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10000418859XL/2020-2088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组配分类: | 市本级解读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0-09-16 |
按照全市供热“一张网”整合思路,根据第168次市委常委会和第9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解决供热自管站(网)问题,由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具体负责完成接收和改造工作;由有关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协调辖区内住宅小区自管站(网)原使用管理权单位配合移交工作。现将《济南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自管站(网)接管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起草背景
供热自管站(网)供热服务质量一直备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层层转供热造成用户满意度低,近年来投诉上访比较集中,泉城市民百姓无法享受到统一标准的供热服务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努力提升城市品质、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的目标要求,推进解决中心城区住宅小区供热设施接管改造工作,增强市民幸福感。
(二)实施范围
中心城区(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济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服务范围内未直接服务到用户的住宅小区。
(三)工作原则
1.一次移交,分批改造。由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协调辖区内住宅小区的自管站(网)管理单位将使用管理权按程序一次集中移交给能源集团。具体移交设施包括:一次网分支、换热站、二次网、楼梯间立管、入户装置等。由能源集团负责,根据接管后的住宅小区自管站(网)设施设备状况,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分批完成改造,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简化手续,统一办理。能源集团将每年住宅小区自管站(网)接管改造项目统一打包,办理相关手续。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立项、规划、环评、用地、道路刨掘等工程审批手续,容缺受理,压缩时限,确保住宅小区自管站(网)接管后尽快改造。
3.服务高效,保障民生。使用管理权移交能源集团后,由能源集团负责专业运行管理,直供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能源集团提前研判困难与问题,制定接管工作计划,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工作开展不能影响居民正常用热。
(四)实施步骤
力争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住宅小区自管站(网)集中接管工作,三年分批完成设施设备改造。
1.制定清单、动员组织(2020年9月15日-9月30日)。能源集团根据前期摸底情况,形成分区自管站(网)拟接管清单,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后,印发属地政府。属地政府、街办负责做好有关单位、物业公司、业委会及业主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列入清单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无业主委员会的或者业主委员会不能切实履行对接工作的由社区居委会负责)与能源集团对接。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移交工作。
2.实施移交(2020年9月30日-10月31日)。对符合移交条件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有关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属地街办具体实施,联系有关单位、物业公司等原供热设施管理单位进行移交。能源集团与移交方,依据原移交单位提供的资料(供热管网施工图、换热站设施清单、小区建设平面图及用户资料等),现场进行核实。双方签订《小区供热设施使用管理权移交协议》。移交后,由能源集团负责运营管理、改造维护等服务工作。住宅建筑内采用分户控制供热系统的,供热企业与用户的管理维护界线在入户端口处;住宅建筑内采用串联供热系统的,供热企业与用户的管理维护界线在楼或单元入口处。
3.维修改造(2020年11月-2022年11月15日)。住宅小区自管站(网)移交完成后,能源集团根据集中回收自管站(网)情况,优先改造年限较长、设施损坏严重的供热设施,制定分批改造计划,确保采暖季正常运行。有关办事处、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做好改造配合。为保障楼内用热效果,鼓励居民用户对串联供热系统实施分户改造。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确需改造的,相关改造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公开形式
《济南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自管站(网)接管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形式为主动公开。
相关阅读:《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自管站(网)接管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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