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一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大刘村104国道西侧
宗地面积:4121平方米
宗地用途:供应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
出让年限:50年
二、地块二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长清区五峰山街道办事处石窝村崮五路东侧
宗地面积:9296平方米
宗地用途:供应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容积率不大于0.7,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25%
出让年限:50年
三、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天。
四、宗地拟出让情况
地块一和地块二协议出让意向受让人:山东济华燃气有限公司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有异议或对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其他人,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济南市长清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出让方式,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济南市长清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 长清区龙泉街2221号
联系人: 张涛
联系电话:0531--87219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