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槐荫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了济南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切实提高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家庭教育能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指导站依托槐荫区法院家事综合审判庭设立运行。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过程中,如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则视案件情况由家庭教育指导员、审判人员依托指导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家庭教育指导站以少年家事审判改革为基础,以专门机构建设、专业队伍培育为抓手,因案施策,多元保障,共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在全面了解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有关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部门组织的职能、专业、人才、资源优势,个性化确定教育指导侧重点。
截至目前,槐荫区法院已为10余人次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未来,该院将充分利用家庭教育指导站的协调助力作用,持续拓展家庭教育阵地,全力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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