管委会规划发展局于9月30日前对济南市历城区鸿港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未办理相关土地及建设手续建设的问题上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法开展调查,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于12月29日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5.柳埠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频次和督查力度,防止新的违法行为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6 | X2SD202109230052 | 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城一期、二期、三期、 四期沿街楼上所有餐饮业,油烟废气污染环境,特别是有几个大的餐饮:客满福快餐、超意兴快餐。整个世纪城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到西边的河里去了,污染了河道水质。 | 莱芜区 | 大气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鹏泉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莱芜高新区审批服务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世纪城油烟污染环境”问题。世纪城小区一期、二期、三期、四期沿街楼均为商业楼,经排查,共有餐饮服务单位76家,其中53家单位(含客满福快餐、超意兴快餐)生产产生油烟,23家单位生产无油烟产生。53家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有清洗记录,有专用烟道,排烟口均位于商铺顶部,油烟排向外侧公共区域。 2.关于“世纪城小区生活污水直接排到西侧河道污染水质”问题。世纪城小区共79栋楼,居民加沿街商户共约6000户,2010年开始分四期建设,2019年冬全部建成交付使用。小区具有完善的雨污收集系统,污水经管网收集后从世纪城路、山财大街接入市政污水主管网,进入葛洲坝水务(济南)有限公司莱芜二厂处理。现场检查时世纪城西侧河道水质观感较好,河道内有三处雨水管道,均正常排放雨水,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排现象。 3.9月30日委托有资质检测公司对上述53家涉及油烟的餐饮店进行监督性检测,10月1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置。 | 部分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鹏泉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城乡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利用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世纪城小区餐饮服务单位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情况加强检查,发现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油烟排放不达标情况及时查处。 2.加强对世纪城小区及周边排水管网的维护,确保雨污分流彻底,防止污水污染河道。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7 | X2SD202109230254 | 济南市莱芜高新区世纪城小区4期42号楼和43号沿街楼上的餐饮业都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及噪音扰民,严重污染空气质量。 这些油烟露天排放餐饮分别是42楼沿街楼:真如意快餐、冠香炸鸡、大宋醉仙鸭、苗山炒鸡等。43号沿街楼:博山肉烧饼、世纪城烧烤火锅、鲜牛肉煲、粥道小吃、世纪香鲜汁肉包、北京烤鸭九九八烧烤、虞小火青花椒烤鱼、顶好烧烤火锅。 | 莱芜区 | 大气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鹏泉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莱芜高新区审批服务部、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莱芜高新区世纪城小区4期42号楼真如意快餐、冠香炸鸡、大宋醉仙鸭、苗山炒鸡,43号楼博山肉烧饼、世纪城烧烤火锅、粥道小吃、北京烤鸭九九八烧烤、虞小火青花椒烤鱼、顶好烧烤火锅、世纪香鲜汁肉包、鲜牛肉煲共12家餐饮经营商户,经营用房均为商业楼。该12家餐饮经营商户其中2家(世纪香鲜汁肉包、鲜牛肉煲)不产生油烟,不需要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剩余10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有清洗记录,有专用烟道。 2.9月30日委托有资质检测公司对上述10家涉及油烟的餐饮店进行监督性检测,10月1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对上述12家餐饮店开展噪声检测,10月10日前出具检测报告。 | 部分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鹏泉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莱芜高新区审批服务部、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在营业时间段对该处餐饮店铺进行突击检查,如发现有在经营时间段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的店铺,将依法依规处理。 2.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8 | D2SD202109230045 | 济南市槐荫区济南市儿童医院住院楼与门诊楼之间的连廊上有一台中央空调外机,噪音扰民严重。儿童医院东门位置有一处垃圾处理站,医院西南角,放射科楼南侧小屋是医疗垃圾存放处,存在异味。 | 槐荫区 | 噪音 | 9月24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济南市儿童医院为儿童综合性医院,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 2.关于该单位空调外机噪声问题。在该院住院楼与门诊楼之间的连廊上安装有1台中央空调外机,主要用于病房制冷,2009年6月投入使用。每年运行时间为6月至9月,目前每天运行时间为10:30-19:30。2021年9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噪声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3.关于儿童医院东门垃圾处理站异味问题。该垃圾处理站位于医院院内东南角,是医院自管自用垃圾转运站,用于存放医院日常生活垃圾,由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运营维护,垃圾日产日清,每日进行消杀、冲刷工作,现场检查时存在异味。 4.关于儿童医院西南角医疗垃圾存放处异味问题。该单位建有医疗废物贮存库1个,位于该单位院内西南角放射科所在楼房南侧,面积约30平方米。该单位每天产生医疗废物约1200千克,均安全、规范贮存于医疗废物贮存库内,每天由济南腾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转移,该单位安排专人对医疗废物库进行消毒,转移联单记录规范,现场检查时发现有消毒水气味。 | 部分属实 | 槐荫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采取以下措施:
1.关于儿童医院空调外机噪声问题,要求济南市儿童医院对该中央空调外机安装隔音板降低噪声,已于2021年9月25日完成安装。督促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噪声设备维护保养,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关于儿童医院东门垃圾处理站异味问题,督促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垃圾转运站及周围区域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安排专人负责垃圾转运站卫生保洁及消杀除臭工作。区城管局将加大对该转运站的督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关于儿童医院西南角医疗垃圾存放处异味问题,加大对该单位医疗废物储存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收集、储存、运输医疗废物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已办结 | 无 |
39 | X2SD202109230079 | 莱芜区润晨工贸废酸乱排。 | 莱芜区 | 土壤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鹏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莱芜高新区企业服务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润晨工贸”实际为山东润辰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龙潭东大街123号,主要从事冷轧带钢及直缝焊管生产,2018年新建废酸综合利用项目,手续齐全。该公司因自行处置费用高于委托处置费用,自2021年3月开始废酸全部委托山东祥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酸暂存于厂区北侧储罐内。查阅企业废酸产生、处置相关台账,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该企业共购买盐酸1814.335吨,产生废酸1410.82吨,经自建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处置废酸672.82吨,委托山东祥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732.07吨,现暂存5.93吨,所产生废酸均按要求合理处置。未发现非法排放迹象。 | 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 |
40 | X2SD202109230255 | 济南市钢城区辛庄街道办刘响泉村村东刘某峰养鸭场,污水横流,气味刺鼻,严重污染环境。 | 钢城区 | 水 | 9月24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辛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养鸭场为济南市刘某峰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峰。该处为刘某峰承包的荒山,距离村庄约300米,不在禁养区范围内。2020年9月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2021年4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该养殖场建设鸭棚4个,总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其中圈舍面积约2000平方米,现存栏肉鸭13000只。现场检查时,养殖场建有粪污池4个,约600立方米,采取了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养鸭产生的粪污进入粪污池,粪污发酵后用于还田。经排查养殖区域周边,未发现粪污直排迹象,养殖区域存在轻微异味。 | 部分属实 | 钢城区政府责成区农业农村局、辛庄街道办事处督促刘某峰及时清理场内粪污,保持场内环境卫生整洁,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41 | X2SD202109230262 | 1.没有审批手续,违法开山毁林建房。2009年以来,在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辖区、燕子山北坡半山腰、经十路14926号子锋苑小区内,幵发商山东文孚置业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燕子山北坡挖山毁林,违规建了1栋大型别墅自住和高层住宅4号楼对外出售,将燕子山北坡挖成了垂直断面, 严重破坏山林生态环境!
