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21010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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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济南明20198002930 |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预购商品房抵押 | 371202004003GB00456F00010446,371202004003GB00456F00010013 | 莱芜区鲁中东大街107号中梁首府1号楼东3-2803,莱芜区鲁中东大街107号中梁首府1号楼C100 |
公告单位: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