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的有关会议精神,济南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警示教育宣传、建立内控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执法联动机制、廉政告知承诺和工作保障落实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意见》提出,公共资源交易发起单位(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拍卖人等)要加强工作人员廉政、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和内部会签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及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要定期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职务犯罪危害性的认识,针对关键环节制订防控措施。
《意见》要求,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依法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加强各有关部门与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按规定核查处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此外,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发起单位和评标专家管理,济南市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行廉政风险告知承诺机制,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发起单位廉政告知书》《评标评审专家廉洁自律书》,并于8月22日起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线运行。违反廉政告知规定的,其失信行为信息将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给予惩戒。
《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引导了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行为更加规范有序,有利于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阳光高效的市场环境提供了廉政保障。
编辑:曹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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