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和《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若干规定(暂行)》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在我市建立专利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制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调查官职责任务
(一)技术调查官属于行政裁决辅助人员,对案件合议结果不具有表决权。
(二)根据行政裁决办案人员的指派,为查明案件技术事实提供咨询、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和其他必要技术协助。
(三)对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以及调查范围、顺序、方法等提出建议。
(四)参与调查取证、询问、口头审理。
(五)就案件所涉技术问题提出技术调查意见,技术调查意见由技术调查官独立出具并签名,不对外公开。
(六)协助行政裁决办案人员组织鉴定人、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提出意见。
(七)列席合议组有关会议。
(八)技术调查官参与行政裁决活动的,应当在裁决文书上署名。
(九)技术调查官对于参与行政裁决活动中知悉的案件信息,包括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十)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二、技术调查官资格条件
(一)专利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专利密集型企业等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
(二)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五年以上机械、化工、光学、材料、电子信息、计算机、医药、生物等技术领域生产、设计、研发或专利撰写、审查工作经验;具有专利预审员、专利审查员和专利代理师资格的可优先考虑。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技术调查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因违法违纪被解除聘用合同和聘任
合同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技术调查官的情形。
三、技术调查官遴选程序
本次征集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推荐的,举荐单位应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个人自荐的,应对个人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
(一)单位或个人按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二)区县市场监管局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在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公示初审结果。如社会公众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市局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技术调查官名单。
四、申请材料报送
2021年10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区县市场监管局汇总初审后,将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龙奥北路1311号8F04-3知识产权保护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angshilong@jn.shandong.cn。
联 系 人:杨仕龙 朱孝悌
联系电话:0531-82569567
附:济南市技术调查官推荐/自荐表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济南市技术调查官推荐/自荐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照 片 | |||||
毕业院校 | 专业 | 毕业时间 | ||||||
学历 | 学位 | 职称/资格 | ||||||
熟悉外语 | 熟练程度 | 现从事专业 | ||||||
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单位 性质 | [ ]行政机关 [ ]事业单位 [ ]司法机构 [ ]高等院校 [ ]科研机构 [ ]企业 [ ]中介机构 [ ]社团组织 |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专利代理人 [ ] 是 [ ] 否 | 律 师 [ ] 是 [ ] 否 | ||||||
工作 简历 | ||||||||
擅长领域 | ||||||||
个人自荐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可靠,愿承担内容不实或虚假的后果及法律责任。本人自愿担任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并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职。 签名: 年 月 日 | |||||||
单位推荐意见 | 以上情况属实。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编辑:朱孝悌
- 热点推荐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