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59XL/2020-214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组配分类: 市本级解读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0-12-21
        关于《济南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过程及背景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内容,是支撑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2020年8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农村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6号)。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我市出台了《济南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体制改革的保障措施等等六部分内容。

        (一)工作目标。一是明确了农村公路列养率、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等具体目标;二是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治理体系建设,路域环境及交通基本公共服务等综合目标。

        (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一是加强市级统筹和指导监督,建立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奖补机制,加强考核和绩效管理;二是落实区县政府主体责任,制定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农村公路管护机构,履行财政支持责任;三是强化镇(街道)政府管养职责,明确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及职责,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

        (三)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一是加强日常养护管理,采用专业化养护、群众性养护方式,定期组织技术状况评定,确保管护效果。二是强化养护工程管理,规范养护工程计划,充实质量监督机构,履行工程建设相关管理程序。三是增强农村公路保护力量,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四是提升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落实公路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加强交通安全设施联合排查整治,提高应急防灾能力。五是推进养护市场改革,推进农村公路城乡一体化管护,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六是强化绩效管理,要求区县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市、区(县)、镇(街道)交通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督查考核。

        (四)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一是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区县政府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二是区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高效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农村公路管护。

        (五)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一是增强区县资金保障,明确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最低标准,划分区县、镇(街道)支出比例。二是建立市级资金奖补机制,明确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大中修工程以及危桥改造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六)体制改革保障措施。一是区县政府制定配套政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二是市县交通运输部门采取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村公路运营质量和服务效果检查评估。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