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第26批 2021年9月30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SD202109200025 | 济南市天桥区济南市火车站,近期一年左右,火车站内有自动报站的喇叭,不定时存在播报现象,近期一个月左右火车不定时存在鸣笛现象也会产生噪音,影响居民休息。 | 天桥区 | 噪音 | 9月23日,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组织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火车站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站内广播报站问题。济南站承担旅客乘降组织功能,车站严格依据国铁集团《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中4.1.2的规定“车站广播覆盖服务处所,具备无线小区广播和分区广播功能,音箱喇叭设置合理,音响效果清晰”规定和按相关要求使用站台广播设备。目前站台广播内容包括:(1)临站开车通知广播;(2)列车即将进站广播;(3)取送车底广播(仅限始发终到列车);(4)列车通过广播;(5)通知列车乘务员开门广播(仅限始发列车);(6)列车即将进站提醒旅客远离站台边缘广播;(7)引导旅客按照地标颜色乘车广播;(8)到站引导旅客出站位置的广播;(9)列车即将关门提醒旅客上车的广播。济南站广播系统自动报站,均是为了确保旅客能按时正点乘坐列车,属于车站正常的客运服务范围。 2.关于火车鸣笛现象。目前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所用机车全部加装了限鸣装置,同时要求机车乘务员严格执行鸣笛作业规定。依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机车(动车组、自轮运转特种设备)鸣笛作业办法》(济铁机发〔2018〕174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机车(含动车组,下同)进入限制鸣笛的区域,作业中提示注意、相互联系等应使用通信设备方式。遇下列情况时,应采用鸣笛方式,鸣笛时,装有限鸣装置的机车应首先使用限鸣装置,主要包括:(1)列车接近行人、无人看守道口、作业标时;(2)遇有危及行车人身安全时;(3)使用通信设备联系不通或遇恶劣天气下了望条件不良时。”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第十九章第461条规定,“机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作业中提示注意、相互联系等应使用通信设备方式。遇联系不通或危及行车人身安全时,应采用鸣笛方式。”据了解核实,列车进入济南站时一般不鸣笛,偶尔的鸣笛,属特殊情况(机车相互联系不通)或为现场站台客运人员和线路作业人员提供安全警示,以便确保铁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及旅客人身安全。 | 部分属实 | 市城乡交通运输局督促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大对乘务员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行鸣笛限制标准,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已办结 | 无 |
2 | X2SD202109200264 | 济南市历下区文东街道环山路55号中润裕华园小区6号楼3单元的102室业主,将其住宅分租给三家商户,其中一家为“含笑美发厅”,使用染发剂、烫发剂、漂白剂产生刺激性气味,该店用水频繁,特别是晚上用水的时候管道会发出声响、人员交谈声大,影响居民休息。 | 历下区 | 噪音 | 9月21日,历下区政府组织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环山路55号中润裕华园小区6号楼3单元102室南外立面位于燕翔路北侧,业主将该住宅租赁给三家商户用于经营,门牌号分别为燕翔路9-13号、燕翔路9-14号和燕翔路9-15号。燕翔路9-13号营业执照登记为“济南历下含笑美发厅”,经营范围为美发。该美发厅经营过程中使用染发剂和烫发剂,现场未发现使用漂白剂且无漂白剂使用痕迹,无明显刺鼻性气味。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委托山东民佑检测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对该美发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异味进行厂界无组织排放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区市场监管局对该美发厅使用的染发剂、烫发剂等美发用品进行检查,未发现质量问题。该经营者已于9月22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经营场所进行空气卫生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2.该美发厅每天经营至21:00,营业期间使用自来水时,管道、水龙头部位会发出声响,属于正常的物理现象,该美发厅存在播放电视、与顾客谈话的声音。 | 属实 | 历下区政府责成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现场已告诫该经营者经营期间,降低电视音量,避免交谈声音过大,减少噪音,降低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3 | X2SD202109200329 | 归德镇前封村约有大小山7-8座,近几年非法开采挖空了3-4座山。前村村东南有座油山,近几年村委会以集体养殖名义包给了村书记雷某的侄子雷某亮,对外说是养鸡,其实雷某亮偷采石材。东边大山坡非法开采,方圆十几里到处都是非法开采下的深坑大湾,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 长清区 | 生态 | 该件同第23批编号D2SD2021091700239信访件反映的内容部分一致。 9月18日、21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归德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前封村山体开采问题。 ①信访反映的位置为山东国舜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矿区。该公司主要从事矿山开采,环保手续齐全,2014年3月26日首次取得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37010020143713013361),后经多次延续,最后一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17日。矿区位于归德街道和孝里街道交界处,面积4.8981平方公里,共涉及12个村,11处矿点。 ②信访反映的“归德镇前封村大小山7-8座,近几年非法开采挖空了3-4座山”均在该矿区内。该矿自2021年5月18日凌晨闭坑,停止一切开采行为,根据环评批复要求转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期。 ③该公司编制的《山东国舜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于2021年5月19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济自然规划函〔2021〕346号),共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21.06-2021.12)为设置防护网,对露天采场边坡、岩面进行治理,对危岩、碎石进行清理,对地下水水质和土壤环境进行检测;第二阶段(2022.01-2022.12)为拆除矿山附属设施、土地整理以及在边坡边缘砌筑挡土墙,种植土回填和绿化种植;第三阶段(2023.01-2025.12)对治理工程进行养护。 2.关于油山的问题。信访反映的归德街道前封村党书记雷某实为前封村党支部书记曹某(自2019年12月担任前封村党支部书记至今),雷某亮实为前封村村民曹某亮(曹某之侄)。2020年1月8日,前封村村委会与曹某亮签订《油山石窝坑承包合同书》,承包该处荒坑(未利用地)9.04亩,用于种植和养殖,合同期限15年。曹某亮承包后闲置至今,未发现曹某亮偷采石材行为。 3.关于东边大山坡开采问题。该处及周边为山东国舜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号矿点,信访反映的深坑大湾为正常开采期间形成,不属于非法开采,目前正在修复中。 | 不属实 |
| 已办结 | 无 |
4 | X2SD202109200340 | 钢城区里辛街道郑王庄村,原村支书郑某友非法破坏耕地五十余亩,盗采沙土,回填废钢渣,污染地下水源;后在回填土地上建别墅、养牛场(里辛二中附近),养牛场异味扰民。 | 钢城区 | 土壤 | 9月21日,钢城区政府组织里辛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里辛街道郑王庄村原村支书郑某友非法破坏耕地五十余亩,盗采沙土,回填废钢渣,污染地下水源”问题。郑某友2000年至2006年任郑王庄村党支部书记。信访反映位置位于里辛街道郑王庄村北侧,双元大街以北、里辛二中东南方向约500米,郑某林(郑某友之子)共在该处承包土地17098平方米(25.65亩),没有其他承包和占用土地。2005年在该处承包水面约13330平方米(20亩)用于养鱼;2009年承包土地3768平方米(5.65亩)用作蛋鸭养殖场,建筑面积885平方米(1.33亩),其中建设用地2902平方米(4.35亩),一般农用地866平方米(1.3亩),实际使用人均为郑某友。该处土地2009年6月2日经原莱芜市国土资源局钢城分局批准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备案号:钢城〔2009〕15号),备案年限5年,备案后建设鸭舍4处及二层办公楼1处。经查阅区自然资源局执法记录,未发现有人在该处破坏耕地、盗采沙土的相关处罚记录,经实地勘察、测量建筑面积、询问郑某友,对比2009年至今卫星土地现状图,也未发现破坏耕地、盗采沙土行为。现场核查时,未发现钢渣堆存或残留痕迹,经在办公楼、养牛场附近用挖掘机挖掘,深度约一米,未发现钢渣回填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委托检测单位对院内井水进行取样检测,9月26日出具水质检测结果,该处井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2.关于“在回填土地上建别墅、养牛场(里辛二中附近),养牛场异味扰民”问题。该院内建设平房10间,二层办公楼1处(现为郑某友唯一居住场所),花棚4处,车库1个,厕所1个,厂棚及料仓各2处,未建设别墅,厕所粪污定期收集后还田利用。2017年因养殖蛋鸭经营不善,利用厂棚改为养牛,两处厂棚面积分别为126平方米、70平方米,现存栏黄牛19头,属于养殖散养户,建有20平方米储粪场1个,3立方米污水池1个,长21m、宽0.5m污水收集沟一条,储粪场对牛粪进行晾晒自然堆积发酵后还田利用,污水收集沟对牛尿液进行收集后流入污水池,定期抽取还田利用,污水收集沟已做防渗处理,正常运行,未溢出流淌,但未加盖盖板,雨污分流不规范。养殖场内未闻到明显异味。9月24日现场核查时,业主已对污水收集沟加盖盖板,并完善防雨及雨污分流措施。 3.郑某友违反《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地上建筑物涉嫌违法占地,具体情况正在依法调查。 | 部分属实 | 钢城区政府责成里辛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采取以下措施: 1.9月25日,区自然资源局对郑某友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案号:立字〔2021〕-52088)。 2.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涉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3.区农业农村局、里辛街道办事处督促该养牛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清理粪污,定期喷洒除臭剂,杜绝粪污积存产生异味。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D2SD202109200040 | 经十路玉顶山公墓,公墓附近都是办公大楼,前去公墓祭奠的人员烧纸,烟雾缭绕,投诉人认为污染环境。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大气 | 9月21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区发展保障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济南市玉顶山公墓建设于1989年,是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正式批准的经营性社会公共墓地,隶属于燕山集团。该处公墓东侧紧邻汉峪金谷办公楼群,西侧紧邻龙奥九号办公楼群,南侧靠近山林区,北侧邻经十路,山上植被茂密。为预防火灾的发生,燕山集团于2019年底对祭奠焚烧炉进行了拆除,公墓实行无烟火管理,禁止上坟烧纸等不文明祭扫行为。针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现场核实为少数市民采用传统的祭祀方式,偶尔发生的烧纸行为。 | 部分属实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区发展保障部、舜华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继续在辖区内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发现烧纸现象及时制止。 2.区发展保障部责成济南市玉顶山公墓加大巡查管控力度,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野外祭扫用火管理,严防山林等火灾事故发生。 3.针对清明节、中元节等集中祭扫日,区发展保障部联合舜华路街道办事处组织鲜花换火纸等文明祭扫活动。 | 已办结 | 无 |
