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为了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中分中心根据济南疫情防控要求,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化疫情期间“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现实行线上线下同步办理模式。您既可以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前往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办理业务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亦可通过“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和“爱山东·泉城办”手机APP,在线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并领取电子证照。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全链条步骤详解:
网上操作
第一步
登录“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col/col57769/index.html)点击主页上的“不动产登记”-“更多”。
第二步
选择“房屋类登记”-“新建商品房买卖”。
第三步
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上述《信用承诺书》”点击“下一步”,核对申请人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
输入合同号并点击查询按钮,获取相关信息后,确认买卖双方信息、房屋信息、询问事项涉税信息(贷款买房的同时确认抵押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
上传购房发票照片,点击“下一步”。选择领证方式。
第六步
确认信息后,系统生成“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可选择在线签章,无需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全程在线办理;如选择“不签章,直接提交”需要您来不动产登记大厅签章确认。
第七步
可前往首页,点击“登录名称”进入“用户中心”,随时查看业务办理进度,预审通过后会发送短信至您预留的手机号,并按短信通知的要求进行网上缴费、完税等操作。
手机APP操作
第一步
下载爱山东泉城办APP注册用户,点击“我的”页面最上方“登录/注册”进行用户注册。
第二步
申请不动产登记新建商品房买卖业务,返回APP首页,点击“我要办”,选择“不动产专区”——“新建商品房买卖”,添加业务并确认进行联办。
第三步
阅读信用承诺书并勾选确认,输入商品房销售合同编号提取业务信息,录入相关信息并确认。
第四步
上传完毕资料完成电子签名签章后,至此申请完成,申请人可等待政务网平台12345发送确认短信,也可自行在“我的”中,全链条业务查询办理情况。
申请人如未交纳契税的,在接到通知确认短信后,可就近预约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及缴纳契税,如同时收到电子税务局通知短信也通过点击“不动产服务”——“不动产其他服务”——“房产交易税费缴纳”,完成线上交费、完税。
电子证照
获取电子证书:申请人网上全流程办理的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的,即可领取电子证书,登录泉城办APP,点击“我的”选择“不动产证书和证明”进行获取。
编辑:靳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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