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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3701000041892347/2019-146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工商局政策法规处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19-04-17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济工商综字〔2019〕1号                    签发人:王建森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7〕13号)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紧紧围绕全市“1+454”工作体系,按照《济南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与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持续优化市场环境结合起来,依法全面履行工商改革监管职能,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治保障措施,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能

        (一)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双随机”抽查全覆盖,全市各级各部门“双随机”抽查的所有事项全部通过平台实现,平台已录入双随机事项清单2870条、抽查人员8292人,已实施抽查计划1759次,公示抽查计划1596次。确立了全市综合平台“数据源”,平台与“信用济南”、济南政务服务平台等综合平台及9家市直部门业务系统实现自动对接,累计向上述各类综合信息平台推送有效数据1929万余条,平台已成为全市综合平台的主要数据源。

        (二)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市政府“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部署,4月1日,我局正式在济南市高新区和章丘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确认103项改革事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5项,审批改为备案4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23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38项,强化市场准入监管33项。从试点办理业务情况看,直接取消审批办理0件,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办理153件,占业务总量5.29%;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543件,占业务总量18.78%;提升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办理257件,占总业务量8.89%;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办理1938件,占业务总量67.04%。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11月10日,“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事项由103项增加为106项,其中试点阶段改革事项中15项未在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中,88项在全面推行后继续保留,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相对于试点过程新增改革事项22项,对继续保留的88项改革事项中的7项进行整合,精简为84项,合计106项改革事项,并对试点阶段5项改革事项内容进行微调。有效解决了“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三)实行移动端全程电子化登记。为进一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打造便民创新服务通道,我局开发建设功能更健全、服务更便捷的微信版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系统实现微信无介质实名认证,通过人脸识别,比对公安部全国身份信息查询中心身份证数据库实名认证,绑定微信账号,生成实名微信账号,无介质实名登录;与现行企业登记业务系统自动对接。将现有登记业务系统与微信版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自动对接,登记信息自动匹配录入、电子签名确认、电子营业执照自动生成,真正让“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腿”;与档案系统无缝对接,将企业提交的电子档案影像转化存档,避免二次扫描录入,同时,通过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的电子化储存,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支撑。

        (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四个中心”建设、打造“信用济南”,我局牵头建设了全市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建设坚持对标先进、高点定位,坚持上下协同、强力推进,全市连接登录监管平台的单位520余家,平台归集有效数据1873万条。推动了政务外网全贯通,推动近三分之二的政府部门联通政务外网,已基本实现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外网全贯通。实现了“双随机”抽查全覆盖,全市各级各部门“双随机”抽查的所有事项全部通过平台实现。两年多以来,取得阶段性成果,监管数据量大质优,应用单位数多面广,大归集、全覆盖、大监管、严惩戒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格局初步形成。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第一要件,凡我局做出的重大决策事项,在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之前,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必要时会同法律顾问一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二)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通知》和《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要求,开展法律顾问聘任工作,规范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工作方式、权利义务,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2018年,我局继续聘请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一年来,法律顾问单位协助我局审查各类政府合同2件,办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固定保全违法广告发布证据,协助完善微信端工商注册流程,协助处理老干部抚恤金发放、追讨股权转让价款、职工工伤认定要求等事务,接受我局委托参与民事诉讼案件1起、行政诉讼案件4起、非诉执行案件1起。此外,还多次参与本局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研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研究、复杂登记事项研究等事务。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完善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广泛听取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落实集体研究制度,实现统一登记编号、统一公布、规范登记号格式,并及时在红盾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坚持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修改等情况,及时清理本局规范性文件。2018年,对我局2013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后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情况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登记号

        1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

        积极服务四个中心建设措施的通知

        济工商管发〔2016〕13号

        JNCR-2016

        -0670001

        2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补充

        行政处罚裁量参考基准》的通知

        济工商管发〔2016〕22号

        JNCR-2016

        -0670002

        3

        关于印发济南市企业简易注销

        登记办法的通知

        济工商管发〔2017〕6号

        JNCR-2017

        -0670001

        4

        关于印发济南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工商管发〔2017〕59号

        JNCR-2017

        -0670003

        5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济工商管发〔2018〕21号

        JNCR-2018

        -0670001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强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济南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涉及工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92号令、国务院令676号废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17号)废止《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等修改废止的法律法规进行动态调整,提出修改建议81大项、40小项,其中增加事项36项,减少事项23大项、40小项,要素调整22项,保证了权力清单的及时更新。

        (二)做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网上运行工作。按照市政府《济南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梳理2018年12月31日前生效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及其上网运行相关要素,分别编制《济南市工商局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清单》、《济南市工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表》、《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执法文书调研表》、《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强制权力事项清单》、《行政处罚权力事项业务流程调研表》、《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业务流程调研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业务流程调研表》等,确定行政处罚事项476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1297项、行政处罚文书42件、行政强制事项25项,明确执法人员名单85人。根据梳理内容,在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中录入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要素9000余项,形成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库。

        (三)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2018年,我局查办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率、及时率、准确率均为100%。同时,加强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进行督导,切实提高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质量。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考评,采取随机抽取案卷、分组评查的方式,共评查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36个。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应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组织相关机构积极应诉,必要时召开专题研讨,与法律顾问多次会商,精心研究准备应诉材料,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五、强化法治保障措施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二)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学院举办 “综合执法能力提升班”,培训执法人员133人;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作题为《宪法修改过程和宪法修正案》的专题辅导报告,教育机关干部职工维护宪法权威、扞卫宪法尊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组织33名基层党支部书记赴延安市委党校进行为期一周的党性教育培训。此外,还举办了企业登记注册监管、“双随机”抽查、合同监管执法、业务系统操作与应用、信息化业务、网络市场监管、商标运用与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执法监管等专项业务培训,培训执法人员1305人次,提升了干部职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重点任务、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责任处室及负责人员、预期目标及完成时限等,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处室、落实到个人,确保普法清单中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讲座,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维权发布会,举办3·15主题活动电视晚会;开展老年消费教育、“网络订餐”服务状况体验调查等活动; 深入大型零售企业、家居卖场、网络交易平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专题讲座;举办大型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发布警示提示,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消费者及经营者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服务进民企”活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涉法事务。

        2018年,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如:运用创新思维谋划法治工作尚有欠缺,新思路新措施不够多,运用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的力度和实效还有待加强。新的一年,我局将坚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9年1月8日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9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