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宣贯会
浏览次数:次
字体:【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以下简称《意见》),8月31日,济南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意见》宣贯会。11个市直部门、单位和15个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有关市场交易主体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对《意见》主要内容和精神进行了解读与传达,市发展改革委将《意见》有关内容进行逐条梳理,按照“禁止类”“应当类”“鼓励类”行为,根据各方主体形成了不同的行为规范清单,要求各方主体对照行为规范清单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强化招标投标行为规范提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历城区发改局,相关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和专家等市场交易主体代表围绕落实《意见》及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作交流发言,提出了意见建议。
下一步,济南市将围绕贯彻落实《意见》,积极探索开展招标文件公示、评标报告审查、合同履约验收、远程异地评标、内部举报人、行刑衔接等相关创新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的工作势头和舆论环境,持续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曹丹丹
- 热点推荐
- 相关阅读
招标投标典型案例创新优化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08-31
关于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在招标投标领域...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