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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8 00:00 信息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次 字体:【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1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28日

        (联系电话: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66607748)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为加快打造“五个济南”、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聚焦中心工作做好信息主动公开。牢牢把握“强省会”战略实施和省市一体化推进济南加快发展重大机遇,着力发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等建设情况,建设工业强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等产业政策实施情况以及提升泉城文化影响力、建设生态宜居典范城市、建设生态宜居典范城市取得成果。充分利用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2021年我市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情况,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公开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二)聚焦“十四五”规划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县级以上政府要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内容,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加大数据互联互通力度,市政府门户网站以适当方式归集整理市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精准落实宏观政策、深化减权放权、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强化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相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市级层面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以及监管规则标准。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加大“互联网+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

        (四)聚焦经济循环做好财政信息主动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五)聚焦疫情防控做好信息主动公开。着力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坚决避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省、市重大健康行动方案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六)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社会民生政策信息。加大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等就业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入学等信息公开。深化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推进实行排污许可、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中国氢谷”建设、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信息公开。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力度。

        (七)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和国家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制定落实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建立申诉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和流程,依法依规及时处理。聚焦全市重点民生需求,在卫生健康、教育、就业等民生保障重点领域中选取2—3个重点领域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试点建设,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切实提升“五公开”水平和实效

        (一)落实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等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编制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等内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应当及时公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决策事项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实行超链接展示。

        (二)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建设“五个济南”“五个中心”和实现“七个新跨越”“十个新突破”相关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精心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实行解读。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建设开好局、起好步,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聚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解读,有效引导,为实现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三)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承办单位和社会公众咨询关切,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部门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政策咨询渠道。有条件的可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服务网设置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强化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的实质性解读。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机制,针对政策公布后的社会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四)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舆情并及时回应。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动机制,综合利用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

        (五)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反馈情况。承办单位可采取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召开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开。

        (六)扎实搞好政民互动。认真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制度,并将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或政府开放周、政务公开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鼓励运用5G、云直播、视频直播、VR等新技术开展线上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政府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年底前系统清理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2016年以后制定的),并于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文件的,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文件。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研究制定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规范,对政务新媒体开展监测评估,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规范运营管理。认真开展核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积极构建“核查—反馈—整改—再核查”的监管闭环。2021年年底前,确保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健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对未按要求完成的,按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鼓励有条件的县级政府积极探索创办政府公报,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强化服务理念,将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积极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抽检考核,有效提升依申请公开协查、办理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纵向强化2020年标准化成果落实,围绕编制的“26+1+n”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开展全市清单落实情况“回头看”督查,督促基层单位及时整改,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确保将政务公开标准化成果落实到位,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优先选取2—3个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研究打造区域化特色样板,形成特点鲜明、成效突出的政务公开区域品牌。

        四、围绕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作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政务公开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培训考核。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分级分类组织培训。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和专项评议。完善激励问责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三)改进工作作风。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政务公开品牌。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四)督促整改落实。围绕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地、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附件:2021年济南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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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梁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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