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行政审批与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钢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探索建立审管互动机制,厘清审管职责边界,双向推送审批监管信息,加快推进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强化审批与监管衔接协同,形成审批与监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显着提升了审批效率,切实增强了监管效能。
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为保障审管互动机制高效有序运行,专门建立联络员机制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对口原则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推送和认领相关审批决定信息和监管信息,做好审管互动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工作。强化顶层设计,建立钢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为审管互动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畅通了渠道,提供了领导协调层面的保障。
厘清审管职责,明确工作边界
为避免审批与监管职责不清,影响改革成效,在区委编办的统一部署下,及时与原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进行了明确,编制了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履行已划转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审批服务职责,对受理过程、审查内容、评审评估、现场勘验、审批结果负责。主管部门履行已划转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对监管过程负责。
依托互动平台,保障审管衔接
依托市级审管互动平台,及时将审批材料、过程、结果等审批要件发送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认领并采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主管部门将涉及信用联合奖惩或行政审批结果变更的监管情况反馈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3个工作日内认领并采取相应措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平台可随时发送业务需求,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并及时开展相关工作予以配合。
监管提前介入,防范审批风险
与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在审批过程中提前引入监管,加强对审批环节的把关。在投资项目审批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批前函询、联合勘验、联合评审等方式,充分征求发改、住建、水务等主管部门意见,共同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节能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防洪影响评价等审批事项进行全流程跟踪指导和服务。截至目前,进行批前函询、联合评审等累计达到60余次,既提高了审批的规范性严谨性,又极大压缩了审批时限,显着提升了行政审批服务质量。
编辑:孙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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