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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莱芜市一览表(第七批)

        发布日期:2017-08-27信息来源:大汉网络字体:[ ]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山东省的第七批信访件涉及我市的共计5件,截至8月27日,已办结5件。已办结的5件案件中属实5件。办理情况:责令改正3家,责令停止生产1家,关停取缔1家,立案处罚2家,移送公安部门1家。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类别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699    莱芜市莱城区牛泉镇大庄村洪新砖厂、莱城区牛泉镇毕毛埠村俊峰空心砖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大北冶村大北冶煤矸石砖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冢子村鑫盛新型墙体砖厂:排放刺鼻气体,污染大气;原材料未覆盖防风抑尘网;无环评手续;部分企业没有安装在线检测设备。曾向莱芜市环保局及莱芜市市长热线反映,未解决。莱城区大气、其他   1.莱芜市鲁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全面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生产设备已严重破损老化,不具备生产能力;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冢子村鑫盛新型墙体砖厂、莱芜市莱城区牛泉镇大庄村洪新砖厂,停产多年,现场已无设施、厂房。                                                                                          
            2.莱城区牛泉镇毕毛埠村俊峰空心砖厂,2017年8月18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未执行莱城区环保局先期下达的停产决定,擅自生产。且生产过程中,未正常使用治污设施,有部分原料露天存放,无防风抑尘网,无环评手续,企业没有安装在线检测设备。
           3.前期,莱城区环保局接到信访举报反映该厂大气污染,对该厂涉嫌“未批先建且建成投产”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

        责令改正、查封扣押、立案处罚    1.莱城区牛泉镇毕毛埠村俊峰空心砖厂已停止生产、原料已覆盖。区环保局对该厂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违法行为已立案,并将移交公安部门。
            2.该类企业不符合安装在线检测设备的要求。
            3.严格执行停产决定,未经同意不得私自生产。     
        2720    莱芜市钢城区辛庄镇上田家庄村,万和矸石砖有限公司,位于莱芜与泰安交界处,生产国家规定不予许生产的圆形孔砖,原材料没有进行覆盖产生粉尘污染,在线监测设备形同虚设,没有环评验收报告,排放刺鼻气味,夜间噪声扰民。先前反映过没得到解决。钢城区大气、扬尘    1.莱芜市万和矸石砖有限公司,选址位于莱芜市钢城区里辛街道上田庄村,属于莱芜市钢城区辖区。
            2.区发改局、经信局、城建局、市场监管局分别出具了针对该问题的意见。区发改局指出,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三、煤炭8、低热值燃料(含煤矸石)及煤矿伴生资源开发利用及设备制造。同时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三、煤炭7、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区经信局认为该项目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没有规定。住建部门只对烧结砖孔洞率进行要求,圆孔或方孔不属于主要性能指标要求范围。区市场监管局在现场检查后作出的情况说明中指出,自2017年3月23日起《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2011)转为推荐性标准。
            3.关于“原材料没有进行覆盖产生粉尘污染”的问题,区环保局已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4.2008年4月19日通过莱芜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环评批复中没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且没有被确定为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根据《莱芜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规定》要求,无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强制要求。
            5.关于“排放刺鼻气味,夜间噪声扰民,先前反映过没得到解决”的问题,该事项钢城区环保局曾收到过举报,并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8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停产,待企业投入生产后,对其进行监测,并将根据监测数据做出相应处理。经走访上田庄村部分村民,均反映该企业无噪音和异味。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2017年8月18日,钢城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处罚。8月20日料场覆盖完毕。25日前经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后方可投入生产。
        3787    莱芜市莱城区莱芜铁矿康复医院北侧有一家泰钢焦化厂;生产设备不合格;无环评手续;扬尘中含铁沫;24小时生产排放红、黄色烟尘。经济开发区大气

            1.莱芜铁矿康复医院北侧的厂子是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不锈钢厂,不是泰山焦化厂。
            2.该厂生产设备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环评手续齐全;不锈钢厂GOR炉(精炼炉)外排颗粒物均达到标准要求。反映生产设备不合格、无环评手续、扬尘中含铁沫不属实。
            3.反映24小时生产排放红、黄色烟尘基本属实。8月17日在GOR炉冶炼期间添加废钢时,因废钢的成分复杂,部分轻薄料及废钢表面有油漆、受潮等情况造成钢水喷溅,瞬间产生大量的烟气,不能被除尘系统全部捕集,造成厂房顶部冒烟。
        责令改正    针对红、黄色烟尘无组织排放现象,泰钢集团不锈钢厂停用了现场的废钢,改用铸铁块,并对进厂废钢加严了质量检验标准,消除了冒黄烟现象。
        4816-122    莱芜市莱城区新浦南路有家电镀厂,无相关手续,非法经营,污染环境。最近听说要转移厂址。经济开发区其他    1.该电镀厂属于经济开发区辖区。
            2.该电镀厂主要从事配件表面处理,工艺简单,无任何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现场有清洗池1个,长1米、宽0.6米、深0.8米,无其他生产设备。清洗液主要成分为草酸、甘油、明胶。从2016年8月生产至今,现已停止生产。根据调查,该业主共累计清洗管道接头700余件。
        关停取缔、约谈    8月18日晚上21点,经现场核实,已按照“三清两断”的标准进行处理。将清洗液、清洗池进行了封存,将委托有资质企业进行处理。
        5816-128    莱芜市寨里镇郗鱼池村,有矿主非法开采村里的山场,扬尘污染严重。农高区生态、扬尘    1.关于非法开采村里的山场的问题。该矿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原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该矿于2007年7月通过挂牌出让取得采矿权,2008年3月初次发证,2011年1月经郗鱼池村委会(经郗鱼池村委会公示无异议)和寨里镇政府同意,经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将部分矿区开采范围等量变更至郗鱼池村,矿区面积0.0163平方公里,出让时间为5年,原采矿许可证号C3712002009037130010629,有效期为2014年1月18日-2017年1月18日,生产规模5万方/年,开采标高254米至220米,开采方式露天开采。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区国土分局于2017年1月19日对该矿下达《停止开采通知书》,并根据《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莱办发[2016]42号)文件精神,向公安、供电、安监部门致函。该矿山企业已停止开采加工,并撤出开采设备,拆除部分加工设备。            
            2.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2017年1月份该企业已停产,未发现扬尘污染严重的现象,但现场堆放部分矿石,未进行有效覆盖。
        责令改正    1.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2.针对料场未覆盖问题,环保部门已于4月份进行立案查处。该企业正在对矿石进行清理、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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