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有关情况。我省常住人口为10152.7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的9579.3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573.4万人,增长5.99%,年平均增长率为0.58%,十年来人口增量位列全国第四,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062.2万人,占99.1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90.5万人,占0.89%。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加555.5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7.9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比增长0.13%。山东作为少数民族杂居、散居省份,少数民族人口数量不多,但55个少数民族成份齐全,各民族在山东安居乐业、和睦相处。
16个市中,人口超过1000万人的市分别是临沂市1101.8万人、青岛市1007.2万人,其中青岛市常住人口首次突破1000万。有2个市在 1000万人至900万人之间,分别是潍坊市938.7万人、济南市920.2万人。有2个市在900万人至800万人之间,分别是菏泽市879.6万人、济宁市835.8万人。有4个市在800万人至500万人之间,分别是烟台市710.2万人、聊城市595.2万人、德州市561.1万人、泰安市547.2万人。另外,有6个市在5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
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143.3万人,占50.66%;女性人口为5009.5万人, 占49.34%。总人口性别比(指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67,与2010年相比提高0.34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指以每年出生的女婴为100,出生男婴对女婴的比例)为111.95,较2010年下降7.45,降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65,全省人口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906.3万人,占18.78%;15-59岁人口为6124.4万人,占60.32%;60岁及以上人口为2122.1万人,占20.9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36.4万人,占15.13%。值得注意的是,与2010年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上升3.04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83个百分点,表明生育政策调整在我省效果明显;15-59岁人口比重下降9.19个百分点,但总量仍超过6000万,位列全国第二,劳动力人口资源依然充沛;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6.15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60.3万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55.3万人。全省文盲率由4.97%下降为3.26%,降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401.4万人,占63.0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751.3万人,占36.95%。人户分离人口为2802.7万人。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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