6 | X2SD202109200061 | 双龙龙盛苑小区17号楼西侧正在建设一个庙宇,投诉人认为建成以后可能会产生嘈杂声、烟雾等影响居民生活。 | 市中区 | 噪音 | 9月21日,市中区政府组织七贤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双龙龙盛苑小区17号楼西侧正在建设的建筑物,为该村双龙庄社区居民委员会老年活动中心。该老年活动中心系仿古建筑,非建造庙宇。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该老年活动中心占用地类为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为双龙庄村集体经济组织。 2.2021年8月13日,为确保双龙庄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房项目正常施工,拆除了项目施工区域内的老关帝庙。拆除后的部分物品暂时存放在该建筑物南侧,造成少数群众认为是庙宇。七贤街道办事处已协调双龙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将该仿古式建筑屋顶改为平顶,双龙庄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周边居民解释工作。 | 不属实 |
| 已办结 | 无 |
7 | X2SD202109200095 | 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办事处历园新村。2017年,居委会为了创收打着方便居民停车的旗号,将原来的绿化带硬化改成停车场。当时的停车位约230个,并在2018年安装了道闸。2020年左右又将绿化带进一步硬化缩小,将道路两侧原来一米宽的人行道硬化成2米宽的停车位, 将道路两边的隔离护栏全部拆除,道路两旁都成了停车场,连自行车停车位也成为了机动车停车位。肯定不是居委会说的135个停车位(最近历下权威部门统计并登报数据也不是230个停车位,更不是510个停车位 (2018年物业统计数量),数目还要多。2020年硬化的绿地面积可以查看历下区园林周的设计公示图,也可以查看工程结算报告。破坏的绿地而积可以对比一下2017年升级改造的设计图和现状。为了停车破坏绿地,与济南市园林城市、海绵城市的建设是违背的,减少了叶面积系数,减少了雨水的涵养,影响了空气的净化。建停车位的寸候清除了部分土层,上面铺装了混泥土,再铺装嵌草砖,如今嵌草砖也没见到草长出来。 | 历下区 | 生态 | 9月22日,历下区政府组织东关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2017年,居委会为了创收打着方便居民停车的旗号,将原来的绿化带硬化改成停车场”问题。2017年小区未实施过任何改造工程,所指“停车场”实为2016年小区综合整治时,利用小区部分空地铺设的停车位,并对少量残存的冬青进行了移植,不存在小区绿化被破坏的现象。居委会未收取过停车费用。 2.关于“当时的停车位约230个,并在2018年安装了道闸”问题。2018年,物业为了小区安全及防止外来车辆进入小区乱停乱放,安装了道闸,当时未统计过车位数量。 3.关于“2020年左右又将绿化带进一步硬化缩小,将道路两侧原来1米宽的人行道硬化成2米宽的停车位,将道路两边的隔离护栏全部拆除,道路两旁都成了停车场,连自行车停车位也成为了机动车停车位”问题。2020年1月份,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接管了小区的绿化管理和养护工作,根据市“千园之城”建设要求,对小区绿化进行了施工设计并公示,无群众提出反对意见,施工完成后小区绿化面积增加了200余平方米。为了小区环境美观,物业对部分破损护栏进行了拆除,施工过程未开展人行道改造,也没有对拆除部分划定车位。随着近年来停车矛盾日益突出,业主随意将车停在了道路两侧,存在占用自行车车位的现象。 4.关于“肯定不是居委会说的135个停车位(最近历下权威部门统计并登报数据也不是230个停车位,更不是510个停车位(2018年物业统计数量),数目还要多”问题。2016年历园新村小区综合整治时,未对停车区域进行车位划线,没有具体车位数量。2019年7月,历园新村社区居委会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由山东中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划定了135个停车位,至今停车位数量没有增加。 5.关于“2020年硬化的绿地面积可以查看历下区园林周的设计公示图,也可以查看工程结算报告。破坏的绿地而积可以对比一下2017年升级改造的设计图和现状”问题。所述的“2017年升级改造”应为“2016年小区”综合整治项目。通过2020年的绿化改造提升竣工图与2016年综合整治平面图对比,该小区的绿化面积有所增加。 6.关于“为了停车破坏绿地,与济南市园林城市、海绵城市的建设是违背的,减少了叶面积系数,减少了雨水的涵养,影响了空气的净化。建停车位的寸候清除了部分土层,上面铺装了混泥土,再铺装嵌草砖,如今嵌草砖也没见到草长出来”问题。2016年小区综合整治时,为满足停车需求,在车位区域进行硬化,并铺设兼顾透水功能的嵌草砖。铺设该嵌草砖有利于水的涵养。在小区内种植了苗木有利于净化空气,推动了园林城市和海绵城市的建设。曾在部分车位上种植过麦冬,因小区内高大树木较多,阳光照射不足,没有存活。 | 部分属实 | 历下区政府责成东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历园新村社区居委会、山东中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停车管理工作,维护好小区绿化和市政设施,努力创造舒适干净方便的小区居住环境。 2.加大群众宣传沟通力度,增强居民社区主人翁意识,劝导居民文明停车。 | 已办结 | 无 |
8 | X2SD202109200309 | 村主任陈述连在村东搞违建,大肆养殖牛、羊、鸡等牲畜,粪便直接排入陡沟河,臭气熏天。 | 市中区 | 水 | 9月22日,市中区政府组织陡沟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村主任陈某连在村东搞违建”问题。陈某连于2021年6月开始任马家庄村村主任。2007年8月,陈某连成立济南市市中区连民家禽养殖协会,租赁马家庄集体建设用地约300亩,开展畜禽养殖和农业种植。租赁范围内建筑物为畜禽饲养棚、饲料存放房、管理用房等设施,以上建筑建设手续齐全,不属于违章建筑。 2.关于“大肆养殖牛、羊、鸡等牲畜”问题。根据《济南市市中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市中政办字〔2017〕8号)、《济南市市中区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调整方案》规定,该区域不属于禁养区。该养殖协会目前存栏各类畜禽:鹅3000余只、鸭子2500只、鸡1000只、羊100余只、肉牛20头,根据《山东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鲁牧畜科发〔2017〕4号)不属于规模化养殖,符合畜禽养殖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3.关于“粪便直接排入陡沟河,臭气熏天”问题。该养殖协会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为3个储粪池(共计50立方米),用于畜禽养殖产生的粪污存储,所有畜禽粪污收集后经储粪池厌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后,用于农业种植。不存在向陡沟河直排粪便情况。该储粪池设置有密闭盖板,每周进行2次消毒,每次使用消毒液约10升,现场存在粪污臭味。 | 部分属实 | 市中区政府责成陡沟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采取以下措施: 1.9月22日,陡沟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粪污综合利用标准的要求,责令陈某连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消毒工作,建设一处堆粪场(畜禽粪污有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建筑材料已备齐,计划10月30日前完成。 2.陡沟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养殖协会每周对畜禽粪便及时清理,建立粪污清理台账;投入使用除臭剂,减少粪污产生的异味。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 | X2SD202109200335 | 山久水园小区,小区西侧绿化带无人管理,有养鸡的,脏乱差,小区西边河道南头拐弯处有排放污水现象,异味严重。 | 历下区 | 水 | 9月21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小区西侧绿化带无人管理,有养鸡的,脏乱差”问题。山久水园小区位于茂岭山路1号,小区西侧绿化带长约60米,绿化带内有塑料袋、废纸等垃圾。由于小区建设时遗留问题较多,开发商留下两名人员负责解决遗留问题,四名保洁员负责小区卫生保洁,保洁力量严重不足,未能及时清理绿化带内垃圾,造成绿化带内脏乱差。现场未发现有养鸡情况,经走访调查,此处原有人养鸡,约在3个月前已自行清理。 2.关于“小区西边河道南头拐弯处有排放污水现象,异味严重”问题。该小区西侧河道为全福河,河道南头拐弯位置设有城镇污水管网污水提升站一处,前期曾因发生故障导致污水溢流并产生异味,2021年7月更换提升泵后已无排放污水和异味的情况。 | 基本属实 | 历下区政府责成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姚家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局对小区西侧绿化带内的垃圾进行全面清扫,已于9月24日完成。 2.姚家街道办事处督促做好小区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并督促小区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理绿化带内垃圾。 3.区水务局制定应急措施,加强对城镇污水管网污水提升泵巡查,如发生设备故障,第一时间使用移动式备用污水提升泵,避免发生因故障引起污水溢流。 | 已办结 | 无 |
