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210108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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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济南明2020009431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预购商品房抵押 | 370112009217GB01013F10290221,370112009217GB01013F10290048 | 历城区东距龙脊河西路200米,南距贤能街479米,西临坝王路,北临响泉街万象东方小区33号楼2--123,历城区东距龙脊河西路200米,南距贤能街479米,西临坝王路,北临响泉街万象东方小区33号楼2-2002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