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金峰主持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济南市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济南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关于2022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法院、市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事项;书面印发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济南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初步审查意见、市政府关于济南高新区建设和发展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本次常委会会议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召开;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济南市202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定》,会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表决通过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天太、巩宪群、刘大坤、王勤光、黄贵利,秘书长陈勇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宏志,副市长马保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鲍峰,市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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