2.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子锋苑小区3号楼3 单元一楼的两户业主毁绿砍树问题。今年5月,一楼的两户业 主,未经政府批准和全体业主同意,不顾本单元全体其他26 户业主的强烈反对,为一己私利,擅自大肆破坏楼前楼后的绿地进行硬化,野蛮铲掉草皮,砍掉树木。 3.在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龙洞片区,大华紫郡小区二期南面有一座山体,在山体的东侧,是金宇养老社区房地 产开发项目。2016年以来,该开发商超越规划用地红线,野蛮疯狂幵山建房,大肆破坏生态,竞把山体坡面挖成了垂直陡立断面。
问题四:济南市平阴县境内、济菏高速公路南侧的有些山体,被开山釆石挖去了半个山,留下的是垂直岩石峭壁。 | 市辖区 | 生态 | 9月24日,历下区政府、平阴县政府分别组织有关部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子锋苑小区位于经十路14926号燕子山北麓,共有居民楼4栋、联排别墅1栋。小区项目开发单位为山东文孚置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前建设并投入使用,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齐全。反映的大型别墅和高层住宅均属于子锋苑小区项目,反映的“垂直断面”实际为子锋苑小区别墅所在高度为15米的山体平台立面,山体平台为半圆形,面积约800平方米,在规划红线范围内,不存在擅自挖山毁林和破坏山林生态环境的情况。 2.关于“历下区燕山街道,子锋苑小区3号楼3单元一楼的两户业主毁绿砍树”问题。2021年5月,子锋苑小区3号楼3单元101业主因杂草丛生、蚊虫滋生等原因,确实将该单元门两侧及楼后绿化带内草皮和灌木铲除,硬化成了水泥地面,总面积约30平方米。该业主施工前未通过物业及单元全体业主的同意。 3.关于济南金宇养老社区建设项目开发商超越规划用地红线,开山建房破坏生态,把山体坡面挖成了垂直陡立断面问题。“金宇养老社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为“济南金宇养老社区建设项目”,位于大华紫郡二期南侧约90米处,总建设面积38900平方米,建设单位为山东金宇针织有限公司。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齐全,施工区域均在规划红线范围内,不存在野蛮疯狂开山建房、大肆破坏生态问题。所述“垂直陡立断面”位于该项目西侧,距离项目规划红线2-3米,原是一处自然形成的破损山体断崖。为消除山体安全隐患,2018年12月,该公司向原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下分局呈交了《济南金宇养老社区山体边坡治理项目设计方案》,并提出了山体护坡治理申请。2019年1月,原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下分局同意了山体护坡治理申请。该公司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岩体实施了去除,目前治理项目已完工,处于验收阶段。 4.关于“平阴县境内、济菏高速公路南侧的有些山体,被开山釆石挖去了半个山,留下的是垂直岩石峭壁”问题。信访反映的山体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民间采石及合法采矿企业开采造成的。平阴县政府为恢复济菏高速公路沿线破损山体的地质地貌,自2008年开始对该处破损山体进行生态修复治理,2009年已全部完工,共治理破损山体22座,治理面积约140公顷,均通过原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验收。经现场查看,未发现济菏高速公路南侧有开山采石现象,未发现有垂直的岩石峭壁。 | 部分属实 | 历下区政府责成燕山街道办事处、龙洞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1.燕山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要求子锋苑小区物业督促3号楼3单元101业主于10月15日前恢复损坏的绿化带。若未及时整改,区城管局于11月30日前依法立案查处。 2.龙洞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督促山东金宇针织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全隐患治理验收,同时向周边居民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2 | X2SD202109230176 | 市中区二环西路12340号院内有生产印刷厂4-5家,无环评手续,无环保设备,偷着生产多年,噪音非常大,尤其是夜间,令人无法入睡。 | 市中区 | 噪音 | 9月24日,市中区政府组织七贤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26日,12345热线接到群众反映二环西路12340号院内有印刷企业非法生产的投诉,七贤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调查处理。发现该院内2家印刷企业,分别为济南普林达印务有限公司和济南广众印务有限公司,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因检查时以上企业均已停产,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要求七贤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对2家企业完善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产。 2.9月24日,七贤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联合现场查看,发现2家印刷企业仍未落实上述整改意见。两家企业无力承担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费用,并因市场原因已无生产意愿,承诺10月10日前自行拆除印刷设备。 | 部分属实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10月10日,七贤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将对两家企业自行拆除情况进行检查。 2.七贤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举一反三,10月10前,对辖区内企业完成一次全面排查,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对该片区环保网格员进行通报批评、留队查看、扣除三月绩效。 3.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在2家企业未拆除设备前,加强帮扶力度,并举一反三,对该片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3 | X2SD202109230010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16号中铁十四局宿舍3号楼3单元101室,在自家院子里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利用违建房顶种花种菜,臭气熏天,上下楼走楼梯浇菜存在噪声扰民。 | 历下区 | 大气 | 9月24日,历下区政府组织燕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市规划局一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中铁十四局宿舍3号楼3单元101室院内建有一面积10平方米左右小屋,建设时间为1981年。房顶有塑料泡沫箱、花盆等种植的蔬菜和鲜花,其中泡沫箱8个、花盆13个,以及1个2平方米砖砌花池。院内东北角存有部分肥料,现场有异味。小屋外有铁质简易扶梯,上下楼时产生声音。 2.燕山街道办事处于9月24日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函,征求了上述建筑物的规划意见。根据复函意见,上述建筑物未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属实 | 历下区政府责成燕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市规划局一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燕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已告知业主于10月10日前自行拆除私搭乱建部分。逾期未拆除的,区城管局将于10月10日对上述房屋依法立案查处。 2.燕山街道办事处对种植的花草、蔬菜及院内肥料进行清理,已于9月24日清理完毕。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4 | X2SD202109230087 | 山东师范大学试验厂往厕所偷排污水。 | 天桥区 | 水 | 9月24日,天桥区政府组织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师范大学实验厂全称山东师范大学精细化学品清洁生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厂,位于天桥区舜兴路988号济南新材料产业科技园6号楼,其生产线均在一栋三层综合楼内。现有项目包括“AF型消泡剂和丙烯酸钾项目”(济环报告书〔2014〕32号)、“天然气热水锅炉提标改造项目”(济天环报告表〔2019〕70号)、“复配型消泡剂项目”(济天环报告表〔2021〕32号)。2021年1月,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接到12369举报,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复配型消泡剂项目为2017年6月-2020年8月擅自扩建项目,主要包括复配釜3个、捏合机1台、灌装机1台,“AF型消泡剂和丙烯酸钾项目”也在2016年7月至2020年8月之间增加或扩容了部分生产设备。2021年1月,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已依法对其“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2021年2月22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针对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要求该单位1日内改正违法行为,针对未验先投要求其10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但不涉停产整顿内容,该单位整改过程中自行拆除了扩建设备。该单位完成整改后,于2021年6月份向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报批了复配型消泡剂项目,在取得环评批复后重新建设的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有机硅消泡剂和聚醚类消泡剂的复配生产。GPE消泡剂是生产聚醚类消泡剂的原料,该单位并不生产GPE消泡剂,仅进行外购。当前该项目已完成验收监测工作,正在开展自主验收。 2.危化品无水乙醇、丙烯酸、氢氧化钾是“AF型消泡剂和丙烯酸钾项目”生产原料,每天贮存量分别不超过3t、3t、2t,采购原料均采用就近采购多次周转的方式,达不到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标准。2021年3月24日,省应急厅对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整改情况复查,复查意见表示已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3.2020年11月14日,该厂丙烯酸钾生产装置出现离心机事故,造成了约20-30升含有丙烯酸钾的物料洒落在车间的地面上,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用拖布将物料清理到车间的导流槽,废水也进行收集后经过导流槽进入车间东南侧的应急池。根据该单位应急预案,在生产车间四周设废水收集系统,事故废水通过废水收集系统进入新材料产业科技园事故水池内,后转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因这次事故进入应急池的废水(包括涮拖布废水)很少,无法单独收集,就与物料残渣一并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已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菏泽万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并有危废转移联单。该单位也按照相关规定将这次事故上报了驻地园区管委会及应急部门。该单位日常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按照环评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山东清正污水厂进行处理,山东清正污水厂运行正常,废水持续达标排放。 4.该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每半年进行废水检测一次,检测结果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 | 部分属实 | 天桥区政府责成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加大该单位检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已办结 | 无 |
