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2-011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组配分类: 市本级解读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12-18
        《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药品监管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1〕230号)、《国家药监局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国药监综〔2022〕1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意见》。

        三、出台目的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理念,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化、法治化、现代化、智慧化水平,更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服务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在重点任务上,主要是突出十个方面的能力建设。

        一是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推动落实市县两级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综合执法队伍药品监管执法力量和基本装备配备,建立满足工作需求、与监管事权相匹配的药品检查员队伍,确保具备与监管事权相匹配的专业监管人员、经费和执法装备等条件,着力提升基层药品监管能力。

        二是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完善市级药品检验设备设施配置,推进市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达标建设,达到全省一流、国内领先的检验水平。加强区县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基层药品快速检验能力。推动国家(山东)暨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和监管服务大平台建设。

        三是提升药物警戒能力。加强市县两级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和评价能力建设,探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方式方法,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建设,深化上市后安全性研究,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四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市县两级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药品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定期开展风险会商评估、舆情监测分析,科学研判、妥善应对风险隐患。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应急培训、应急演练、核查处置等工作。

        五是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应用工作。推进落实“智慧帮办”和零售药店“电子地图”等大数据创新场景应用,服务企业办事,方便公众购药。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全生命周期电子档案。推动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推进审评审批和证照管理数字化,实现药品监管政务服务“全程网办”。

        六是提升监管队伍素质。通过挂职锻炼、参加省市药品监督检查、开展执法办案竞赛等活动,加强药品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推进市县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提高风险问题发现能力和处置能力。借助高等院校教育富集资源,建设监管实训基地。组织实施药品检验、执法办案竞赛活动。

        七是提升技术人员专业能力。建立标准制修订成果激励机制,鼓励在科研奖励、职称评审和工作绩效评价等工作中认可标准成果。创新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在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薪酬待遇保障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科学核定履行审评、检查、检验、监测评价等职能的技术机构人员编制数量。

        八是提升部门协作能力。健全药品监管与公安、检察、法院等的行刑衔接、行检衔接机制,完善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及线索通报标准和程序。完善涉刑事案件药品检验、鉴定、认定程序。健全药品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严重失信者依法依规实行联合惩戒。推进“三医联动”,促进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依法依规开放、共享。开展药品安全普法宣传,提升药品安全共治合力。

        九是提升中药传承发展水平。实施中医药振兴工程,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新业态。培育中药质量控制和评价研究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建立中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共享中药检验实验室或检验检测平台。加强基础研究,培育中药大品种,推进经典名方向医疗机构制剂、医疗机构制剂向中药新药递级转化,提升我市中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十是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政策咨询等全方位服务。加快推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发展政策、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研发创新、支持产品推广应用、支持集聚发展、支持完善医药服务体系。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刘松峰;

        电  话:0531-6660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