10 | X2SD202109200336 | 1.卧虎山公园北侧信号塔处有一片建筑垃圾,从大转盘向西去公园的路扬尘污染。 2.舜文中学西侧、卧虎山公园南边有一处建筑垃圾。 3.中四区东侧和水映丽山南侧,栽种的几百颗柏树被人砍掉。 4.舜世路东侧、熙园南侧有一个小竹林,臭气熏天。 | 市中区 | 土壤 | 9月21日,市中区政府组织舜耕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卧虎山公园北侧信号塔处有一片建筑垃圾”问题。该区域土地产权归属山东三联集团,为建设用地。该区域的建筑垃圾约20立方米,为拆除土屋村一栋房屋(约8平方米)后形成,因三联集团资金链断裂至今未完成拆迁规划,现场已进行了覆盖。 2.关于“从大转盘向西去公园的路扬尘污染”问题。该路段为卧虎山上的通行便道,并非修建形成,未进行硬化,土地产权归属山东三联集团,未发现扬尘情况。 3.关于“舜文中学西侧、卧虎山公园南边有一处建筑垃圾”问题。该区域的建筑垃圾为拆除旱厕后形成,约80立方米,已覆盖了防尘网。 4.关于“中四区东侧和水映丽山南侧,栽种的几百颗柏树被人砍掉”问题。经实地查看,中四区东侧和水映丽山南侧区域土地归属山东三联集团,临近西姑山,未发现砍伐树木痕迹。 5.关于“舜世路东侧、熙园南侧有一个小竹林,臭气熏天”问题。 ①小竹林位于千佛山·熙园小区门口的绿地广场内,该广场产权归山东三联集团所有,原准备对该区域进行项目提升改造,后因山东三联集团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搁浅至今。 ②小竹林为原先建设广场时形成,竹林内确有少量零星垃圾。9月20日,舜耕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的垃圾进行清理,9月21日,舜耕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枯枝、杂草进行了修剪。不存在“臭气熏天”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市中区政府责成舜耕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9月25日舜耕街道办事处对卧虎山公园北侧信号塔区域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9月27日清理完毕。 2.9月21日,舜耕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对拆除旱厕后形成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9月23日已清运完毕。 3.舜耕街道办事处将安排专人对山体进行巡查,严防乱砍乱伐现象发生。 4.舜耕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舜耕片区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 已办结 | 无 |
11 | D2SD202109200013 | 文祖街道西窑头村,2018年村内进行的厕所改造,改造之后,厕所的粪便没有排放的渠道,厕所没有排污管道,村委告知需要村民抽粪便之后自行排放,多次拨打12345热线,未给予回复。 | 章丘区 | 其他污染 | 9月21日,章丘区政府组织文祖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8年,文祖街道西窑头村按照章丘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村改厕工作长效管护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章政办发〔2017〕107号),完成农村改厕任务,均已采取防渗措施。改厕明白纸、第三方服务二维码及联系电话均张贴在改厕户厕所内,住户联系第三方服务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粪污抽运服务,除抽运外无其他排放渠道。粪污均收集到集中建设的大型三格化粪池集中无害化处理。 2.经调阅“12345”热线记录,2021年9月20日西窑头村有1位村民曾联系过第三方服务公司,第三方服务公司承诺3日内完成清理。该村民因担心雨水倒灌,当日连续3次拨打“12345”热线,要求抽取其厕所粪污。文祖街道办事处及时办理并回复。该村民厕所于2018年建设,符合相关标准,现场收集池未满(距池顶约20cm),无粪污外溢,未闻到明显异味。经与该村民沟通,未发现“村委会告知需村民抽粪便之后自行排放”问题。 | 部分属实 | 章丘区政府责成文祖街道办事处督促第三方服务公司及时抽取厕所粪污,9月21日已完成。 | 已办结 | 无 |
12 | X2SD202109200270 | 村支书张某亮在一级饮用水保护区内,以建粉皮厂名义,在村东坡开采山石,倒卖石头,毁坏板栗树200余颗,严惩破坏生态环境。 | 章丘区 | 生态 | 9月21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垛庄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村庄为章丘区垛庄镇南麦腰村,现有人口480余人,位于垛庄水库西南方向约4.3公里处;反映的张某亮,实为南麦腰村村民,2017年12月,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反映的一级保护区涉及的水库,实为济南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垛庄水库,该水库为济南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库容1421万立方米。 2.信访反映的位置位于垛庄镇南麦腰村村东坡,距离垛庄水库直线距离约4.3公里,根据《济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该位置不在垛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距离二级保护区边界最近处约2.0公里、一级保护区边界最近处约4.2公里。 3.信访反映的“以建粉皮厂名义,在村东坡开采山石,倒卖石头,毁坏板栗树200余颗”问题。经现场核查,未发现村东坡存在开采山石的现象,现场无任何机械设备,周边山地为砂石山,山体表面有植被覆盖,植被为胡柴树等灌木丛植物,无板栗树,不存在破坏板栗树的现象。经询问调查,垛庄镇南麦腰村为壮大村集体经济、解决村内人员务工问题,于2020年通过“五步议事法”确定由济南市章丘区明东农产品经营合作社种植小米、红薯等特色农产品,同时拟建设传统手工粉皮加工项目。因山坡地势高低不平,济南市章丘区明东农产品经营合作社于2020年11月对长有灌木丛的山坡进行平整时,破坏了部分胡柴等灌木植物(并非板栗树),涉及面积约1000平方米,由于是砂石山体,平整过程中不产生石料。垛庄镇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局接到反映后,责令济南市章丘区明东农产品经营合作社立即停止此行为,并责成南麦腰村村委会监督该公司对涉及区域进行植树绿化。原计划建设的传统手工粉皮加工项目尚未建设。 | 不属实 |
| 已办结 | 无 |
13 | X2SD202109200237 | 1.济南热电有限公司西部热源分公司,排放异味废气。 2.济南市槐荫区腊山街道办事处王府庄村,村内搅拌站隔壁有一家喷漆厂(258号隔壁),每天16:00以后进行露天喷漆作业,气味刺鼻。 3.济南眼科医院(原二院),在二层简易楼房上按装大型中央空调外机,噪声扰民。 | 槐荫区 | 大气 | 9月21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兴福街道办事处、腊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济南热电有限公司西部热源分公司,排放异味废气”问题。济南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西部热源分公司为热力生产、供应服务企业,配套建设有污染防治设施,目前处于非采暖季停产阶段。现场检查时,该单位二期扩建工程正处于锅炉房钢结构建设及设备安装阶段,现场无喷漆作业,未发现有异味。 2.关于“王府庄村内有一家喷漆厂露天喷漆作业,气味刺鼻”问题。王府庄村内搅拌站为济南三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王府庄村258号),主要从事商砼生产加工,污染防治设施齐全。经对该单位周边排查,未发现隔壁有喷漆厂,未发现有刺鼻气味。 3.关于“济南眼科医院中央空调外机,噪声扰民”问题。济南眼科医院位于槐荫区经一路148号,主要从事眼科诊断医疗工作。该单位安装大型中央空调1台,用于消毒室制冷,运行时间为每日8时至17时,中央空调外机安装在院区北侧附属楼(非简易楼房)楼体南侧,在空调外机外围安装了隔音板,2020年7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监控中心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2021年9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槐荫区政府责成兴福街道办事处、腊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同时,每月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排污单位污染物达标排放。 2.定期开展监督监测,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督促企业和医院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设备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区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14 | X2SD202109200225 | 投历城区清河北路重汽翡翠外滩南区小区物业破坏小区绿化,搭建板房作为小区生活垃圾收运站。每天凌晨三点左右,开始对90多个垃圾桶进行集中收运,垃圾转运压缩车噪声扰民严重,经业主多次投诉,后改为早上6点左右,依然噪声扰民。物业人员在小区马路上对90多个垃圾桶进行冲洗,冲洗的脏水直接流进小区雨水井。 | 历城区 | 水 | 9月21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华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区域位于翡翠外滩南区物业办公室门前,原为小区公共停车位。2018年,为推进济南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小区物业在该处搭建板房作为垃圾四分类收集点。不存在破坏绿化带现象。 2.2021年5月,因居民投诉较多,该小区垃圾清运时间由每日3点改为每日6点,垃圾收运作业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3.物业人员每日在收集点内对垃圾桶进行冲洗,废水流入污水管道,未流入小区雨水井,清洗干净的垃圾桶在小区道路上暂存。 | 部分属实 |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城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华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清运垃圾时间调整为每天下午3点左右,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2.清洗完的垃圾桶及时放回原位,避免影响居民通行。 3.加大对物业人员培训力度,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文明、规范作业,尽量降低噪声。 | 已办结 | 无 |
15 | X2SD202109200265 | 章丘区文祖街道三德镇东侧,原本绿水青山变成座大型渣土山,大面积耕地林地被掩埋,毁坏大量树木植被和草地,整个绿色山体面目全非,生态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举报人要求清理掉渣土山,还风景秀丽生态环境。 | 章丘区 | 生态 | 该件同第14批编号X2SD202109080199信访件反映的内容部分一致。9月9日,21日,章丘区政府组织文祖街道办事处、区城乡交运局、区环卫管护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三德镇”实为文祖街道三德范东村,信访反映的地点位于三德范东村以东约1200米,是济莱高铁工程施工方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临时弃渣场,土地性质为未利用地,占地面积8134平方米。 2.济莱高铁项目2019年4月10日取得环评批复(济环报告书〔2019〕9号),环评中包含2#填料拌合站(DK45+500)和章丘南站渣场(DK50+000)。2020年5月,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济莱高铁(二工区三标段)过程中,与三德范东村村委会签订了临时用地协议,于2020年7月建成临时填料拌和站,并将该处作为济莱高铁工程施工方临时弃渣场。有临时用地手续,2022年5月到期后,由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恢复原貌。建设前,土地上有当地村民种植的640余棵树木,按照青苗补偿标准,已全部补偿到位。 3.根据要求,济莱高铁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线调配,自产自用。弃渣全部来源于济莱高铁隧道工程及路基开挖。 4.济莱高铁工程弃渣场内堆放了约23万立方米土方,已全部用防尘网覆盖,配备了抑尘设施,未发现明显扬尘。 | 部分属实 | 章丘区政府责成文祖街道办事处、区城乡交运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督促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及时将土地恢复原貌。 | 已办结 | 无 |
