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10000418859XL/2022-010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组配分类: | 市本级解读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21 |
一、政策背景
2021年4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从加强收入统筹、规范支出管理、强化执行与绩效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透明度等六个方面,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作出安排部署。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省财政厅起草,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意,2021年12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1〕19号)。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改革意见,我们对近几年来预算管理改革的有关经验进行总结,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1〕19号)
三、出台目的
(一)构建全面统筹、运行平稳的财政调控机制。坚持财政收支市级统筹“一盘棋”,将系统观念贯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过程。加强对政府性资金资产资源的全面统筹,处理好当前和长远、收入和支出、安全和发展、市级和区县(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下同)、需求和保障等关系,进一步强化预算对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保障能力。
(二)构建系统整合、高效有序的政策协同机制。进一步增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投资、产业、区域发展等政策的协同,强化跨部门、部门内部的支出政策统筹。完善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管理及事前评估、定期评估和到期退出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形成资金与政策合力。
(三)构建能增能减、讲求绩效的资金分配机制。全面打破“基数”依赖和支出固化格局,实行零基预算,以项目谋预算、以项目看绩效、以项目促发展,打破切块分配、基数加增长、收支挂钩、硬性增长等安排方式,建立政策决策、项目清单、预算保障、项目落实“四位一体”的财政资金分配、运行和保障机制。
四、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围绕建立现代预算制度,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预算法定、坚持目标引领、坚持底线思维为基本遵循,围绕“收、支、管、调、防”五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统筹。坚持“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盘子”,加强政府收入、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收入、财政存量资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五个方面统筹,完善“四本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全口径同步编制、相互衔接机制。进一步统筹各类资源,提高重大决策部署财政保障能力。
二是加强财政支出政策配合。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和完善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机制。加强跨部门支出政策协调,进一步打破部门界限,实行“大专项+清单”管理模式,统筹用好各类转移支付和本级预算,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效应、政策的协同效应。建立完善专项资金、支出政策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三是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完善预算决策机制和程序,各级预算、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前,按程序报本级党委和政府审议,部门预算草案应当报本部门党组(党委)审议。坚持以“零基预算”为起点,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指引,以实际需求为导向,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把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和预算执行的硬约束。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
四是加强财政调节作用。加强政府中长期事项管理,客观评估对财政可持续性的影响。加强政策出台必要性、可行性、资金可靠性的论证,更加注重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合理性。发挥市级统筹和调节作用,进一步提升区域统筹发展水平。梳理现行市对下转移支付政策,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精准度,更好地发挥转移支付的调节和均衡作用。
五是加强风险防控。全面实施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确保“三保”预算足额编列、不留硬缺口。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实现债务限额与偿债能力相匹配。
五、解读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济南市财政局预算处 付尧 5170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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