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推动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由“事后发现、被动查处”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监管伴全程”转变,坚决守护好全市自然资源,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制定了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112”工作机制。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112”工作机制是我市创新之举,对发现的违法占地、破坏耕地、私采乱挖等苗头性问题,要求市、区县、镇(街)加强工作联动,1小时内到达现场、1天内督促整改到位、2天内上报落实情况。
其中,自然资源系统网格化监管体系以镇(街)为单元,确定市、区县、镇(街)三级监管责任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逐级明确监管职责,实现执法监管全覆盖、无死角,构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预警”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新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我市制定了具体责任区域分工。同时,严格落实巡查工作责任制,建立巡查工作台账;建立信息化巡查考核制度,对于巡查不到位、应发现未发现的违法问题,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混乱的区县,将发送警示函。
此外,我市还建立了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完善“热线、信访、舆情、网格化”发现机制,对于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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