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和《山东省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鲁政办字〔2022〕28号)要求,在前期房屋建筑领域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济公管办〔2022〕1号),明确了全市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自2022年7月12日起施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规定,招标人应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发布30日前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开招标计划,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估算投资、预计招标时间等内容。该项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是济南市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改革举措,全方位向市场主体展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便于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做好投标准备,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透明度,有利于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活动,进而推动项目交易竞争更加充分,有效提升招标投标活动质量。
编辑:曹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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