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人社发〔2015〕13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降低参保人个人负担,经研究,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药品中40%的自付比例,下调为30%。
本通知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7日
(2015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