16 | X2SD202109200316 | 市中区青龙山东侧,海珀田园小区3期3号楼西南侧山体上,有二三十处坟墓,破坏山体绿化,上坟存在火灾隐患。 | 市中区 | 生态 | 9月21日,市中区政府组织七贤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处原为七贤街道双龙庄村集体梯田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起,有少数村民在此处设立坟墓。2018年12月,双龙庄村民坟墓已全部迁出。目前该处仅余非双龙庄村民坟墓20座,自2018年6月30日至今无新增坟墓。 2.2019年区自然资源局对青龙山山体东侧坟墓周边区域进行了树木补种绿化,未发现破坏山体绿化现象。 3.该区域存在少数传统祭奠节日期间烧纸上坟祭奠现象,存在火灾隐患。 | 部分属实 |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贤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采取以下措施: 1.七贤街道办事处、市林场、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加强该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严禁修建、新建墓穴的行为和破坏山体绿化的现象发生。 2.市林场、区民政局积极落实山体路段和社区防火宣传力度,倡导移风易俗,在特定节日通过发放明白纸和悬挂横幅的方式,加大宣传文明祭扫,绿色殡葬。 3.市林场安排护林员加强巡查,并在林缘外开设防火隔离带,对上山祭奠人员进行严查管控,严禁携带火种,杜绝上坟烧纸现象。 | 已办结 | 无 |
17 | X2SD202109200222 | 在澄波湖跨湖大桥的东西两侧,时有游客将垃圾扔入湖中,常有私家车在湖边洗车等原因,湖中杂草丛生,湖水浑浊。 | 济阳区 | 生态 | 该件同第16批编号X2SD202109100209信访件反映的内容基本一致。9月21日,济阳区政府组织区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济阳区政府已责成区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对澄波湖水草过于旺盛区域进行了清理,并安排湖区管理人员每天及时收集清理湖面垃圾,目前湖域水生态环境良好。通过加强巡逻频次,未再发现从湖内提水到停车场洗车现象。 | 不属实 |
| 已办结 | 无 |
18 | X2SD202109200168 | 高新区孙村重汽工业园春喧路 3000号,马勒贝洱热系统济南有限公司,废焊剂未及时按固废规范处置,而是在公司内部挖了大池子,将废焊剂直接倒入池子,等池子里的污水满了,就把污水直接排放到地下管网里。废切削油,未按规范处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噪音超标;该企业注塑车间(注塑生产线)无环保手续,污染严重。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水 | 该件同第20批编号D2SD202109140029信访件反映的内容部分一致。9月14日、21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废焊剂处置问题。马勒贝洱热系统(济南)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春暄路3000号孙村重汽工业园内,主要产品为发动机冷却模块,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制带—芯子装配—湿式喷涂—钎焊—咬边—模块装配—检漏。该公司使用的焊剂主要成分为氟铝酸钾,呈固态粉末状,使用过程中,将焊剂溶于水形成混合液喷洒于需要焊接处理的物品表面,喷涂时滴落的混合液进行收集,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收集后的焊剂混合液存放在该公司西北角的专用危险废物贮存间,该贮存间采用全封闭设置,采取了防风、防晒、防雨淋、防渗漏措施。内部建有东西两个3米*3米*1.5米的下沉式水泥池,采用混凝土+防渗层处理,但池顶与地面持平,且未进行密闭封盖,如混合液贮存过多,存在流失风险。现场检查时,西侧水泥池存有0.5米左右高的固态废弃物,东侧水泥池存有1.3米左右深的液体废弃物,未发现流失痕迹,也未发现随意倾倒现象。该混合液经贮存后,委托给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2.关于废切削油处置问题。废切削油应为废切削液。企业有一台制管机使用切削液,用于设备冷却,制管机中切削液贮存量约640kg。每周使用移动式净化设备对切削液进行净化,产生废切削液约100kg,然后用新的切削液补满;每两个月将制管机中的切削液彻底更换一次,产生废切削液约640kg。企业对废切削液规范管理,收集于铁桶内,暂存在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给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截止目前,台账记录已转移6.798t,去向明确,与产生数量一致,未发现违规处置现象。 3.关于异味、噪声问题。现场检查时制管机附近有轻微切削液味道,但制管机位于全封闭生产车间内,对外环境影响较小,生产车间其他区域及车间外厂区无异味。9月15日,经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昼、夜间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要求。 4.关于注塑车间无环保手续问题。该公司目前正在建设注塑车间,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济环报告表〔2021〕G73号),后续将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部分属实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该公司的执法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2.督促该公司的注塑项目,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3.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济环改字〔2021〕第GD035号),要求该公司暂停使用焊剂池,焊剂收集后直接存放于铁桶,贮存于危废贮存间内,于10月15日前完成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9 | X2SD202109200324 | 济南市市中区国华东方美郡别墅区,406-6号西户别墅业主,挖山建地下室,地下一层,地上二层,破坏山体地质结构。 | 市中区 | 生态 | 9月21日,市中区政府组织舜耕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406-6号位于该联排别墅的西户,该别墅房门紧闭,无人居住,院内杂草丛生。经向物业公司了解,该处装修停滞状态已三年左右。经舜耕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实地查看、调阅资料,该别墅原房设计为:地下一层为地下室,地上一层为车库,地上二、三层为住宅。该别墅位于小区中部靠南位置,距离山体约50米,无挖山建地下室情况,不存在破坏山体地质结构现象。 | 不属实 |
| 已办结 | 无 |
20 | X2SD202109200332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石青崖村村民反映石青崖村2021年年初至今,拆迁施工,扬尘严重,尘土污染大气环境,12345热线反映,街道办环保部门给予答复停工整顿,可是施工单位继续违规作业施工。 | 市中区 | 大气 | 9月21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石青崖村2021年年初至今,拆迁施工,扬尘严重,尘土污染大气环境”问题。2020年12月,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启动石青崖村剩余房屋拆迁项目,该项目在日常施工过程中能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使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拆迁区域的周边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的方式减少扬尘污染,但存在拆除房屋湿法作业落实不到位,造成扬尘以及地面积尘的问题,对周边村民造成了一定影响。2021年3月26日、2021年7月2日,区城管局以施工工程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对拆迁施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2021年9月9日,区城管局再次因施工工程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立案,目前该案已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2.关于“‘12345’热线反映,街道办环保部门给予答复停工整顿,可是施工单位继续违规作业施工”问题。经调阅资料,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前期共接到过该类“12345”转办工单5件,均按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和回复。2021年9月,该区域拆迁工作已完成,建筑垃圾已使用防尘网全面覆盖。 | 基本属实 | 市中区政府责成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建设单位于2022年1月30日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后进行清运。 2.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1 | D2SD202109200064 | 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办事处易安眀郡小区,小区内设污水处理站,目前闲置。小区的污水管道未经污水处理直接排进市政管网内,严重污染水环境。 | 章丘区 | 水 | 9月21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双山街道办事处、区城乡水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易安眀郡小区,位于双山街道章莱路以西,大学路以南。总建筑面积138900平方米,预计入住规模5100人。设计配套建设处理规模30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随着市政污水管网的延伸,该小区已纳入污水管网覆盖范围,项目开发商及时办理了城镇污水排水许可证,并于2017年1月将小区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自2017年9月以来,陆续有业主入住,现有约1600人入住,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00立方米/天。2018年4月,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站建成试运行,由山东济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因小区内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未实际运行。现场检查时,该污水处理站未运行,无运行记录。 2.2021年6月11日,市城乡水务局发布并实施的《济南市关于加强中水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济水发〔2021〕78号)中明确“具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条件且日中水回用量在750立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中水设施可以停运退出,不再纳入监管”,该污水处理站符合停运条件,拟提交停运申请材料。 | 基本属实 | 章丘区政府责成区城乡水务局督促山东济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区城乡水务局提交停止运行中水设施的申请材料。9月24日已完成。小区内加强信息公开,对群众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 已办结 | 无 |
