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变更 一、基本要素 |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 承办机构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 ||
基本编码 | 370116007013 | 实施编码 | 11370100MB2868807K3370116007013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事项版本 | 9 | 事项状态 | 在用 |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非法人企业、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无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结果名称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送达方式 | 邮寄送达、窗口领取 |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权限划分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资格。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无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法定时限 | 60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即办 | ||
是否收费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公用区S05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0531-68966426 | ||||
办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公用区S05 市政公用区S05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
二、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国务院令第551号 | 第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 第六条 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资格。 第二十三条 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二)具有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三)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以及其他设备;(四)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十四条 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应当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受理申请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
四、受理条件
仅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住所的。
五、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标注※号为可容缺材料)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获取方法 | 获取渠道 | 示例样表 |
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变更申请(含申请单位持证经营基本情况、许可证变更原因、许可证变更内容、申请变更事项、联系人及方式等) |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文件。 |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
三、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纸质材料 | 必要 | 无 | 无 | 无 |
六、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综合受理窗口人员初步审核申请材料以及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 即办件 | 受理或不予受理 |
审查 | 1、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业务处室组织勘察现场和审查办理;2、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整改、组织听证、专家评审等。 | 即办件 | 审查通过或不予通过 |
审批决定 | 1、获取方式:⑴由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统一EMS邮寄;⑵申请人持受理通知单到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领取。 2、决定书类型:由实施机构书面答复。 | 即办件 | 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 |
七、法律救济
1.行政复议 |
部门:济南市人民政府 |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
电话:0531-68967465、68967466 |
2.行政诉讼 |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 |
地址: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市中区人民法院)、槐荫区经六路延长线1号(槐荫区人民法院)、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青龙路119号(平阴县人民法院) |
电话:0531-82567000(市中区人民法院)、0531-85030000(槐荫区人民法院)、0531-87221152(长清区人民法院)、0531-87712368(平阴县人民法院) |
八、行使内容
市级: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资格。
九、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十、常见问题
(一)问题: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变更需要几个工作日?
解答: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变更属于即办件。
编辑:栾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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