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综合处 | 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信访、应急、值班、政务公开、财务管理等;负责起草中心综合性文稿;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 (联系电话:0531-51702201/51702202) |
组织人事处 | 承担中心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干部考录、选拔任用、奖惩、调配、培训、考核、档案、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出国(境)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联系电话:0531-51702217) |
统计调研处 | 研究国家财经制度法规,统筹规划中心业务发展;编制中心业务工作计划,拟订中心综合性业务文稿;负责业务调研,提出改进业务的工作建议;汇总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组织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为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和服务。(联系电话:0531-51702203) |
会计业务处 | 组织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的具体实施;负责中心结算业务工作流程和规范的制定完善;统一各结算处室结算实务处理标准,组织研究特殊事项支出的业务处理;组织对中心和预算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联系电话:0531-51700601) |
内控检查处 | 承担业务制度执行落实检查和内部服务质量的评价工作,组织业务内部检查、实施业务内部审计;汇总内部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向单位提出建议,并依法向财政、审计等部门反馈;负责集中结算金融服务的工作协调,考核评价入驻银行服务质量;配合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联系电话:0531-51703886) |
党政群团结算处 | 承担纳入中心管理的党政群团类部门经费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办理各单位经费的日常结算和零余额账户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进行财务分析和会计档案整理,提供预算编制、执行和财务管理建议,提供预算执行环节绩效管理建议。(联系电话:0531-51702216) |
社会事业结算处 | 承担纳入中心管理的社会事业类部门经费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办理各单位经费的日常结算和零余额账户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进行财务分析和会计档案整理,提供预算编制、执行和财务管理建议,提供预算执行环节绩效管理建议。(联系电话:0531-51700602) |
城市建设结算处 | 承担纳入中心管理的城市建设类部门经费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办理各单位经费的日常结算和零余额账户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进行财务分析和会计档案整理,提供预算编制、执行和财务管理建议,提供预算执行环节绩效管理建议。(联系电话:0531-51702226) |
农林水利结算处 | 承担纳入中心管理的农林水利类部门经费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办理各单位经费的日常结算和零余额账户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进行财务分析和会计档案整理,提供预算编制、执行和财务管理建议,提供预算执行环节绩效管理建议。(联系电话:0531-51700609) |
民生保障结算处 | 承担纳入中心管理的民生保障类部门经费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办理各单位经费的日常结算和零余额账户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进行财务分析和会计档案整理,提供预算编制、执行和财务管理建议,提供预算执行环节绩效管理建议。(联系电话:0531-51700606) |
经济发展结算处 | 承担纳入中心管理的经济发展类部门经费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办理各单位经费的日常结算和零余额账户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进行财务分析和会计档案整理,提供预算编制、执行和财务管理建议,提供预算执行环节绩效管理建议。(联系电话:0531-51702225) |
支付审核处 | 承担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市直工资统发业务的审核工作;及时将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市财政局相关处室进行纠错处理;定期整理、汇总、保存有关审核工作信息资料;按时编制国库支付审核业务日、月、年报表。(联系电话:0531-51700301) |
集中支付处 | 依据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授权支付额度和直接支付申请,承担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承担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业务,向清算银行报送需变更调整的预算单位信息,向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反馈预算缺额信息;定期与财政总预算会计、清算银行、代理银行核对账务,做好集中支付业务凭单归档管理;定期编制集中支付资金统计报表,按时统计报送集中支付资金年终结余情况。(联系电话:0531-51700303) |
工资统发处 | 承担纳入财政工资统发范围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业务;履行税法及其他法律、政策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办理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补充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个人职业年金、工伤保险费、生育医疗费等代扣代缴业务;整理、汇总工资统发数据信息。(联系电话:0531-51703983) |
远程监控处 | 承担未实行集中结算的预算单位国库零余额账户资金收支和会计核算的远程监控工作;建设和维护政府会计统一结核算系统,采集整理国库集中支付和统一核算形成的财务数据;承担结算专网的技术支持保障,中心内网及门户网站的维护与安全保障工作。(联系电话:0531-51702227) |
机关党委 | 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单位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联系电话:0531-5170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