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来济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支持对象
支持处于创办初始阶段,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人员企业。
支持政策
重点类创业企业,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优秀类创业企业,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30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注册地、主要办公场所均须设在济南行政区域内;
2.留学人员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含)以上,重点支持符合济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有海外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业经验或相关经历者优先考虑;留学人员是指公费或自费出国留学1年以上,一般应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等;
3.企业注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4.企业创办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留学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5.对于已入选国家、省、市级重点人才工程的,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时间
每年申报1次,具体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业务咨询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处室:市人才服务中心留学回国人员工作部0531-51705966、0531-51705945
TOP200高校留学回国人员留学费用补贴
支持对象
在全球TOP200高校或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海外高校取得学士学位(含)以上,并于2022年1月1日(含)后在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就业或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支持政策
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按照在全球TOP200高校或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海外高校取得最高学历学位的留学年限,分别给予博士5万元/学年(总额不超过30万元)、硕士3万元/学年(总额不超过9万元)、学士1万元/学年(总额不超过4万元)的留学费用补贴。
留学年限认定。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校成绩单和出入境记录为主要参考依据。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方式获得文凭的,只计算在海外留学时间。在外学习语言、预科、工作实习等不计入学习年限。学习时间少于6个月的,不计算留学年限;超过6个月(含)但不满1年的,以1年计算。
申报条件
1.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由申报单位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就业时间以取得TOP200高校或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海外高校学位证书后首次在济南缴纳社保时间为依据。
2.在济就业当年度(含),学位获得时间不超过5年,以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学位获得时间为依据。
3.TOP200高校,是指2022年(含)后,凡进入国际公认的三大全球高校排名体系(QS、TimesHigherEducation、USNews)中任意一个综合排名前200(含)名单的海外高校。
4.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海外高校,是指2022年(含)后,凡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的海外高校。申请人所学专业须在学科排名范围之内。
5.TOP200高校留学回国人员留学费用补贴与我市“未来之星”成长计划不得重复申报。补贴费用只能按照全球TOP200高校和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海外高校任意一个排名进行申请。
申报时间
常态化申报。
业务咨询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处室:市人才服务中心留学回国人员工作部0531-51705895、0531-51705945
编辑:朱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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