22 | X2SD202109200296 | 贯穿东西的排洪沟为“五库连通”的调水通道,24小时大流量调水,噪声严重影响两岸居住的居民。 | 历下区 | 噪音 | 9月22日,市城乡水务局会同济南城市投资集团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西蒋峪排洪沟原为西蒋峪村西南方向诸山汇流至孟家水库的自然山间河道,为提升西江华府、和苑小区生态环境,2016年建设成为生态河道。在五库连通工程及延伸工程实施过程中,该河道作为连接西蒋峪隧洞与孟家水库的河道,同时建设地下管线,将卧虎山、锦绣川水库地表水输送至孟家水库进行保泉补源,为泉水长年持续喷涌提供支撑。 2.西蒋峪排洪沟长度约1300米,由于河道坡度较大,沿线共设28级跌水(3处跌水高差超过1米,25处跌水高差1米以下),水流在跌水处产生落水声音。为平衡居民亲水需求和跌水产生的流水声对附近住户影响,在输水过程中,控制河道明流不超过0.07立方米/秒,其他由地下管道输送至水库,得到绝大多数小区居民的支持。汛期强降雨后,西蒋峪西南方向山水汇入,河道内自然来水流量和流水声音加大,但持续时间短。 | 属实 | 市城乡水务局会同济南城市投资集团采取以下措施: 1.市城乡水务局加强生态补水调度,减少地面河道流量,增加地下管道流量。 2.2021年12月底前,济南城市投资集团在跌水处做适当的铺垫处理,减轻流水跌落的声音。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3 | X2SD202109200205 | 长清区张夏镇靳庄村,村西北多家刻砂场,违法占用菜园,向附近河里直排污水,污染环境。 | 长清区 | 水 | 9月21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张夏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张夏街道靳庄村西北原有三处砂石存放点,2021年5月,张夏街道办事处已全部进行了清理。 2.2021年9月初,靳庄村村民宋某,在靳庄村西北300米处、北大沙河拦河坝外,未办理任何手续,从事磕砂作业,现场无建筑物,有一台移动磕砂设备,砂石料约5000立方米左右,来源于京台高速拓宽和大西环建设工程,已全部覆盖,未生产,但有生产迹象,磕砂过程无废水产生,未发现有洗砂现象。磕砂点占地约3亩(宋某承包地1亩,租用其他村民承包地2亩),土地地类为林地,无菜园。经沿河勘察,未发现向河道排放污水的痕迹。对其占用林地的行为,因无建筑物、无毁林行为、土地未破坏,依法不予追究。 | 基本属实 | 长清区政府责成张夏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张夏街道办事处对该磕砂点依法取缔,责令当事人于10月20日前将现场砂石料全部清理完毕,清理过程中做好扬尘防治措施。9月21日,张夏街道办事处已将磕砂设备拆解清理完毕。 2.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水务局加强巡查监管,防止非法占地和向河道偷排污水的现象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4 | X2SD202109200280 | 1.马庄村东头存在无手续养殖场。 2.村主任陈某连借马庄村建设幸福院,整平土地规划处土石方卖掉。 3.济郑高铁在村建一混凝土搅拌站,陈某连伙同他人建刻石机(马庄村南砖厂),无任何手续大气污染严重,夜间偷偷生产。 | 市中区 | 生态 | 9月22日,市中区政府组织陡沟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马庄村东头存在无手续养殖场”问题。陈某连于2021年6月开始任马家庄村村主任。2007年8月,陈某连成立济南市市中区连民家禽养殖协会,租赁马家庄集体建设用地约300亩,开展畜禽养殖和农业种植。根据《济南市市中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市中政办字〔2017〕8号)、《济南市市中区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调整方案》规定,该区域不属于禁养区。该养殖协会目前存栏各类畜禽:鹅3000余只、鸭子2500只、鸡1000只、羊100余只、肉牛20头,根据《山东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鲁牧畜科发〔2017〕4号)不属于规模化养殖,符合畜禽养殖主管部门管理要求,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2.关于“村主任陈某连借马庄村建设幸福院,整平土地规划处土石方卖掉”问题。2019年,经马庄村村两委会决定准备建设幸福苑(养老院)一处,因土地手续不能办理,该幸福苑尚未进行建设,未发现整平土地将土石方卖掉的情况。 3.关于“济郑高铁在村建一混凝土搅拌站,陈某连伙同他人建刻石机(马庄村南砖厂),无任何手续大气污染严重,夜间偷偷生产”问题。 ①信访反映的破碎机位于郑济高速铁路山东段马家庄混凝土拌合站内,距离周边居民区约1000米。因该段高速铁路的施工工艺对石材质量有特殊要求,为满足建设需要建设了一条反击破碎石生产线,属于该拌合站生产工艺中的配套辅助项目,非陈某连建设。在郑济高铁环评报告书中未具体明确该临时站的具体工程内容,该站结合工程需要临时建设了混凝土搅拌站和机制砂,建设安装了相应的设备和设施,该临时站建设单位在2021年1月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完成了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并通过了专家技术评审。该站涉及粉碎、筛分、上料、搅拌等生产作业,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安装了布袋除尘器和高压喷淋设施。建设了密闭的物料堆场和物料传送带,设置了高压喷淋设施,储料罐顶安装了脉冲除尘器。运输散装粉料车辆为密闭罐车,砂石料运输车辆为篷盖车辆,厂区道路全部硬化,设置了洗车平台。配备了洒水车和清扫车,定期对厂区进行保洁。生产和运输期间产生扬尘颗粒物和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②5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委托济南金航环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站大气污染物、噪声排放进行检测,颗粒物、昼间及夜间设备运行等产生的噪声排放值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限值要求。8月26日,该站委托济南金航环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破碎机除尘器排放口、拌合线1号、2号点位有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排放值符合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市中区政府责成陡沟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粪污综合利用标准的要求,陡沟街道办事处责令陈某连建设一处堆粪场,建设材料已备齐,预计10月30日整改完毕。 2.要求该混凝土搅拌站结合工程需要在夜间生产时有序生产,装卸设备和运输车辆必须在密闭的料仓内,减少料仓大门开关次数,规范作业,减少噪声排放。每周至少1次检查密闭的碎石生产区域,重点检查密闭性、减震垫、连接处是否完好,做好维护、保养。加大该区域道路洒水保洁力度,减少道路扬尘产生。 3.陡沟街道办事处监督该单位生产的石子、机制砂不得外售,全部用于郑济高铁项目建设。 4.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将对该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5 | X2SD202109200330 | 长清区双泉镇大邹村,村子西边今年新上一个打石子、打砂的工厂,占用耕地建厂房,夜间噪音扰民。 | 长清区 | 噪音 | 9月21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双泉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工厂为山东鑫钧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20年5月成立,主要从事水泥混凝土、建筑用砂、机制砂、水泥制品等的生产,建有石子生产线一条、机制砂生产线一条,环保手续齐全。 2.关于占地问题。2020年5月,该公司租赁双泉镇段邵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路东,大邹村闲置场地拟建新型建材项目,该项目环评报告显示,根据《双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双泉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双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该公司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2月25日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占用双泉镇大邹村集体土地建设钢结构房屋,建筑面积6367平方米,占地面积8489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7023平方米,未利用地700平方米,其它农用地766平方米,无耕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济自然规划罚字〔2020〕6132号):限十五日内将8489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双泉镇大邹村村民委员会;没收在非法占用的766平方米其他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129633元。2021年1月6日,区自然资源局向双泉镇大邹村村委会下达《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通知书》(济自然规划长清收字〔2020〕6132号);7月12日,向双泉镇政府下达《关于土地违法案件涉及拆除、没收处置地上建筑物及退还(交还)土地的通知书》(长土矿字〔2021〕7号)。目前,该决定已执行完毕。7月下旬以来,该公司因履行处罚决定停产至今,已由双泉镇政府代管。 3.关于噪声问题。该公司距离最近居民区约400米,产生噪声的主要工序是投料和破碎,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采取了隔声减振措施。2021年5月12日的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符合相关标准。 | 基本属实 | 长清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双泉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区自然资源局、双泉镇政府加大监管巡查力度,防止违法占地行为的发生。 2.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对该公司环评材料涉嫌造假的问题依法查处。已于9月26日立案调查。 | 已办结 | 无 |
26 | X2SD202109200261 | 章丘市曹范街道办事处南曹范村,村大部门村民向东北角水塘直排生活污水,水塘北侧耕地被占用进行露天喷漆作业。 | 章丘区 | 水 | 9月21日,章丘区政府组织曹范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地点位于曹范街道南曹范村东北角,该处有一雨水塘,长约40米,宽约30米,深约10米。水塘因降水已满,水面漂有浮萍,未发现垃圾。水塘水质清澈、无异味,有村内雨水管道接入,无生活污水管道接入,周边未见生活污水乱排痕迹。 2.南曹范村于2020年完成了生活污水治理,采用分散收集,集中拉运模式,生活污水经收集管道进入污水收集池,全村建有3个污水收集池,每个收集池容量8立方米,其中1个收集池位于水塘东南角。南曹范村村委会定期将污水拉运至黄旗山2号路碧桂园小区附近生活污水井内,进入城区污水管网,拉运记录齐全。污水收集池内生活污水较少,未发现溢流痕迹,最近一次拉运时间为9月17日。 3.水塘东北侧有一处院落,面积约1400平方米,地类为设施农用地。2009年3月,村民周某龙与南曹范村村委会签订养殖租赁合同,用于养牛,于2020年12月退养后闲置。2021年4月,本村村民王某昌借用该院落后自旧货市场购进一个喷漆房。该喷漆房放置在院落北侧,已破损。院内堆有废弃油漆、稀释剂、各类护栏等杂物,无喷漆异味,有早期作业迹象。 | 部分属实 | 章丘区政府责成曹范街道办事处督促南曹范村定期清理拉运污水池污水,严防生活污水乱排、溢流;责令王某昌清理院落内杂物及废喷漆房,9月24日已完成。 | 已办结 | 无 |