45 | X2SD202109230093 | 济南历城区彩石街道青龙峪村原村书记李某贞的女婿傅某栋,让他的父亲傅某明顶名,在村内东山坡(村民都叫东峪的地方)破坏侵占农耕地600多平方米、林地300多平方米,建造别墅。并在房屋东面设置透明围墙侵占土地500多平方米,用于饲养羊、鸡鸭、火鸡、鸽子等家禽。省督察期间已反映未果。 | 历城区 | 生态 | 9月24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彩石街道办事处、区畜牧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建造别墅问题。傅某栋所建住宅实为青龙峪村村民傅某明所建,傅某明为青龙峪村村民,与傅某栋为父子关系,该处土地为集体土地,地类为林地,住宅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傅某明行为属于本村村民占用集体土地建设住宅行为。6月25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撤销了该处住房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目前正处于撤证6个月诉讼期内。传某明违规建房线索材料已移交区行政执法局,待诉讼期满后将依法处置。 2.关于饲养家畜家禽问题。傅某明在其住宅东侧设置透明围墙,占地约200平方米,该地块系2012年本村村民郭某某转让于傅某明,属村内东坝荒山地,地类为其他农用地,处于非禁养区。圈养羊13只,笼养各类家禽126只,其中鹅2只、鸽子40只、火鸡12只、鸡等72只。该养殖户为散养户,家畜粪便收集后回田处理。 3.省环保督察期间共接到反映该问题信访件3次,均作出回复,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撤销了该处住房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处于诉讼期。 | 部分属实 | 历城区政府责彩石街道办事处、区畜牧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采取以下措施:
1.下一步将根据诉讼结果或诉讼期满后,进行依法处置。 2.彩石街道办事处要求青龙峪村村委督促傅某栋做好养殖环境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6 | D2SD202109230003 | 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杨家庄村,之前在党委政府和执法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在村东南方向300米位置的建设用地建设了简易棚子,进行汽车维修,环评手续合法,危废品有专业的公司回收,近期执法局通知自己棚子属于违章建筑,要拆除,目前临建手续还正在办理中。认为不合理。 | 莱芜区 | 其他污染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鹏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简易棚子”为吉隆汽车修理厂,位于鹏泉街道杨家庄村东南方向300米,建于2020年10月。该厂共圈占土地约840平方米,其中维修车间、看护房占地约290平方米,其余土地仅圈占未硬化。该厂所占土地为其他草地,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未申请办理临建手续,不符合鹏泉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鹏泉街道办事处许可私自建设车间。经查,此类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2021年9月该厂与资质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目前尚未转运、处置危废。 | 部分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鹏泉街道办事处督促当事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其违法建筑进行拆除,预计10月9日前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7 | X2SD202109230250 | 高庄街道西沟里村委南侧工业园区,耿某波纸厂违法使用燃煤锅炉,污水直排乱排,有时晚上用罐车把污水拉出去直排河道或向附近偷排废水(地点不固定)。 | 莱芜区 | 水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高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高庄街道西沟里村委南侧工业园区内的小造纸厂,由耿某波经营。2021年7月底,耿某波租赁毕某某车间建设1台幅宽1575型号纸机、1台2蒸吨燃煤锅炉。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有少部分原料(废纸及木屑),有部分残次产品,厂区无罐车。车间西侧建有一座防渗水池(容积100立方米),用PE管导流,水池内存水约80立方米。查阅用电记录,该厂7月底至8月底期间存在生产行为。现场未发现废水直排、乱排现象。 | 部分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高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9月26日,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庄街道办事处对小造纸厂进行取缔。 2.督促高庄街道办事处将该工业园为重点巡查区域,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已办结 | 无 |
48 | X2SD202109230162 | 1.山东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开发商伙同M2地块(21区漫山香墅)三户业主,破坏公共山体, 非法侵占公共绿地,毁坏原有树亩,私自打水井、强行挖断泄洪沟。
2.投诉人认为:一切山体规划和绿化应由公家实施操作;绝对不允许将公共绿地变成他们的私家花园。决不准许山体公园通行任何车辆,决不允在山体制造环境污染和噪声扰民。 | 市中区 | 生态 | 9月24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鲁能领秀城21区(漫山香墅)三户业主破坏公共山体,非法侵占公共绿地问题。 ①鲁能领秀城M2地块现为鲁能领秀城21区(漫山香墅)。漫山香墅围墙外东侧至东临山(市林场的林地范围)之间地块现属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根据柏石峪片区详规,该地块规划为生态休闲用地,目前已由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绿化,不属鲁能领秀城21区(漫山香墅)公共绿地。 ②距离鲁能领秀城21区(漫山香墅)最近的山体为济南市林场所属并管理的东临山。该处山体植被茂密,未发现山体破坏问题。 2.关于鲁能领秀城21区(漫山香墅)三户业主毁坏原有树亩,私自打水井、强行挖断泄洪沟问题。 ①因雨水充沛,导致东临山的山水倒灌至鲁能领秀城21区(漫山香墅)三户业主家中。2021年7月,三户业擅自在漫山香墅围墙外东侧至东临山之间地块修建了长约50米、宽约3米的泄洪沟渠,并与小区原泄洪沟进行联通,存在将原截洪沟局部填埋的问题。 ②三户业主在修建泄洪沟渠过程中,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将国槐、法桐等树木114棵移至东侧20米的闲置空地处,目前被移植的树木均已成活。以上行为违反了《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2021年8月24日,区城管局对三户业主擅自移植树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立案号为:济综执市中立字〔2021〕第222号。调查过程中因三户业主涉嫌违反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2021年9月16日,区城管局委托有资质的价格认定机构对涉案树木损失进行价格认定。目前,认定结果尚未出具。 ③经现场排查,三户业主不存在私自打井,盗采地下水问题。 3.关于“投诉人认为:一切山体规划和绿化应由公家实施操作;绝对不允许将公共绿地变成他们的私家花园。二、决不准许山体公园通行任何车辆,决不允在山体制造环境污染和噪声扰民”问题。 ①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向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提交了《关于领秀城M2区东侧地块绿化恢复提升说明》,该公司将加强对漫山香墅围墙外东侧至东临山之间地块的绿化施工、管理、养护,并已要求三户业主恢复该地块原貌。 ②市林场所属并管理的东临山山体为封闭山体,除森林消防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 部分属实 | 市中区政府责成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11月15日前,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督促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关于领秀城M2区东侧地块绿化恢复提升说明》组织专业施工队伍进行绿化恢复。 2.区城管局根据10月20日前出具的价格认定结果,若达到移送标准则移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进行调查;若未达到移送标准,将立即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于90日内完成行政处罚。 3.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将加强该区域的检查力度,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9 | X2SD202109230271 | 雪野湖恒大金碧天下三期西北侧,围挡外北非法倾倒垃圾,污染环境。 | 莱芜区 | 土壤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雪野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恒大金碧天下三期西北侧,围挡外北侧存在少量建筑垃圾。2021年9月初,附近村民及恒大个别业主因房屋装修,将装修垃圾随意倾倒至恒大金碧天下三期西北侧,因此处位置偏僻,无监控设备,无法确认倾倒人具体身份。 2.现场存在大约40-50立方米建筑垃圾。 | 基本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雪野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雪野街道办事处组织1台挖掘机、1台装载机对现场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已于9月26日全部整改完成。 2.雪野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督巡查,防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发生。 | 已办结 | 无 |
