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10000418859XL/2020-208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组配分类: | 市本级解读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0-08-28 |
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济南市市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的通知》的说明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按照《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鲁发〔2020〕8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12个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20〕5号)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发〔2020〕7号)有关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梳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并予以公布。
本次梳理公布的标准化清单共涉及47个部门、单位,梳理事项4831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清单主要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形式、办理地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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