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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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
各区县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全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2〕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鲁财采〔2022〕24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带印章).pdf:预览 下载
济南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济南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印发
编辑: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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