50 | X2SD202109230063 | 章丘区绣惠镇大桥路与明刁路交叉口西南角有一处加油站点,此加油站点比较隐蔽,在壳牌加油站后面的大院内, 此黑加油点没有任何手续,非法售卖汽油柴油,并且在地下埋有大罐,加油时严重污染空气,气味刺鼻,他们白天不经营,一早一晚偷着干。 | 章丘区 | 大气 | 9月24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区市场监管局、绣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地点位于绣惠街道大桥路与明刁路交叉口西南角、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章丘绣江路绣惠加油站西邻院内。该位置原为章丘市桃花山燃油有限公司,2014年4月,因市场原因不再经营,将该地块交由梁某坤负责看管。 2.关于黑加油站问题。现场未发现有成品油经营迹象,院内地下埋有5个油罐,已用混凝土封口。油罐周围杂草丛生,无油气异味。通过询问,梁某坤承认在2014年至2017年期间,曾经利用原有的油罐储存成品油进行售卖,于2017年6月对场地内成品油储罐进行填沙注水,不再使用。 | 部分属实 | 章丘区政府责成区市场监管局、绣惠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严防严控非法售油行为。 | 已办结 | 无 |
51 | X2SD202109230064 | 白云湖办事处李码村广场南邻,有一家粘奶箱加工坊,用的胶有异味。 | 章丘区 | 大气 | 9月24日,章丘区政府组织白云湖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地点位于白云湖街道李码村村委会南80米,占地208平方米,为一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土地性质为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手续齐全,按规定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2.此工商户经营项目为农工党章丘支部的扶贫项目。2015年8月开始生产,员工主要为附近村70岁以上家庭困难老人,按订单生产,使用纸和胶水手工粘制厨师帽及手提袋,无生产设施。胶水质量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合格。现场及周边无明显异味。 | 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 |
52 | X2SD202109230090 | 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55号中润裕华园六号楼三单元102室,业主非法将住宅改商铺开办的“含笑理发厅”,大量使用化学美发剂造成刺激异味,过度用水导致管道异响,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历下区 | 大气 | 该件同第26批编号X2SD202109200264、第28批编号X2SD202109220245信访件反映的内容部分一致。9月24日,历下区政府组织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环山路55号中润裕华园小区6号楼3单元102室南外立面位于燕翔路北侧,业主将该住宅租赁给三家商户用于经营,门牌号分别为燕翔路9-13号、燕翔路9-14号和燕翔路9-15号。燕翔路9-13号营业执照登记为“济南历下含笑美发厅”,初始登记时间为2008年12月8日,经营范围为美发。经营单位办理营业执照时,向登记机关原济南市工商局历下分局提交了住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提供的《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不存在非法住改商的情况。 2.该美发厅经营过程中使用染发剂和烫发剂,现场未发现使用漂白剂且无漂白剂使用痕迹,无明显刺鼻性气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美发厅使用的染发剂、烫发剂等美发用品进行检查,未发现质量问题;9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委托山东民佑检测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对该美发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异味进行厂界无组织排放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9月22日,该经营者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经营场所进行空气卫生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3.该美发厅每天经营至21:00,营业期间使用自来水时,管道、水龙头部位会发出声响。 | 部分属实 | 历下区政府责成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该经营单位日常监管,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 2.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要求该经营者于10月15日前对产生噪音的管道、水龙头部位采取包扎的方式降低噪音。 | 已办结 | 无 |
53 | X2SD202109230163 | 投诉人对X2SD202109080193回复有异议。
1.投诉人称,调查核实情况“未占用耕地砍伐果树”结果不属实,此处为基本农田(土地确权证号:370112112244010024J位于村西南把涡地块编码:3701121122440100282)并种植有果树,后被山东锦绣集团旅游公司破坏,修建成水泥路。 2.调查核实情况“济南市虎门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修建一条水泥道路,占地面积约16.9亩,其中耕地约1.1亩”,投诉人认为,此耕地即为李某的基本农田。 | 历城区 | 生态 | 9月24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彩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6年2月1日,济南市虎门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原山东省齐鲁旅游有限公司)与青龙峪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流转了历城区彩石街道青龙峪村民委员会除自有宅基地和房屋外的所有土地。协议主要内容为:“济南市虎门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对村民发放生活费,生活费初始标准为每人350元/月,生活费标准5年作为一个调整周期,变动幅度为在上一周期金额基础上递增1%。自2016年3月1日起,甲方(济南市历城区彩石镇青龙峪村委会)所有的果树、绿化树、山林及流转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建筑设施(不包括村民自有宅基地房屋)、机井等所有附着物归乙方(济南市虎门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开发使用”。济南市虎门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协议对果树进行了处置。 2.2017年4月,历城区森林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立案,2017年9月移交至历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8月25日,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该案涉案林地共占用林地资源总面积41.55亩,法院一审对涉案单位判处罚金150000元,对当事人贾某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0元。现场查看核实,没有发现新的破坏林地及毁坏林木现象。 3.2016年济南市虎门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占用部分土地铺设水泥路面修建生产和防火道路,占地面积约16.9亩。其中,耕地(基本农田)约1.1亩,其他农用地约15.5亩,未利用地约0.3亩,不符合历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确认,确权证号370112112244010024J土地系青龙峪村民李某兴名下,面积1.75亩。经青龙峪村委现场确认,修建该生产路占用了李某兴土地约250平方米。该250平方米土地地类为其他农用地,不在上述1.1亩基本农田范围内。 | 部分属实 |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彩石街道办事采取以下措施:
1.因部分村民对村委与济南市虎门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的流转协议有异议,并涉及土地纠纷,由彩石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进行调解,并引导村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所建水泥道路已于2018年纳入全区森林防火规划,彩石街道办事处督促该村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交森林消防道路立项申请手续,预计10月20日前可获批复。 3.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防发生新的违法用地行为。一经发现,及时抄告,通过联合执法及时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4 | X2SD202109230072 | 山东汇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任何检测能力,违规运行,违规处置生产中产生的废液。 | 市辖区 | 水 | 9月24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山东汇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任何检测能力”问题。 ①山东汇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维历下、市中、历城、高新、天桥辖区6家企业12个点位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属于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由排污单位自行采购、安装、选择运维单位,并对数据质量负责。 ②山东汇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4-4区公建6-602,办公地点为济南国际创新产业园A区4025室约80平方米(仅会议室和办公室),该公司化验室、危废暂存间、备品备件间位于大涧沟污水处理站。该公司持证专职技术人员配置满足相关要求,配备化验室一间,用于比对和试剂的配制,且配置了分析仪器一台,可分析COD、氨氮、总磷、总氮和pH等污染物指标。 2.关于“违规运行,违规处置生产中产生的废液”问题。 ①9月22日-24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中分局等单位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对2021年4月1日以来在济南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V6.0中填报的故障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样核实,未发现有将超标数据标记为故障数据等违规运行的问题,存在运维记录填写不规范、未配置自动采样器等问题。 ②该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实验室废液(代码900-047-49),产生量约2吨/年,废液全部收集,贮存于按规范要求建设的危废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的山东晟建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置。该单位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危废管理制度,经调阅该公司《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危险废物出入库台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材料,现场核对该单位危废的产生、暂存和转移量,该单位不存在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市中区政府责成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加强对该运维单位的帮扶力度,督促山东汇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立行立改,完善相关运维记录。该公司已于9月30日整改完毕。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对整改情况组织复查。 2.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加大对大涧沟污水处理站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无 |
55 | X2SD202109230029 | 中建文化城小区楼前路边,夜晚聚集大量摆摊商贩,噪声扰民,异味严重。 | 历下区 | 噪音 | 9月24日,历下区政府组织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中建文化城小区位于文化东路16号,小区周围有三条道路:北侧为文化东路、南侧为经十路、西侧为祥瑞路。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于9月24日-25日夜间多次巡查,上述路段均未发现商贩经营现象;但执法人员在前期日常巡查时发现文化东路北侧夜间偶有流动摊点,售卖花草、水果等,未发现产生异味、叫卖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历下区政府责成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加强巡查,发现流动摊点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56 | X2SD202109230100 | 潘某树在无任何环保设施的情况下用球磨机加工废钢,粉尘污染,噪声扰民,有毒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 章丘区 | 大气 | 9月24日,章丘区政府组织普集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区城乡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位置位于普集街道董赵村南约500米(董赵村、高赵村、孙赵村于2020年合并为三赵村),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田,负责人为潘某树(大佛村村民)。2008年,董赵村村民董某宝承包该地块建设厂房,2014年转让给三赵村村民高某眀,2020年6月,潘某树租赁该厂房。 2.2021年4月底,潘某树建设2套球磨机、1台压块机、1台摇床,从事火烧铁破碎料生产。主要工艺为打磨、压块、沉淀等,打磨工艺产生粉尘,配有布袋除尘器,球磨机运行时会有噪声。沉淀工艺用水循环使用,其他工艺无废水产生。现场未生产,有约5吨原料,无产品。沉淀工艺循环池底部有少量残存水,厂区内外无生产废水排放痕迹。 | 基本属实 | 章丘区政府责成普集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区城乡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1.普集街道纪委于10月1日对三赵村一般农田长期被非法占用问题介入调查,启动问责程序。 2.普集街道办事处责令潘某树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理生产原料,9月28日已完成。 3.区自然资源局对高某明违法占用一般农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章自然资罚字〔2021〕3107号),责令高某明10月30日前拆除地上建筑,恢复一般农田用途。逾期未完成,依法强制拆除。 4.普集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区城乡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法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7 | X2SD202109230009 | 历下区解放路31号大院,院内环境脏乱差。 | 历下区 | 其他污染 | 9月24日,历下区政府组织燕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解放路31号大院”为原东郊饭店宿舍院,院内现有8栋居民楼,平房80间。该院因拆迁冻结,长时间无人打扫,确实存在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情况,9月4日-10日,燕山街道办事处开展社区志愿者活动,组织人员对院内环境进行清理。9月24日,现场核查时发现院内有少许散落树叶,整体比较干净。 | 属实 | 历下区政府责成燕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立即清扫院内的落叶,工作人员当日清理完毕。 2.督促社区工作人员每周进行一次集中清扫,保持院内环境卫生清洁无死角。 | 已办结 | 无 |
58 | X2SD202109230286 | 东城逸家小区逸贤园1区、2区餐饮街多家烧烤店,油烟污染,噪声扰民。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大气 | 9月24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部、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东城逸家小区逸贤园1区、2区餐饮街多家烧烤店,油烟污染”问题。东城逸家小区逸贤园1区、2区周边烧烤店共9家,分别为313羊庄、迎燕阁烧烤、至味扭一虾、王老三串店、小马扎地摊烤肉、老金烧烤、老胖串店、半斤兄弟烤肉、九头牛烧烤。9家餐饮单位均办理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属于独立门头房,有专用烟道。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9家餐饮单位油烟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2.关于“噪音扰民”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述9家餐饮单位噪音检测,老胖串店昼间63分贝,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其余检测结果均达标。 | 属实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部、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部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监管,加强日常巡查,要求9家餐饮单位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建立清洗台账。 2.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老胖串店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已于9月30日采取加装消音管、隔音棉等隔音降噪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油烟、噪音检测,防止产生餐饮油烟、噪音扰民问题。 | 已办结 | 无 |
59 | X2SD202109230016 | 济南市莱芜九洋钢铁厂的粉尘污染。 | 莱芜区 | 大气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九羊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九洋钢铁厂”实为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长流程钢铁企业,环评手续齐全,下设山东宝鼎煤焦化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炼焦项目)、山东富伦钢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烧结、高炉、转炉、精炼、轧钢等生产项目)。 2.该公司主要在原料储存转运、烧结、焦化、高炉、转炉等环节产生粉尘,采用湿式静电、覆膜滤料袋及滤筒袋式、布袋等措施除尘。焦化、烧结、高炉、转炉等环节共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32套,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其中“宝鼎煤焦化焦炉烟囱”站点、“1号烧结机机尾”站点2021年二季度以来存在排放颗粒物日均值超标的违法行为,已由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立案处罚(济环罚字〔2021〕LW第012号、017号、019号、022号、023号、024号)。原料仓密闭储存、物料封闭传送,厂区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抑尘措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焦炉、1台烧结机、2座高炉正常生产,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其他工序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一、二、三季度厂界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废气各项指标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今年5月监督性检测报告显示,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 部分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九羊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该企业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2.督促九羊公司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单位9月30日对无组织排放开展检测,预计10月8日出具检测结果。 | 已办结 | 无 |