27 | X2SD202109200306 | 阳光舜城两侧的旅游路项目未进行环境评估,没有采取隔音措施,造成严重噪声污染,夜间各种工程大车不停的通过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 市中区 | 噪音 | 9月21日,市中区政府组织舜耕街道办事处、市中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阳光舜城两侧的旅游路项目未进行环境评估,没有采取隔音措施,造成严重噪声污染”问题。旅游路西段(舜耕路段至太和广场路段)由原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济环登记表〔2013〕99号),设计标准为城市次干路,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关于次干路道路建设暂无采取隔音措施的相关要求。阳光舜城西侧距旅游路最近距离约20米,存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2.关于“夜间各种工程大车不停的通过严重影响居民休息”问题。市中交警大队对旅游路相关路段夜间车辆通行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大型车辆产生噪音的路段为阳光舜城四建美林花园区域。于9月16日21时至24时在旅游路舜耕路段至太和广场路段检查,共发现6辆大型车辆。当场对1辆外地号牌工程车因没有该路段通行证进行了处罚,其他5辆均为砼搅拌车,均为从南外环往东外环方向行驶,均办理了该路段通行证,属正常通行。四建美林花园附近旅游路路段远离市区,夜间较安静,大型车辆通行期间会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未发现大型车辆鸣笛情况。 | 部分属实 | 市中区政府责成舜耕街道办事处、市中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12月30日前,市交警支队在旅游路舜耕路段至太和广场路段增设限速标志牌,安装针对大型车辆超速的电警抓拍系统。 2.市中交警大队加大对该区域的巡逻管控力度,持续开展大型车辆治理工作,对没有该路段通行证的大型车辆严格执法,顶格处罚。对通行车辆加强安全文明教育,要求经过居民区时降低车速、禁止鸣笛。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8 | X2SD202109200345 | 济南市燕子山东坡目前长期被大面积违章建筑占据,皆是当年村民私搭乱建(不是宅基地建筑)。没有污水排放系统,污水遍地随意排放,厕所露天,均为旱厕,无人清理 (距离小琵琶泉只有几十米距离)卫生条件极差,气味刺鼻。违建房屋大部分用于出租居住,人口密度很高,因没有生活公共设施,造成很大的环境污染。 此处己影响济南市文明城市形象,成为济南市的严重卫生安全死角。 | 历下区 | 生态 | 9月21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燕子山东坡目前长期被大面积违章建筑占据,皆是当年村民私搭乱建(不是宅基地建筑)”问题。燕子山东坡土地属于历下区姚家街道窑头村集体土地,90年代开始陆续租赁给16户村民,信访反映的建筑为窑头村村民在村集体承包土地上的自建房屋,均于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成,共40处,约40000平方米。历下区政府已将该处村民自建房屋情况通过分类处置台账上报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 2.关于“没有污水排放系统,污水遍地随意排放”问题。该处已铺设污水管网,居民生活污水通过自建管道排入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时,西南侧上山道路有少量清水从一处居民院墙排水口流到路面,未发现污水遍地随意排放现象。 3.关于“厕所露天,均为旱厕,无人清理(距离小琵琶泉只有几十米距离)卫生条件极差,气味刺鼻”问题。现场未发现露天厕所。周围共2处公共厕所,均为村民自建,其中距离小琵琶泉最近的公厕约80米。两处公厕由于使用人多,厕所卫生清理不及时,存在卫生条件差,气味刺鼻现象。 4.关于“违建房屋大部分用于出租居住,人口密度很高,因没有生活公共设施,造成很大的环境污染”问题。该处现有40处房屋,近一半房屋闲置,剩余房屋大部分用于出租,约有400人居住,人口密度不大。所有院落都已通水通电,大部分房屋内有厕所,道路已重新整修,在上山道路两侧设置三处垃圾投放点。此处存在卫生死角,有散落的枯树枝、废旧物品和随手丢弃的垃圾。 | 基本属实 | 历下区政府责成姚家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姚家街道办事处联合区水务局督促上山道路西南侧居民对排水口进行封堵,已于9月23日完成,并提醒居民发现破损管道及时维修。 2.姚家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局对周边垃圾进行捡拾,对杂物进行清理,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并悬挂宣传展板,张贴温馨提示,引导居民爱护环境卫生,将垃圾投放至垃圾桶,不得随意乱丢垃圾。已于9月28日完成。 3.区城管局对两处老旧公厕进行改造,于2021年10月31前完成改造方案。在实施改造前,姚家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局督促居民每日对厕所进行卫生清理,每月清理一次化粪池。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9 | X2SD202109200341 | 钢城区里辛街道办事处玥庄村冯某安违法在水库北面占地盖车间选钢渣。在玥庄村东面路两边还有十几家钢渣处理厂,以前是种花生地瓜的山岭地,举报人认为不合理。玥庄村中心路西有家新峰炼铁厂污染严重,名为铸造实际是炼面包铁。 | 钢城区 | 其他污染 | 9月21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里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冯某安违法在水库北面占地盖车间选钢渣”问题。 ①该地块位于里辛街道玥庄村北部,北沟水库北约50米,冯某安未经批准于2004年5月占用土地6562平方米(9.85亩),其中耕地397平方米、一般农用地5481平方米、建设用地684平方米,2005年冯某安建车间2间、砖瓦房5间,共占地400平方米,属违法占地。2017年原莱芜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处罚决定,罚款131790元,2018年5月7日,原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向钢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5月29日,钢城区人民法院裁定里辛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责令将非法占用的6562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原村集体;拆除在非法占用的5878平方米农用地上建设的车间、办公室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种植条件”。2020年5月21日,冯某安缴纳全部罚款。目前土地未退还,违法建筑物已拆除一间车间,剩余违法建筑物未拆除。 ②2005年5月,冯某安成立莱芜市双源物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钢材、钢渣、木材、铁矿粉等,经营方式为批发零售,2019年6月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现场核查时,该院落内存放氧化铁皮约70吨,用防雨布覆盖,地面已硬化;车间内存放装载机2台,少量氧化铁皮,未发现生产加工设备和钢渣原料。 2.关于“玥庄村东面路两边还有十几家钢渣处理厂,以前是种花生地瓜的山岭地,举报人认为不合理”问题。经走访调查,2005年前村民在此零星种植花生、地瓜等作物,2005年原里辛镇规划建设玥庄工业园,后续该区域存在十余家钢渣球磨处理厂,2017年里辛街道办事处已将上述球磨处理厂全部取缔。现场核查时,该区域未发现钢渣处理厂,无任何钢渣处理加工设备。现有院落10处,其中5处闲置,1处用于拆迁安置,4处用于仓储,存放少量尾渣,9月25日已全部清运。该区域土地性质目前为采矿用地和建设用地。 3.关于“玥庄村中心路西有家鑫峰炼铁厂污染严重,名为铸造实际是炼面包铁”问题。 ①反映的炼铁厂实为莱芜鑫锋钢铁有限公司,位于里辛街道玥庄村南约300米,设计年产精密铸件4.5万吨,2013年2月通过环评审批,2018年10月至11月,完成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0年7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该项目生产废水为设备冷却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使用双碱法脱硫;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2020年5月废气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经查阅在线监测数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日均值达标;2021年7月20日监督性监测以及2019年至今自行监测各项指标均达标。2021年8月,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对该企业装卸物料产生扬尘行为处罚10625元。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物料在车间内储存,地面用防尘网覆盖,未发现扬尘、噪音等现象。 ②该企业以钢渣、粒钢、脱硫渣等为原料,以焦炭为燃料,将原料、燃料加入冲天炉中熔化成铁水,浇铸到模型中制成所需铸件。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论述,浇铸设备出现故障时,把生产的铁水铸成铁块,铁块可以回炉熔化后继续浇铸铸件。经询问业主和调阅生产记录,生产过程中存在因故障产生铸铁块(俗称面包铁)并在冷却后用于回炉使用情况,未做数量记录。因目前未生产,无铸铁块存储。经查该企业账目,未发现其销售铸铁块行为。里辛街道办事处和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在日常检查和9月21日现场检查中,均未发现铸铁块转运销售行为。 | 部分属实 | 钢城区政府责成里辛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里辛街道办事处10月31日前制定退还土地和拆除违法建筑物方案,依法依规对冯某安非法占地行为处置到位。 2.里辛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巡查,防止非法钢渣处理加工现象反弹。 3.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督促莱芜鑫锋钢铁有限公司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0 | X2SD202109200149 | 柳埠镇政府工作人员赵某瑞,在黄巢大集整治和黄巢大集原址至泰安界道路整治工程,开山破石,挖沙卖沙,破坏了山体,破坏了植被,2019年施工当年和2021年却因山体结构及植被破坏致使山体两次塌方。 | 南部山区 | 生态 | 该件同第5批编号X2SD202108300009、第11批编号X2SD202109050005信访件反映的内容基本一致。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柳埠街道办事处、南山管委会生态保护局、南山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南山管委会综合管理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黄巢大集整治工程基本情况。原黄巢大集南侧山体岩石为花岗岩,因强烈的风化破碎,存在滑坡、落石等现象,且每逢集市人员车辆拥堵,导致发生多起交通事故。因此,2018年11月开始,黄巢村村委会对黄巢大集进行了拓宽(长约40米、宽约8米)。拓宽过程中产生土石方约2960立方米,工程填方使用约1860立方米,剩余约1100立方米至今堆放在黄巢村村民张某房屋附近。 2.关于黄巢大集原址至泰安界道路整治工程基本情况。由于黄巢大集原址至泰安界道路弯多路窄,存在道路安全隐患。