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支持与社团组织、派驻机构、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创新园区等各类机构或组织签约设立的招才引智机构,宣传推介济南,组织开展人才引进与技术交流、人才项目对接洽谈等工作。
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与国内外社团组织、派驻机构、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创新园区等各类机构或组织签约设立的招才引智机构。
支持政策
(一)工作经费
包括基础经费和人才项目落地经费。
1.基础经费。根据专家评审及综合论证意见,对获批的“济南市人才工作联络站”给予每年15万元基础经费,连续支持2年。
2.人才项目落地经费。合作期内,引荐落地的人才或项目,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考核认定,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每落地1个人才或项目,支持5万元,每年支持5—15万元:
· 人才落地2年内,被认定为《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的D类及以上人才;
· 项目落地2年内,实缴注册资本累计超过100万元、或者获得股权投资100万元以上、或者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万元;
· 推荐项目入围当年度中国·济南新动能国际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并于2年内落地。
(二)专项活动经费
承接济南市海内外引才推介会、中国·济南新动能国际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海外预赛等任务,另行签订合作协议,给予活动组织经费支持。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国内外高端人才密集地区依法注册成立的社团组织、派驻机构、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园区等各类机构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依法开展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与当地政府、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知名企业、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等有良好的关系,了解所在国家或地区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情况,掌握一定的高层次人才资源信息。
3.具备开展人才交流合作必需的人员、办公场所和设施,具有丰富的引才荐才工作经验。
4.在所在国家或地区有专门网站或协作单位网络,具有较强的宣传推介能力和影响力。
5.能够独立承办各类人才交流活动。
申报时间
原则上每年集中申报1次。
业务咨询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处室:市人才服务中心留学回国人员工作部0531-51705945、0531-51705966
编辑:朱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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