60 | X2SD202109230166 | 中海中央公馆小区北区南门向东有一个山体公园,有人在这里遛狗、种菜,破坏绿化,早上五点左右有人喊山,噪声扰民。 | 市中区 | 噪音 | 9月24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七贤街道办事处、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区域为小东山山体公园,由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维护。经排查,小东山山体公园范围内绿植保持较好,无种菜毁绿的情况;中海中央公馆小区北区南门与小东山山体公园之间山脚位置,存在附近居民种菜问题,面积约6平方米。 2.小东山山体公园为公共开放式公园,园内有明确标识禁止遛狗,存在个别居民私自牵狗进入园和喊山噪音不文明行为。 | 属实 | 市中区政府责成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区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七贤街道办事处、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9月25日,七贤街道办事处对该处种菜区域进行清理,并播撒草种复绿。 2.9月26日,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加强该山体公园管理工作,在公园出入口增设6个禁止遛狗、喊山警示牌,倡导文明游园。 3.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劝止遛狗、喊山等不文明行为。 | 已办结 | 无 |
61 | X2SD202109230047 | 济南钢城区颜庄镇疃里村工业园张某峰院内从事破碎石头生产,粉尘污染严重。 | 钢城区 | 大气 | 9月24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区自然资源局、颜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院落实为山东煜祥重质碳酸钙有限公司,位于颜庄街道疃里村工业园、莱韩路路北,法定代表人王某焕,与张某峰为夫妻关系。该公司100000吨重质碳酸钙项目2018年9月由原莱芜市钢城区环保局审批,2019年8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该项目占地面积5957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区及其他辅助设施。以石灰石、白云石、方解石为原料,经上料、破碎、粉碎、振动筛、磨粉等工序,设计年生产10万吨重质碳酸钙。现场核查该项目未生产,运输道路地面有积尘。原料车间采取密闭措施,地面硬化,出入口按时洒水降尘,车间内安装有喷淋设施,物料装卸时喷淋降尘,内有原料约30吨;配置料斗1台、粉碎机1台,传送带、振动筛1台,上料、粉碎、振动、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车间内采用雾炮、喷淋、洒水等措施抑制扬尘。该项目排污许可证要求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每年检测一次,经查阅中弘生态环保(山东)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1月出具的检测报告,有组织颗粒物、无组织颗粒物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钢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颜庄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0月25日前委托检测单位对该公司开展监督性监测。 2.颜庄街道办事处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大运输道路、厂区地面洒水频次,抑制扬尘产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2 | X2SD202109230165 | 中海中央公馆小区北区,有很多业主养狗,噪声扰民。 | 市中区 | 噪音 | 9月24日,市中区政府组织七贤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中海中央公馆小区北区是由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分公司管理的封闭式小区。该小区共有住户1294户,其中85户养狗。存在业主所养犬只吠叫的情况,对小区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2021年6月,该物业管理公司通过树立文明养犬提示牌(30个)、小区业主微信群等方式告知业主文明养犬。 | 属实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9月24日,七贤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在小区宣传栏内增加宣传海报50份,每月向业主微信群推送2-3次文明养犬的温馨提示,引导小区业主文明养犬。 2.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日常巡查工作,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 已办结 | 无 |
63 | X2SD202109230253 | 济南市莱芜区沃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废酸乱倾倒。 | 莱芜区 | 水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鹏泉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莱芜高新区企业服务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济南市莱芜区沃丰材料有限公司”实为山东沃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云台山路001号,主要从事彩涂钢(铝)卷生产加工,环保手续齐全。以外购镀锌钢(铝)卷为基材,经开卷、脱脂、水洗、钝化、初涂、固化、印花、精涂、空冷、水冷、覆膜、包装等工序,加工生产彩涂钢卷、覆膜钢卷、彩涂铝卷,设计年产量24万吨。生产工序无酸洗环节,无废酸产生。 | 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 |
64 | X2SD202109230044 | 济南市钢城区科瑞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冒黑烟。 | 钢城区 | 大气 | 9月24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颜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科瑞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实为山东莱芜科瑞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位于颜庄街道疃里村东、莱韩路以南。该公司年产50000吨钢板弹簧片项目2018年9月由原莱芜市钢城区环保局审批,2019年8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9年9月完成排污登记。该项目以钢板为原料,经加热、开坯、压型、矫正、剪切、钻孔、打包等工序生产半成品弹簧片;弹簧片经加热、轧制、卷耳、淬火、回火、喷丸、装配、预压等工序生产弹簧板。该项目轧钢炉、加热炉、回火炉为天然气加热,配置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由高排气筒排放,淬火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喷淋塔、UV光氧设施处理,喷丸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现场核查时,该项目未生产,有3个燃气加热炉,未发现燃煤锅炉,未发现燃煤贮存,无焚烧垃圾、废物痕迹,没有冒黑烟现象。该公司共3个排放口,经查阅该公司2019年7月至今的检测报告,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符合山东省《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 |
65 | X2SD202109230227 | 举报济南市钢城区辛庄街道办事处桑园村有家废品回收站,在原来检查环保时候已经整改取缔,环保组一走又开始经营, 该废品回收站无手续,在居民区内造成环境污染, 焚烧垃圾污染环境,要求这次不要假整改,让废品回收站搬家或取缔离开居民区。 | 钢城区 | 大气 | 9月24日,钢城区政府组织辛庄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废品回收站在检查环保时已经整改取缔,环保组走后又开始经营且无手续”问题。废品回收站经营者为辛庄街道桑园村村民秦某林,原在桑园村一处沿街房从事废品回收,2018年秦某林迁至桑园村东北树林内重新经营废品回收,未办理营业执照。 2.关于废品回收站在居民区内造成环境污染,焚烧垃圾污染环境问题。该废品回收站距最近住户约30米,共占地约500平方米,收购站内废铁、酒瓶露天堆存,废旧纸箱捆扎堆存并覆盖防雨布,地面无积水、无垃圾,卫生环境较好,无废水排放、粉尘产生等情况,未发现焚烧垃圾痕迹。 | 部分属实 | 钢城区政府责成辛庄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9月25日,区市场监管局对秦某林废品回收站依法取缔。 2.辛庄街道办事处督促秦某林立即清理现场废旧物品,9月25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3.辛庄街道办事处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巡查力度,及时制止违法经营现象。 | 已办结 | 无 |
