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问题二已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13年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239次,研究议题833个,其中研究环保议题仅13个。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每次就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上级每次就生态环保工作召开重大会议、作出重大部署,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都要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坚持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市委常务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各自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议题。
三、整改完成情况
市委、市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每次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积极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自2018年11月份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来,市委召开22次常委会研究环保议题24项,市政府召开23次常务会研究环保议题24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济南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1日-7月27日,共7个自然日。
公示电话:66608624
受理时间:9:00—17:00(工作时间)
济南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编辑:文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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