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10000418859XL/2022-012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组配分类: | 市本级解读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12-31 |
一、政策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实现“以考促改、以考促管、以考促靓”。
二、决策依据
根据2017年济南市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要求,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完善考评工作方案,并以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实施。
三、出台目的
印发2023年度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综合考评“指挥棒”作用,持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质内涵,高效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推动绿色发展。
四、重要举措
《方案》分为总体要求、考评对象、考评内容、考评方式和分值、考评标准、结果运用、保障措施七个部分。
考评对象为各区县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全市15个区县(功能区)为一组,实施全域考评。结合区县实际,在各单项考评细则中设置共性和差异化指标,开展差异化考评,以中心城区带动周边地区。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农贸市场管理、智慧城管、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交通设施与秩序管理、噪声扰民整治、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道路保洁、广告与城市照明管理、占道经营治理、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河道水域管理、绿化养护管理、工地围挡管理、临街建筑外立面管理、公共卫生间管理、环卫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执法行为规范、违法建设整治、公共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等21项城市管理工作。
考评分值实行1000分制,市政府部门考评、社会评价和第三方测评相结合,按照“6:2:2”比例赋分(即:市政府部门考评600分,社会评价200分,第三方测评200分)。坚持动态评价,运用“系数计算法”,增强区县自身的纵向比较,进步加分、退步减分,进一步鼓励区县争先进位。
在考评结果运用方面,主要采取排名通报、定期讲评、经济奖惩等方式。市政府每季度召开城市管理综合考评讲评会议,通报考评结果和相关情况,排名末位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按照“奖前三,奖进步,罚后三”的方式,每季度实施经济奖惩。考评成绩纳入全市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五、解读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魏成强;联系电话:89737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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