66 | X2SD202109230232 |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号市城管局单位宿舍,生活垃圾未进行分类投放,垃圾桶破损。院内道路破损严重,尘土飞扬。 | 历下区 | 土壤 | 9月24日,历下区政府组织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历下区解放路1号为市城肥清运管理二处宿舍。宿舍区东侧设置了四类垃圾投放点,摆放9个垃圾桶其中3个无盖,存在四类容器分类标识不正确、未按规定投放的情况。 2.该宿舍院内道路坑洼不平,路面破损严重,车辆经过有尘土扬起的现象。 | 基本属实 | 历下区政府责成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城管局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历下综执责改字〔2021〕第0105561号),责成产权单位对四类容器分类标识不正确、未按规定投放,垃圾桶破损问题进行整改。该单位已于9月25日整改完毕。 2.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责成产权单位对破损路面进行整修,于2022年1月26日前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7 | X2SD202109230272 | 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泰禾生化的生产废水直排到厂区南边的河里,污染河水。 | 莱芜区 | 水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泰禾生化”实为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长江大街89号,主要从事非粮生产柠檬酸系列产品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洗糖废水、离子交换柱冲洗废水、循环水排污水、脱盐水站废水及生活污水,上述废水经收集后进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为BIC厌氧+A/A/O活性污泥法+物化法,日处理能力12000立方米),经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要求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最后进入葛洲坝水务(济南)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该企业废水外排口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调阅2021年以来在线数据,未出现日均值超标情形。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正常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废水直排河道情形。 | 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 |
68 | X2SD202109230028 | 高庄街道办事处鄂庄原造纸厂院内,有家大型废旧纸箱打包站,粉尘污染严重,破坏大气环境。 | 莱芜区 | 大气 | 该件同第20批编号X2SD202109140065、22批编号D2SD202109160072信访件反映的内容基本一致。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高庄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大型废旧纸箱打包站”为济南市莱芜区明萍废品回收站,位于莱芜区高庄街道鄂庄村(原第二造纸厂院内),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建有打包机、小型抓包车各1台,在车间内打包作业。作业时在密闭车间进行,装卸、打包环节产生粉尘,院内废旧纸箱、泡沫和废旧金属已规整存放。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因该单位无相关手续被高庄街道办事处取缔。2020年4月该单位办理营业执照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后在原址重新营业。 | 部分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高庄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业主定期对露天存放的废品进行清理,厂区路面采取洒水降尘。 2.将该区域作为重点巡查对象,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制止、及时上报。 | 已办结 | 无 |
69 | X2SD202109230268 | 张家洼街道办管辖区之内有2家大型废旧回收纸箱的,其位置一个在市医院北,经营者姓李,另一个在益通驾校附近,经营者姓刘。去年发生过2次大火灾,造成大气环境污染, 产生大量粉尘。每次都是假整改,督察组走了之后又开始收废纸箱。举报人希望将张家洼2处废旧纸箱打包站彻底清理取缔。 | 莱芜区 | 大气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市医院北李姓打包站”为济南市加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才。该收废品站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被举报,当时该回收站无密闭车间,露天生产,且没有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粉尘严重,被张家洼街道办事处责令停业整顿,2018年11月14日按标准整改完毕。现该收废品站租赁山东汤齿轮箱有限公司密闭车间作业,车间内有打包机、抓包车各1台,装卸、打包环节会产生粉尘,有洒水降尘措施,车间外存有部分铁质废品未覆盖。信访反映的“益通驾校附近打包站”为山东国强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强。租赁一座密闭车间,建有1台打包机,1台抓包机,在装卸、打包过程中产生粉尘,无洒水降尘措施。经核实,去年该两家回收站均未发生火灾,均配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 基本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两家回收站在车间内作业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对回收的废品及时清理,避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 2.督促两家回收站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 | 已办结 | 无 |
70 | X2SD202109230274 | 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街道,辖区内40余家废品收购站污染环境,要求取缔。 | 莱芜区 | 其他污染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已对辖区内废品收购站组织摸排,废品收购站共47家,其中有营业执照的33家,10家回收废铁,营业时产生一定噪音;8家回收废旧纸箱,营业时产生少量粉尘;15家回收民用废品、废铁、废旧纸箱,营业时产生少量粉尘、噪音。有2家配备打包机,在密闭车间内作业。无证经营的14家,已责令停止经营活动。 | 部分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14家无营业执照的废品收购站在未完善手续前不得经营,同时对有营业执照的33家回收站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环保、安全措施。 2.督促废品收购站调整经营时间,减少噪声、粉尘产生,避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 | 已办结 | 无 |
71 | X2SD202109230048 | 秦宝银沿街楼后面有家废品收购站(在居民区内),焚烧垃圾,污染环境。 | 莱芜区 | 大气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鹏泉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莱芜高新区审批服务部、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秦宝银沿街楼后面废品收购站”为济南市莱芜高新区老马再生资源经销部,位于莱芜高新区秦家洼秀水北街108号,主要回收废旧纸箱、塑料制品、废玻璃、废织物、易拉罐及金属餐具等。未发现存在焚烧垃圾行为,现场无焚烧垃圾痕迹。 | 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 |
72 | X2SD202109230015 | 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办,辖区内20余家废品收购站污染环境,要求取缔。 | 莱芜区 | 其他污染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鹏泉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鹏泉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废品收购站组织摸排,废品收购站共10家,其中有营业执照的7家,主要回收民用废品、废铁、废旧纸箱,营业时产生少量粉尘、噪音;无证经营的3家,已责令停止经营活动。 | 部分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鹏泉街道办事处、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3家无营业执照的废品收购站在未完善手续前不得经营,同时对有营业执照的7家回收站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环保、安全措施。 2.督促废品收购站调整经营时间,减少噪声、粉尘产生,避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 | 已办结 | 无 |
73 | X2SD202109230169 | 潘某彬非法租老百姓的耕地,夜间流动式磕石机,在炼油厂南头加油站西河道边加工石子。 | 市中区 | 其他污染 | 9月24日,市中区政府组织七贤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潘某彬实为七贤街道文庄村村民潘某杉,租用本村村民位于104国道济南长城炼油厂西侧的闲置土地3亩,停放工程车辆和钢管脚手架。潘某杉所租赁土地不属于耕地,现场无磕石机生产加工痕迹。七贤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的巡查频次为每周两次,巡查时段为18:00-23:00,均未发现流动式磕石机生产加工行为。经调取一个月内的周边路段监控,该区域未发现运输流动磕石设备车辆通行。 | 不属实 | 已办结 | 无 | |
74 | X2SD202109230233 | 济南市莱芜区口镇枣园村固德化工和山口村汶河化工存在严重污染环境问题,主要在晚上有组织排放废气,该企业有暗渠来进行排污。 | 莱芜区 | 大气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口镇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固德化工”为山东固德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煤焦油加工,环保手续齐全;“汶河化工”为山东汶河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效减水剂、甲醛生产,建有高效减水剂生产线2条、甲醛生产线1条,环保手续齐全。 2.山东固德化工有限公司废气产生环节主要是燃气锅炉废气、导热油炉废气、燃气加热炉废气及焦油卸车、储存、加工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现燃气锅炉、导热油炉、燃气加热炉已完成低氮燃烧改造,焦油卸车、储存、加工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集中收集后分别进入初管式炉、精管式炉、焦油管式炉燃烧后排放,初管式炉、精管式炉和焦油管式炉3个排放口已于2021年4月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联网以来自动监测数据达标排放。经调阅2021年以来3次例行检测报告,废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山东汶河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产生环节主要有燃气锅炉废气、甲醛生产线废气、减水剂生产线废气、原料罐区废气,其中燃气锅炉已完成低氮燃烧改造,甲醛生产线废气、甲醇计量罐废气、甲醛储罐废气经收集进燃烧炉燃烧后排放;减水剂生产线废气、原料罐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碱洗进入燃气热风炉燃烧,热风炉废气经两级碱洗+UV光氧处置后排放。