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历城法院始终牢牢把握区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营商环境有序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近日,历城法院东郊法庭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在龚纬法官的努力下成功调解,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2013年,被告因购买一处商品房,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一手住房贷款67万元,并签约《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由配偶承担共同还款的连带责任。
截止2021年,被告拖欠贷款月供达4期,严重违约,已形成不良,虽经多次上门,但催收无效,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根据合同约定,原告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主张被告立即偿还一手住房贷款的剩余本息。涉案房屋在济南市房产局已办理抵押登记,对抵押房产依法拍卖、变卖,其所得款项,在诉讼请求范围内,原告主张优先受偿权。
在双方僵持的情况下,龚纬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该案件并没有作出判决,而是启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从调解和化解矛盾的角度下手,再一次为双方做了大量工作。讲解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引导各方换位思考,积极面对现实问题,争取协商解决。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东郊法庭积极倡导经济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矛盾纠纷解决由法院唱“独角戏”向多部门“大合唱”多元化解方式转变,并在此基础上多措并举、创新审理各类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有效维护了当地经济稳定发展。
编辑: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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