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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2-01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组配分类: 市本级解读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09-27
        《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至2021年底,我市已成为全国汽车保有量超300万辆的20个城市之一,达到325.95万辆,仅次于青岛市,居全省第二。其中,汽油车298.06万辆,占比91.44%,柴油车19.11万辆,占比5.86%。从排放阶段来看,国三及以下标准的老旧机动车占总保有量的22.3%,老旧高排放车辆占比偏高,污染排放影响凸显。根据源清单和源解析结果,移动源排放在PM2.5NOX占比分别为31.2%、49.4%,是最大的贡献源,占VOCs总排放的19.2%,是重要贡献来源。其中,柴油车是移动源NOX排放的主要贡献源,占移动源总排放的62%;汽油车是移动源VOCs排放的主要贡献源,占移动源总排放的69.0%。移动源排放已成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加强各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排放管控对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重要意义。

        二、决策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国家鼓励和支持高排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

        2.《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采取提高控制标准和更新淘汰等防治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政策规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十三)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全国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

        三、出台目的

        我市现有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17.8万辆(国一排放标准的3.4万辆,国二排放标准的14.4万辆),占汽油车保有量的6.5%,但其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2.5)分别占汽油车排放的25.1%、24.1%、36.9%、20.8%。如采取资金补贴的方式鼓励存量70%共计12.5万辆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2.4万辆国一排放标准、10.1万辆国二排放标准)提前报废,每年可减排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细颗粒物(PM2.5)分别为11182吨、1259吨、933吨、44吨,对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具有重要意义。

        四、重要举措

        (一)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资金补贴、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鼓励全市老旧汽油车提前报废更新,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工作原则

        按照“分类实施,差异补贴;示范引领,协同推进;优化程序,便利服务”的原则,引导鼓励老旧汽油车提前报废更新。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1.凡在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在我市注册登记的老旧汽油车提前报废更新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同时明确6种不符合补贴政策的情形。

        2.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采取分阶段差异化的补贴方式,根据车辆注册登记年限、车辆类型,分七个阶段对提前报废的车主给予0.08—1万元不等的资金。其中,自第二阶段始,补贴资金依次递减。

        3.补贴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市财政承担40%,区县财政承担60%。区县财政承担资金通过市财政体制结算办理上解。

        (四)补贴资金申领流程

        车辆所有人完成车辆报废后,登录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管理信息系统或同名的手机微信小程序,据实填写并提交《济南市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申请表》等资料后,将机动车报废拆解和注销证明、个人或单位证明凭据、同名的银行账户等原件或复印件送交联合办公窗口审核,经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补贴资金转入与车辆所有人同名的银行账户。

        (五)职责分工

        明确了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的职责分工,确保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工作顺利开展。

        (六)有关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生态环境、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设立联合办公窗口,安排人员入驻,按职责及规定程序,采取“一站式”信息化审核方式开展补贴资金申领审核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解读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联系人:李翔   联系电话:66626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