经调阅2021年以来6次例行检测报告,废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信访反映的“该企业有暗渠来进行排污”问题,山东固德化工有限公司废水主要有原料煤焦油脱水废水、产品蒽油和洗油脱水废水、生活污水,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日处理能力约480立方米,处理后的废水排入莱城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不直排环境。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调阅《取水量核定书》,与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废水排放量进行对比,取水量与废水排放量基本一致。山东汶河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工艺废水、软化废水、锅炉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等,循环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工艺废水、软化废水、锅炉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经集中收集后存放于收集池(650立方米),回用于pH值中和调节,不外排。2021年9月24日白天、夜间,对两家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两家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偷排废气、暗渠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夜间受低气压等因素影响,导致大气污染物扩散慢等情况,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口镇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采取随机抽查、重点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2.督促两家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治污能力,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3.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两家企业废气废水进行监督性检测,10月8日出具检测报告。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5 | D2SD202109230025 | 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街道办事处泉城路73号省干休所,1号楼前面建设了车棚,电动车噪音扰民问题严重。 | 历下区 | 噪音 | 该件同第29批编号X2SD202109230075信访件反映的内容基本一致。9月24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大明湖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泉城路73号为山东省政协机关第一宿舍,物业服务企业为中土物业省政协管理处。为方便居民存放非机动车及安全充电,山东省政协机关第一宿舍在小区北侧设立了集中充电桩车棚。车棚长约30米,宽约2米,距离最近的住宅楼(1号楼)约8米,可停放约40辆非机动车。来往人员和停放车辆会产生一定的噪音,电动车因被触碰或其它震动也会引起车辆电子锁报警声。 | 属实 | 历下区政府责成大明湖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督促中土物业省政协管理处在车棚显着位置张贴温馨提示,提示来往人员保持安静,居民停放电动车关闭电子锁报警功能,使用外装锁,避免电子锁噪声扰民,并由门卫随时提醒进入小区的电动车车主,关闭电子锁的报警功能,使用外装锁,9月24日中土物业省政协管理处已在车棚显着位置张贴温馨提示。 | 已办结 | 无 |
76 | D2SD202109230040 | 济南市高新区创新谷街道办事处务前村东边海棠路两侧有两个大的污水井(隶属于创新谷街道办事处管辖),2020年6月份下雨天污水井内污水会外溢,导致周边全是污水,创新谷街道办事处只是找人使用挖掘机挖了个口子,导致自己家8亩多的果树被淹死,目前一出现污水外溢的情况,创新谷街道办事处只是找大型车辆往外拉运污水,有异味。2020年3月份创新谷街道办事处建设人工湖,在自家耕地内安置了一个渠口,破坏了自家耕地,每逢下雨天的时候雨水流入渠口,自家果树就会被淹。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土壤 | 9月24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会同长清区人民政府,组织创新谷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区发展保障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污水井污水外溢问题。信访反映的两个污水井实为创新谷街道海棠路市政污水管网的预留检查井,是确保污水管网正常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管网主要收集区域内的生活污水。由济南市城市建设集团在大学城片区建设时配套建设,是连接创新谷到大学城片区的市政污水管网,属大学城片区配套设施。2020年6月接到反映检查井外溢污水举报件,创新谷街道办事处立即到达现场核实,发现有少量污水从两处污水检查井水泥基座向外渗漏,渗漏污水流至约5米外的自然泄洪沟内,沟宽约20米,污水聚集在泄洪沟的低洼处并有少量污水溢流至西侧信访人果园地内,现场有异味。创新谷街道办事处边组织人员进行堵点排查,边联系专业清污队伍利用大型灌车对外溢污水和上游污水管道内存有的污水抽取,运送到附近污水处理厂。经排查,污水渗漏原因,为海棠路(轻轨桥墩B78-B84段)下游地下污水管网堵塞。随后,创新谷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业清污队伍对管道进行疏通,并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巡查。2020年10月28日巡查人员发现该处检查井又出现污水渗漏现象,立即安排清污队伍对周围少量渗漏污水和上游管道内的污水抽取清运。为彻底解决污水渗漏问题,创新谷街道办事处2020年11月4日联系济南市城市建设集团对污水管线进行全面检查。委托专业清污队伍对污水管道进行了全线清淤,确保污水排放畅通。至今两个污水检查井再未发生污水外溢现象。 2.关于果树被淹死问题。信访反映的2020年3月破坏的耕地实为自然泄洪沟内的果园地,经测量,果园地占地为3.75亩,主要种植桃树,少数杨树,间距密集,由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务子前村村民承包种植。经查询相关规划,该处果园地的土地性质为旱地。2020年12月,创新谷街道办事处查看信访人反映的树木死亡现场时,因是冬季,树木已落叶,无法确定树木是否死亡。2021年5月,办事处人员再次到达现场查看,除存在零星果树属自然死亡现象外,绝大多果树生长正常。信访人所种植的果园地在自然泄洪沟内,雨水自然流经其果树林。2021年9月再次核实果园地现场,因夏季雨水多,发现部分果树浸泡在雨水中,出现死亡的现象。据统计,信访人所种植的果园地内,桃树死亡49棵,杨树死亡16棵。 3.关于建设人工湖和渠口问题。信访反映的自然泄洪沟,宽度约20米,长年淤积严重,影响汛期泄洪。济南高新区代管创新谷片区后,实施了PPP河道治理项目,此处泄洪沟在规划整治提升范围内。目前项目已施工至泄洪沟中下游处,距举报人种植的果树林约20米。此泄洪沟为季节性河道,仅用于雨季泄洪,该地河道整治提升施工后,雨季流经此果园地的水量增多。创新谷街道并未建设人工湖和渠口。 | 部分属实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创新谷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污水外溢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2.加大同长清区相关部门沟通力度,定期对污水管网进行清淤,避免发生因污水管网堵塞导致污水外溢问题。 3.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对接,于10月31日前按照相关政策对该处果园地内死亡果树进行协商赔偿。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7 | D2SD202109230016 | 济南莱芜区口镇王家楼村,村西有一污水厂,污水厂东侧有两个污水井,不定时有污水外溢现象。 | 莱芜区 | 水 | 9月24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口镇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城乡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口镇王家楼村村西污水厂”实为济南开源水务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项目(下称“污水厂”)。该项目设计日处理污水3万吨,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2018年12月份开始建设,2020年10月10日正式运营,日处理能力2万吨,主要接纳口镇街道生活及工业污水,目前日进水量4000吨左右。山东嬴昊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5月擅自将口镇街道龙马河西路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厂主管网。因该路段管网尚无污水接入,管网前端未封闭,近日莱芜区连续降雨,该路段雨水进入主管网,导致污水厂东侧2处污水检查井溢流。 | 部分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口镇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区城乡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9月24日已将龙马河西路污水管网封堵。 2.督促口镇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加大主管网及沿线检查井排查频次,每月至少1次,防止再次出现溢流现象。 | 已办结 | 无 |
78 | D2SD202109230026 | 济南历城区山大北路79号院院内,9月22日不清楚哪个破坏了小区绿化带,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的牌子,破坏绿化,希望恢复原貌。 | 历城区 | 生态 | 9月24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山大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为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9月22日,山大路街道办事处区直西社区在山大北路79号院院内设立了公益广告宣传景观小品,景观小品位于该院南侧绿化带内,占地约2平方米,高约1米,底座使用水泥固定。 | 属实 | 历城区政府责成山大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山大路街道办事处将绿化带内公益广告宣传景观小品移除,补种冬青,恢复原绿化带。9月24日已整改完成。 2.山大路街道办事处对小区内绿化带加强巡查养护,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已办结 | 无 |
注:按照规定,受理编号“D2SD202109230057”、“X2SD202109230077”、“X2SD202109230082”、“X2SD202109230078”、“X2SD202109230081”信访件办理情况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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