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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按照市工信局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5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项目推荐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济南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建设成效显着、转型升级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

        (三)申报的项目须符合《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可复制、可推广。

        (四)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五)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方向项目通过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进行申报遴选。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关视频证明材料(以光盘的形式附带)。请申报单位准备10分钟答辩PPT。

        (二)省属企业可直接将材料报送市工信局。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11月1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七份报送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工信办(高新区管委会A座301), 申报材料盖章扫描PDF版及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工信办邮箱。

        联系人:徐庆堂 焦志盛     88871573

        邮箱:gxqkjjgxb@jn.shandong.cn

        附件: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和申报书及汇总表.rar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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