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10000418859XL/2022-011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组配分类: | 市本级解读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12-21 |
现将《济南市落实〈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1年12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5部委批复,同意上海市、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等七省市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2022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鲁政办字〔2022〕67号,以下简称《省建设方案》),要求各市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落实举措,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实现突破。为贯彻落实《省建设方案》,推动我市中医药振兴发展,助力省示范区建设,在认真研究和吃透《省建设方案》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统筹考虑我市中医药优质资源和特色,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鲁政办字〔2022〕67号,以下简称《省建设方案》)
《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
《济南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济南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三、出台原则
一是突出大局意识。《行动方案》在制定过程中,充分与《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济南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济南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衔相接,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大局,突出“一盘棋”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力求服务全局、精准管用。
二是坚持走在前列。在智慧中医药服务与社会办医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率先出台全国首个《智慧中药房建设与运行规范》地方标准,打造备案制中医诊所发展模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三是凸显济南特色。《行动方案》在制定过程中,统筹考虑本土优质资源,发挥济南市地缘优势,体现中医药发展济南特色。在深化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合作、依托济南市地方标准推动智慧中药房规范建设与运行、擦亮“扁鹊故里”文化品牌、开展“扁鹊文化泉城行”活动等方面展现济南特色。
四、主要创新点
一是发挥中医药龙头项目引领作用。支持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动实现中医药服务“优质扩容、深度下沉”。二是提升基层智慧中医药建设水平。出台全国首个《智慧中药房建设与运行规范》地方标准,推广智慧中药房服务新模式;开发并推行智慧中医辅助诊疗等系统,推动各级医疗机构与智慧中药房实现互联互通。三是擦亮“扁鹊故里”文化品牌。深入挖掘扁鹊和邹衍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建设扁鹊文化主题公园、中医药文化展示馆等,深入开展“扁鹊文化泉城行”等中医药文化宣传推广活动。四是推进社会办中医转型升级。深化中医药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广备案制中医诊所发展新模式,推进社会办中医向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方向转型升级。五是提升中药质量和竞争力。推动济南市十大道地药材和济南市十大特色药材规模化、标准化、无害化种植(养殖),打造“品质鲁药”区域性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群。
五、出台目的
以建设中医药强市为目标,到2025年,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中医药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和优化,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建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和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在治未病、传染病防治和应急处置以及疾病康复中的中医药特色优势显着增强。基层中医药实现“五个全覆盖”,80%的区县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100%的区县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国家绩效考核达到B+以上,实现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更加优化,培养基层中医全科医师人数达到1000人。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显着提升,推动中医药产业向更优质量迈进。中医药文化实力显着增强,全市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到28%。在全省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
六、重要举措
一是健全完善中医药工作体制机制。落实市区县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发挥各级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职能,在各方参与、政策扶持、人才支撑、标准规范、科学评价、监督考核、法治保障等方面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是建设更高水平中医药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建设,建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肿瘤)医学中心。加大对公立中医医院基础建设支持力度,开展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全面落实中医药参与健康济南行动。实施扁鹊精品专科(学科)建设计划,推广“四有”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在全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逐步推广中医“五个全科化”创新服务模式,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升中医药疾病预防能力,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肥胖等中医适宜技术防治。
三是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基层中医药实现“五个全覆盖”,80%的区县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100%的区县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规范中医临床优势技术和适宜技术同质化推广,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中医馆)建设标准,持续开展“品牌”国医堂建设。
四是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放开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调价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及时调整价格。开辟新增价格项目审核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中医技术,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五是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坚持引育高端人才,培育青年、基层中医药人才。坚持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创新多渠道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制度,加强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传承。
六是提升中药质量和竞争力。推动中药守正创新,鼓励中药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培育中药大品种,推进经典名方向医疗机构制剂、医疗机构制剂向中药新药递级转化,鼓励委托配制,提升济南市中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七是健全中医药发展评价激励机制。围绕中医药管理体系、服务体系、服务能力、人才服务、传承创新、文化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探索构建中医药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八是深化中医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医疗机构区域规划布局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扩大按病种收付费方式的中医优势病种数量。扩大设立日间诊疗中心的中医医疗机构数量。
九是擦亮“扁鹊故里”文化品牌。深入挖掘扁鹊和邹衍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开展典籍文献专题研究和传承行动,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巡讲机制,推进中医药文化“九进”活动,提高民众中医药文化素养。
十是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中医药”服务健康发展。持续开展智慧中医药服务,实现智慧共享中药房服务范围市域全覆盖。推进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发展,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加强中医医院信息技术设施建设,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
七、实施步骤
一是改革试点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启动示范区建设,围绕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
二是全面推广阶段(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总结提炼各单位改革试点经验并推广,配合省级开展示范区建设中期评估。及时梳理在贯彻落实各项任务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完善体制机制和相关政策,形成中医药改革发展有效路径,进一步推广。
三是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6月至12月)。全面总结评估济南市示范区建设的成功做法和主要经验,为实现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济南方案”。
八、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将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纳入济南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政策措施,研究制定落实举措,层层抓好落实。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正面宣传、舆论监督和科学引导,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其他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损害中医药声誉的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监测评价。强化方案实施的全过程监管,将重点工作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转化为年度和日常工作,定期对关键指标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目标落地见效。
九、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综合处
联系电话:0531-5170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