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10000418859XL/2018-19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组配分类: | 市本级解读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18-12-25 |
现就《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电梯作为城市垂直交通工具,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施,事关城市安全和社会民生,截止目前,我市拥有电梯4万多台,每年以15%的速度增长。近年来,全市电梯安全状况总体平稳可控,但随着电梯数量增多、设备老化、使用不当、维护保养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故障率和投诉率“双高”,困人事件时有发生,使用安全风险和隐患逐年增大。
2018年2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这是国务院首次专门就电梯安全工作下发文件,体现了国家对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
2018年9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7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对国办8号文的贯彻落实意见。
为贯彻国办8号文和鲁政办2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真正让人民群众安全、放心乘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市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开展调研,组织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多次向相关部门、区县政府等征求意见,并将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整理采纳,最终形成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解读
《实施方案》由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构成。
(一)工作目标突出安全、放心乘梯,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改革和创新为主线,到2020年,形成安全责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监管机制完善、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体系,电梯万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等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是抓好电梯本质安全。
一是全面提升电梯生产、维护保养、检验检测、隐患治理、更新改造等质量安全水平。积极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地方标准起草工作,解决“三无电梯”问题,对老旧电梯开展安全评估等机制。
二是突出房屋建设、使用管理、应急救援等单位关于电梯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保证电梯选型和配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电梯招标不局限于低价中标,发挥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电梯使用管理中的作用,电梯维护保养费用专款专用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告,接受业主监督,及时将物业服务企业电梯质量安全数据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管理,协调推进电梯机房、井道、轿厢内移动通信信号覆盖等。
三是加强政府综合监管、发挥行业自律等措施,切实强化电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如定期发布全市电梯安全状况信息,要求各区县政府要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和安全责任考核体系等。
四是深化完善服务管理模式。公共交通型扶梯逐步推行“设备+维保”一体化采购模式,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养。在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电梯探索“保险+服务”模式,推动商业责任保险与电梯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安全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优化“互联网+施工告知、互联网+使用登记、互联网+行政许可、互联网+申报检验”等业务办理,实现网上办理事项全覆盖。推动电梯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等措施,营造诚信、公正、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三)保障措施。明确成立领导机构,细划机构工作职责,并加强人员、装备、经费等保障和宣传引导。如明确在市安委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下增设电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统筹协调本市电梯质量安全工作,解决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多元共治,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电梯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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