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人士介绍,征求意见稿中一个较大的变化是开发项目配建教育设施将由开发企业改为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开发企业今后不直接参与学校建设,挂牌出让的住宅用地有配建教育设施要求的,该宗地土地出让起始价为土地出让价款与教育设施建设资金之和。
征求意见稿的附件《济南市中心城区居住用地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程序》提出,土地储备前期开发阶段,各土地熟化主体与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提前对接,根据市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教育设施建设规范编制教育设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各教育设施占地面积、土地熟化情况、建设规模和标准、办学资源配置和投资预算等事项。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根据可研报告编制配套教育设施建设要求和资金预算方案。教育设施规划策划方案和资金测算经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济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各类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申请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质检、消防、验收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按照建设移交协议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建设。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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