2019年5月,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讨论研究并向柳埠街道办事处窝铺管理区(赵某瑞时任管理区书记)报备了计划整治的5处路段的情况,黄巢村和葫芦套村两委对紧靠边坡的5处路段进行了拓宽整治。整治内容为:第一处位于原黄巢大集附近,长约97米、平均宽约4米;第二处位于黄巢村南岭子,长约80米,宽约4米;第三处位于黄巢村清水池下方,长约120米,宽约4米;第四处位于黄巢村清水池上方,长约200米,宽约4米;第五处位于黄巢村大平台,长约360米,宽约2米。以上5处总长度约850米。 3.关于“开山破石,挖沙卖沙,破坏了山体,破坏了植被”问题。以上大集和路段整治均为公益性项目,清理出的砂石大部分用于修建道路路肩填方,剩余部分堆放至道路两侧及黄巢村村民房屋附近,不存在开山破石、挖沙卖沙行为,但在整治过程中确实对整治范围内的荒坡进行了削坡,对整治范围内的植被进行了清理,清理过程中对部分植被造成了破坏。 4.关于“2019年施工当年和2021年却因山体结构及植被破坏致使山体两次塌方”问题。2019年、2021年受台风“利奇马”、“烟花”强降雨天气影响,黄巢大集南侧山体二次出现滑坡、落石现象,影响了过往车辆及行人的安全。经黄巢村两委商议,经多次沟通,2019年12月,将黄巢大集迁至村内河北岸。同时,为解决原址滑坡、落石的问题,设置了挡土墙和防护网。2021年8月,南山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制定了地质灾害综合整治方案。 | 部分属实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柳埠街道办事处、南山管委会规划发展局采取以下措施: 1.柳埠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原窝铺管理区总支书记赵某瑞因在管理区内大集和道路整治工作中缺乏充分科学论证与完备的整治方案,决策上存在疏漏,造成一定影响的问题介入调查。 2.责令黄巢村、葫芦套村对大集和道路整治中损坏的松树(5棵)、侧柏(10棵)、栗子树(100棵)进行补植。 3.南山管委会规划发展局计划于2022年4月实施黄巢大集原址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工程,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该整治工程。 4.柳埠街道办事处举一反三,统筹公益性项目和山体保护,提高实施公益性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1 | X2SD202109200239 | 槐荫区西客站片区齐鲁大道与菏泽路交叉口向西,过高铁涵洞有一处工地(济南西城医院),工地地下一层东侧有一处违法生产PVC塑料板材厂,废水直接排放。 | 槐荫区 | 水 | 9月21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兴福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济南西城医院项目工地地下一层有一套PVC塑料板材生产设备,计划用于加工墙面装修板材。经核实该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济环报告书〔2018〕13号),无此生产加工工序。8月12日巡查时发现,该工地未取得相关规划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兴福街道办事处当日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9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工地仍处于停工状态,PVC塑料板材生产线未使用,无废水排放现象。 | 部分属实 | 槐荫区政府责成兴福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区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评要求,清除PVC生产物料及生产设备。9月26日该单位已清理完毕。 2.督促该单位尽快完善相关规划手续,手续完备前严禁擅自开工建设。 3.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区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32 | X2SD202109200220 | 济南市历城区海蔚广场小区 1.物业将4号楼3〜9层居民家中厨房污水管道,改到楼的北外墙,污水管道直入下面水沟,流入市政雨水管道,水沟长年淤积的油渍杂饭污泥,十余年从未清理过,产生较大异味。 2.3号楼与4号楼之间平台的风井南侧,物业接水管龙头冲洗小区的全部垃圾桶及每个单元天天擦地的拖把,未洗及正冲洗的垃圾桶,水沟淤积的污泥污水,夏天气味刺鼻。 3.1号楼2单元,物业指导3〜4楼居民将厨房污水管接入楼北边的平台雨水管道,在排口处经常堵塞雨水管口, 沉积腐烂鱼肠米渣变霉发臭异味很大。居民厨房的污水总管道均在夹层的走廊,物业十余年来从没有定期清理维护疏通过,致使管道狭窄堵塞,三楼(即平台一楼)改污水管, 排放到平台的雨水管网,依次四五六楼也接入并排雨水管道, 外墙管冬天经常冻堵裂坏,溅出污水很脏,有时管坏脱落影响过路安全,长久沉积在水沟的淤泥残渣饭菜夏天腐烂产生很大的的异味。 举报人要求: 1.物业将平台水沟淤积的油杂饭菜淤泥予以清理消除异味。 2.拆除外面违规私改管道,恢复原规划设计的室内排污管道正常行排至楼下排污泵井。 3.冲刷垃圾桶及拖把的水池搬离远离居民窗户,消除异味。 | 历城区 | 水 | 9月21日,历城区政府组织洪家楼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海蔚广场小区建设于2003年,共有住宅楼4栋。其中4号楼一二层为商业用房,三层以上为公寓。由于污水管道内径较小且老化,经常发生堵塞,导致居民家中餐厨污水内溢无法排出。因此,该楼三至九层居民于2012年自发将污水管道改引至楼北3层平台外侧雨水沟,雨水沟有篦子覆盖,通过雨水沟进入雨水管道排放。厨余垃圾及油污堆积后时常造成雨水沟及雨水管管口堵塞排水不畅,散发异味。 2.济南市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开始承包该小区物业服务,该公司在3号楼与4号楼之间平台南侧设立固定点位,对保洁拖把及小区内垃圾桶进行清洗,清洗废水进入3层平台外侧雨水管道,因距离居民楼较近,产生异味扰民。 3.海蔚广场小区1号楼2单元,由于污水管道内径较小且老化,经常发生堵塞,导致居民家中餐厨污水内溢无法排出。因此,该楼部分居民自发将污水管道改引至楼北3层平台外侧雨水沟,通过雨水沟进入雨水管道排放。现场未发现沉积腐烂鱼肠米渣积存现象。 4.经查询小区物业公司台账,2014年至今该公司共清理污水管网35次。该小区自行改造排污水的雨水沟合计长约300米,厨余垃圾及油污堆积后时常造成雨水沟及雨水管管口堵塞排水不畅,散发异味。因冬天气温较低,外墙管道冻裂,偶尔脱落,存在安全隐患。 | 属实 | 历城区政府组织洪家楼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 1.洪家楼街道办事处督促济南市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10月4日前对淤积的油污饭菜淤泥等进行清理,对该小区排水管网进行全方位检查并完成疏通清淤,确保管网排水畅通。同时取消3号楼与4号楼之间平台清洗点位,将清洗点位设置在地下2楼,清洗废水排入污水管网。 2.区城管局、洪家楼街道办事处督促济南市博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10月21日前建设新的污水管道,并将该小区自行改造的污水管网进行改造,统一接入新建污水管道。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3 | X2SD202109200282 | 章丘区相公街道办事处河庄村,德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占用农田(户主:张某峰)建设厂房,喷漆作业污染环境;方威罗茨风机有限公司以养殖名义占用农田(户主:李某春)建设厂房,喷漆作业污染环境;张某亮加工塑料件。 | 章丘区 | 大气 | 9月21日,章丘区政府组织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德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占地及喷漆问题。 ①信访反映的德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实为章丘市德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相公庄街道河庄村南215米处,法定代表人张某峰(河庄村村民),经营范围为风机原料采购、罗茨风机配件销售,无生产加工。占地面积4844平方米,包含532平方米的建设用地,已办理房产证,4312平方米的村集体建设用地,无用地手续。2012年8月、12月,原章丘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违法占用4312平方米(分为两部分)地块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章土处字〔2012〕303号和章土处字〔2012〕418号),该公司已缴纳罚款79240元,土地收归河庄村集体后经双方协商由该公司继续使用。建设厂房喷漆作业的实际为山东煊艺华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增(张某峰之子),两公司共处于一个厂区。 ②山东煊艺华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环保手续,但该公司在办理环评手续承诺告知时,提供了不实的用地性质材料。年产风机配件1万件,工艺为机械加工+喷漆。建有1座喷漆房,配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使用水性漆,年用量0.8吨。喷漆工艺间歇作业,现场喷漆工艺未生产,机械加工工序正常生产。9月22日在该公司喷漆工艺生产时再次现场核查,治污设施运行正常,生产及治污设施台账记录齐全,现场无明显异味。9月22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在喷漆工序生产时,对喷漆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2.关于方威罗茨风机有限公司喷漆问题。方威罗茨风机有限公司实为济南方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位于相公庄街道河庄村东约50米,法定代表人李某威(河庄村村民,李某春之子)。该公司分南北两个院落,建于1988年,北院为种养区,南院为生产区。北院占地1.3亩,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田,建有养殖房150平方米,处于闲置状态,院内部分土地上种植了蔬菜,未改变农业用途;南院占地1.8亩,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无土地使用手续。该公司从事风机生产加工作业,主要工艺为机械加工+组装,主要设备有8台机床,1台钻床,根据相关要求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因中秋节放假现场未生产,无喷漆设施,现场及周边未发现喷漆痕迹。 3.关于张某亮塑料加工问题。信访反映的张某亮塑料加工涉及的公司为济南润农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位于相公庄街道河庄村南约240米,法定代表人为张某永(河庄村村民,张某亮之子)。该公司主要从事机加工作业,年产40万件农用打孔器金属配件,主要工艺为机械加工,无塑料加工设备,土地、环保手续齐全。因中秋节放假未生产。 | 部分属实 | 章丘区政府责成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针对山东煊艺华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济环罚立字〔2021〕ZQ第037号),对涉案主要负责人进行立案调查(济环罚立字〔2021〕ZQ第038号)。 2.区自然资源局于9月21日对济南方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违规占用土地进行立案处罚(立案编号:章自然资立字〔2021〕1021号),拟处罚款18000元,并依法处置到位。 3.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巡查,发现违法占地问题依法处理。 4.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各企业加强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34 | X2SD202109200318 | 济南市市中区王官庄居民反映,王官庄东街育贤四小斜对面的黄三烧烤在街巷里面, 沿街烧烤油烟污染严重,而且每天从中午开始一直经营到很晚,噪音扰民也十分严重,这个烧烤店还在路边安装了一个简易厕所给来吃饭的使用,大小便随意排放,气味十分难闻,污染环境,对周边居民影响十分严重,多次拨打12345、到社区反映均无人处理。