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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拟认定5个2021年度特色产业楼宇
        发布日期:2022-01-25 07:24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信息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次 字体:【

        1月24日,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根据自去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支持特色产业楼宇发展的若干政策》有关规定,经综合评审和研究,拟认定铭盛大厦等5个楼宇为济南市2021年度特色产业楼宇,紫薇广场(中国美客艺术创意产业园)等11个楼宇为济南市储备特色产业楼宇。

        根据《政策》,获得认定的特色产业楼宇和入驻企业可获相应奖励和补助。

        对于运营主体,主要有以下奖励:

        特色产业楼宇的运营主体自持运营比例达到50%的,次年给予50万元奖励;达到70%的,次年给予70万元奖励;达到90%的,次年给予100万元奖励,政策有效期内每年可以重复申请享受。

        特色产业楼宇内主导产业法人企业的楼宇使用面积占比达到60%的,次年给予楼宇运营主体100万元奖励;达到80%的,次年给予200万元奖励,政策有效期内每年可以重复申请享受。

        特色产业楼宇和储备特色产业楼宇每新引进1家年度主要经济贡献(指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达到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的主导产业法人企业,分别给予楼宇运营主体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根据《政策》,对于入驻特色产业楼宇和储备特色产业楼宇的主导产业法人企业,购置自用办公用房或租赁办公用房,符合一定条件后可获得相应补助。比如,购置自用办公用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且承诺自用三年以上的,按每100平方米给予5万元进行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三年以上,且面积达到500平方米的,按每100平方米给予1万元进行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补助额度不超过企业对济南的主要经济贡献,企业可自主选择,但不得重复享受。

        除可享受补助外,特色产业楼宇、储备特色产业楼宇主导产业法人企业及其项目还可优先申报国家、省、市有关荣誉或专项资金。

        编辑:吴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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