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机构):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企业注销中的难题,优化工作流程,推进企业注销登记便利化,现就有关市场主体代位注销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总体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有关部署,突出为企业纾困解难,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紧紧围绕企业关心关注注销工作的实际,通过代位注销的形式,实现注销登记的多样化和多渠道,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二、工作安排
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推广代位注销模式的工作要求,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和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充实完善代位注销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流程,在全市进行推广实施。同时,开展代位注销工作的综合评估,确保代位注销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工作的质量。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代位注销工作的顺利实施,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贸商事项目审批服务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区县(功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机构)在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指导下建立相关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调度落实。市场主体注销政策性强,涉及企业广,各级行政审批机关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对各区县(功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机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协调解决企业注销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改革落地见成效。
(二)加强指导培训。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加强对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确保登记人员熟练掌握代位注销有关要求,制定同城同标制式文本和帮办代办服务,不断加强企业注销程序的便捷化、高效化,切实推动营商环境的全面优化。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做好代位注销制度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扩大政策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让企业明确知晓在注销退市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
附件:《市场主体代位注销工作流程》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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