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22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二、决策依据有哪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5号)
三、出台目的是什么?
印发《要点》的主要目的是及时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让社会民众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动向,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不断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四、有哪些重要举措?
(一)突出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疫情防控、营商环境、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就业、教育、社会保险、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重点领域,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减税降费、规划计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大科技创新等高质量信息公开。
(二)规范解读程序,深化解读内容,创新解读方式。提高政务舆情快速反应能力,综合利用各种渠道对决策事项征集群众意见,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三)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回头看”督查,并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专区、政策咨询渠道建设,继续打造 “一区一特色”,推进各区县建设成果。
(四)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矩阵、政府公报等平台建设,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推进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五)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培训力度,完善考核体系,改进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工作要点,将落实情况纳入年报向社会予以公开。
五、有哪些事项与群众密切相关?
(一)政策解读。《要点》规定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对关联性较强的政策要一并解读。
(二)舆情回应。《要点》规定密切关注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信息、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舆情并及时回应。
(三)意见征集。《要点》规定决策事项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渠道,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的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四)列席会议。《要点》规定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利用公开报名遴选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意见和相关采纳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五)政府开放。《要点》规定围绕“一网通办” “一网统管”、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六、新旧政策有什么关联、差异?
(一)与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比,2022年工作要点细化了“工作任务”,在明确每项任务“责任单位”的基础上,添加了“完成时限”,确保要点落实到位。
(二)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要点》提出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动态更新、智能推送相关政策;做好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信息公开;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做好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提出加大养老、医疗等各类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
(三)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要点》提出围绕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
(四)在公共企事业单位方面,《要点》提出探索制定信息公开细则、规范等,形成行业统一的信息公开标准。
(五)在政策解读方面,《要点》明确了重点解读范围,提出开展创新解读方式,加强政策解读业务培训。
(六)在基层政务公开方面,《要点》提出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
(七)在政务新媒体方面,《要点》提出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落实分级备案制度并加强地方部门协同联动。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
咨询电话:0531- 66607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