王官庄北街康盛超市对面的绿化周边垃圾遍地,杂草丛生,宠物粪便随处可见,还有十余辆报废的三轮自行车、三轮电动车、僵尸汽车仍在绿化带边上,车上、车下、车斗里也全是垃圾,有的垃圾都烂在车斗里,臭气熏天 也无人管理,旁边一个红色的有害垃圾收集箱垃圾长期外溢,也没有人管理。 | 市中区 | 噪音 | 9月21日,市中区政府组织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市中交警大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黄三烧烤油烟、噪音扰民,污染环境”问题。 ①市中区糖果羊汤馆(黄三烧烤)位于王官庄572号,为独立一层商用房屋,该店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定期维护,有清洗台账,有专用烟道,排烟口距北侧楼房约20米,高于南侧房屋。有时存在就餐人员大声喧哗的情况,经营中产生的油烟和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②该商户在店铺南侧设立了简易厕所,属于私搭乱建。该厕所为冲水式,排水管道与商户家中化粪池连接,最终排入化粪池中。厕所由商户进行日常保洁,未发现大小便随意排放现象。 ③经梳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记录和询问居委会,自2019年以来共接到投诉反映此处车子乱停放问题2件,王官庄街道办事处联合王官庄执法中队到达现场对车子乱停放问题进行了处理,不存在多次反映未解决的问题。 ④9月22日,市中区糖果羊汤馆委托山东中创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店产生的油烟、噪音分别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 2.关于“王官庄北街康盛超市对面的绿化周边垃圾遍地,没有人管理”问题。 ①王官庄北街康盛超市对面的绿化区域卫生保洁由王官庄街道办事处负责,绿化带内及周边存在少量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宠物粪便和杂草,该区域内共4辆废旧电动车、3辆废旧三轮车,未发现僵尸汽车。车斗内有少量生活垃圾,存在轻微异味。 ②该处的有害垃圾收集箱管理及收集归映翠苑社区居委会负责,每月月初由社区居委会收集,区城管局每月9号前进行统一清运。现场发现收集箱内有电池、药品等少量有害垃圾,有较多分类不规范丢弃的其他垃圾,垃圾量已接近满溢。 | 部分属实 | 市中区政府责成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市中交警大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要求该商户正常使用和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要求该商户规范经营秩序,劝导消费者文明就餐。 2.王官庄街道办事处督促该餐饮经营商户将简易厕所拆除,已于当日拆除完毕。 3.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对绿化带内及周边的垃圾、杂草、粪便等清理完毕,将废旧电动车、三轮车集中清除处理,并在社区宣传栏中张贴告知书,禁止在公共区域乱停乱放。 4.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将有害垃圾收集箱内的垃圾清理完毕,交由山东绿地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 5.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将督促社区居委会及物业管理公司加大垃圾清运频次,保证收集箱的正常使用,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各类垃圾。 6.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加大该区域巡查治理,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 已办结 | 无 |
35 | X2SD202109200085 | 章丘市普集街道浦西红绿灯往南200米路东普邹饭店后侧,有一家塑料薄膜加工作坊直排刺鼻异味,污染环境,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章丘区 | 大气 | 9月21日,章丘区政府组织普集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地点位于普集街道普中村南,距离最近住户约100米。2021年9月8日,济南君慧远工贸有限公司租用所属章丘市普集镇建筑工程队(二)的厂房,面积3968平方米,新建高速全自动共挤流延缠绕模机组一台,以聚乙烯颗粒为原料,从事锻造法兰用拉伸缠绕膜生产,生产工艺为:混料、加热融化、吹膜、缠绕。该公司有营业执照,有土地手续,无环评手续。加热融化和吹膜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无废气治理设施。现场未生产,有原料约2吨,产品约3吨,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因销路不畅,且按规定无法办理环评手续,该公司主动承诺拆除相关生产设备,不再从事生产。 | 属实 | 章丘区政府组织普集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普集街道办事处督促该公司自行拆除生产设备。9月22日已完成。 2.普集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 已办结 | 无 |
36 | X2SD202109200214 | 济南光大水务位于济南历城区幸福柳路,附近小区晚上10点或11点以后闻到刺鼻气味,质疑光大水务晚上偷排废水。 | 历城区 | 水 | 9月22日,市城乡水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济南光大水务实为光大水务(济南历城)有限公司,位于历城区幸福柳路,处理规模为20万吨/日,服务人口约70万,2021年1月-8月该厂实际污水处理量平均18.5万吨/日。 2.市城乡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厂分别建有污水处理厂运营监控系统和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对水量、水质情况进行24小时在线监控。通过调阅近半年在线数据,未发现有水质超标及水量超标排放问题。9月21日-22日,市城乡水务局、历城区水务局于21:30-24:00对其厂区各处理单元、出水排放口及厂区周边进行了全面排查,厂区内各工艺流程运转正常,未发现有刺鼻气味,未发现有偷排废水现象。 3.6月17日,光大水务(济南历城)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废气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9月13日,山东省济南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大气污染物检测,氨、硫化氢、甲烷、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等指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 不属实 |
| 已办结 | 无 |
37 | X2SD202109200269 | 政府将龙洞山脉系中丽园小区东山拍卖建房,现已进入拍卖程序,举报人担心破坏山体,日后建设过程中噪音、粉尘污染环境。此山由于历史原因,生态严重破坏。 | 历下区 | 大气 | 9月21日,历下区政府组织龙洞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丽园小区东侧地块(宗地编号2021TDGP02C0083)于2021年9月10日完成挂牌出让,由东营市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摘牌。 2.关于“举报人担心破坏山体,日后建设过程中噪音、粉尘污染环境”问题。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将严格按照程序审批,未侵入山体保护红线,不会对山体造成破坏。建设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扬尘。 3.关于“此山由于历史原因,生态严重破坏”问题。信访反映的挂牌出让地块为济南市2005年第九十二批次批复的城市建设用地(鲁政土字〔2006〕973号)。2020年4月至9月,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对该地块进行了简易绿化。2021年3月至5月,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又陆续进行了增绿补绿工作。现场未发现生态严重破坏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历下区政府责成龙洞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在项目开始建设后,按各自职责对工地噪声、扬尘加强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38 | D2SD202109200047 | 济南市莱芜区口镇南江水村,村东有山林,村民吕青松在山林内养鸭子,在鸭棚东侧林地内违法建设了露天化粪池,破坏了2000多颗松树,破坏了林地造成生态破坏。2021年7月连续下雨时,化粪池被冲开,导致鸭粪被冲到下游,造成下游谷堆山村作物及树木死亡。化粪池满了,就使用管道将鸭粪排到化粪池北侧的山沟内,下雨时,鸭粪顺着雨水流到了西侧的坝内,导致坝内水源的污染,且有异味。近期通过12345反映,暂时未收到回复。污染持续存在,现在正在进行化粪池的整改,但是化粪池原本建设在林地上就是违章建筑。 | 莱芜区 | 大气 | 9月21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口镇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南江水村村民吕某松在山林内养鸭子”问题。该养鸭厂实为山东松芹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吕某松,2020年11月该公司于口镇街道南江水村东从事肉鸭养殖,现存栏肉鸭3万只。养殖场南侧建有1座化粪池,容积2000立方米(长约40米,宽约25米,深约2米),现状满足防渗、防溢流要求,防雨措施不完善。化粪池位置为林地,地表以裸岩为主,化粪池周边无树木、树桩等,通过天地图查看往期影像,无松树生长痕迹,无破坏林木现象,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2.关于“连续下雨时化粪池冲开造成下游作物、树木死亡”问题。2021年7月,因连续降雨,养殖场化粪池受雨水冲击部分墙面破损,少量鸭粪被雨水冲至下游谷堆山村农田和树林中,造成个别农户庄稼受损,有树木死亡。养殖场主7月份与受损村民就补偿达成一致,并完成赔偿,同时对养殖场化粪池重新加固整修,达到防渗、防溢流的要求,已于7月完成。 3.关于“化粪池北侧山沟内有鸭粪,鸭粪流到西侧坝内,污染水源”问题。养殖场北侧为岭地,地势较高,西侧500余米处有1座塘坝,未发现通过管道向北侧山沟排鸭粪现象,无鸭粪流入塘坝迹象,现场无异味。 4.关于“12345未收到回复”问题。共收到关于该问题的“12345”热线转办单6次,口镇街道办事处均按时办理并回复。 | 部分属实 | 莱芜区政府责成口镇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山东松芹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同时加强对森林资源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 2.区园林绿化和林业发展中心对山东松芹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占用林地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已于9月23日将相关调查材料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同时要求企业清理化粪池并恢复林地原状,预计10月31日整改完成。 3.督促企业对产生的粪污日产日清,做好养殖场周边环境清洁。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