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济民发〔2010〕23号)规定,我市于近日启动2022年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
此次救助工作的救助范围和条件为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需要注意的是,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所需资金,由省、市按每人4000元标准进行补助(省、市每人各补助2000元),于9月10日前及时足额给予一次性救助,确保每一名受助学生入学前领取救助金。
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王辉介绍,高等教育新生救助政策会通过学校、社区主动告知。各区县民政部门将积极与当地教育部门沟通,全面掌握低保家庭新生录取信息,准确认定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受助对象,并将救助信息同步录入山东数字民政社会救助系统,防止“漏保”。8月31日前,省民政厅将提取救助系统数据与省教育部门进行比对,将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信息反馈作进一步核实确认。
据了解,我市已连续14年对城乡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本科新生实施一次性入学救助,累计救助2453人,发放救助金917.8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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