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目的
济南市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是山东省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为加强济南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依法编制本次保护规划。本规划是济南市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发展的法定指导性文件,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2、规划范围
济南市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范围,南至泉城路,北临大明湖路,东至鞭指巷,西临太平寺街、西城根街,总用地面积16.08公顷。
3、规划原则
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生活延续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将军庙街区传统居住功能,加强文化展示,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街区和谐发展。
4、规划目标
本次保护规划明确四大目标:
(1)保护街区整体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尤其是体现街区价值特色的传统街区风貌。
(2)保护街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和泉水体系环境,保持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生态功能,使其成为城市发展历史的见证。
(3)整治街区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社区健康发展,使其成为传统居住文化突出的特色社区。
(4)结合街区现状情况,综合研究符合街区特点的规划实施模式,提出规划实施建议,加强保护规划中提出的对街区保护与整治措施的可行性。
5、历史文化价值
作为济南古城现存的保留较完整的、最具传统居住与宗教特色的地区,将军庙街区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研究方面的极高价值。街区是古城的传统居住区;街区还集中了大量宗教建筑,是中西文化交流繁荣的区域;街区内整体风貌保存尚好,传统街巷空间基本保留完好,名泉水体、大树丰富,建筑遗产多样。将军庙街区的总体价值为:
(1)将军庙街区是具有济南“城泉共生”特色的传统居住区之一;
(2)将军庙街区是济南古城宗教建筑分布最为集中,同时最能体现多元宗教信仰的文化中心;
(3)将军庙街区建筑类型多样,体现了中西建筑精湛的建造技艺;
(4)将军庙街区是济南古城内中西文化交汇融合、商贸交流繁荣之地。
6、保护区划及保护控制要求
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南至泉城路,北临大明湖路,东至鞭指巷,西临太平寺街、西城根街,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总用地面积16.08公顷。
6.1核心保护范围
6.1.1核心保护范围的划定
规划划定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南至鞭指巷49号南侧外墙,北至寿佛楼后街4号北侧外墙,东至鞭指巷东侧边界,西至启明街西侧边界,面积7.23公顷。具体范围详见保护区划图。
6.1.2核心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对危房及严重破坏街区风貌格局的建筑进行必要的改造改建除外。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历史风貌。经批准允许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
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保护整治措施应坚持“小规模、渐进式”原则。
6.2建设控制地带
6.2.1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规划划定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四至为:南至泉城路道路中心线,北至大明湖路道路中心线,东至鞭指巷东侧边界,西至西城根街、太平寺街西侧边界,面积8.85公顷。
6.2.1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控制要求
建设控制地带内建构筑物、格局、街巷、院落、名泉、大树、名泉水体等保护措施应符合后述保护范围内专项保护措施要求,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高度、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相协调。
建设控制地带内整治更新应有计划、分阶段进行,不得大拆大建。
7、整体格局与风貌特征保护
本次规划整体保护街区与济南古城的格局关系,保护古城“一城山色半城湖”的整体格局;重点保护鞭指巷、西公界街,将军庙街、双忠祠街及众多文化资源点构成的“一纵、两横、多节点”的街区格局。
保护街区内部及其周围整体风貌,近期控制街区周围片区的建设,远期对街区周围片区内与街区整体风貌不协调的超高建筑、大体量建筑进行整治,使之与街区整体风貌相协调;保护“家家泉水,户户垂杨”人泉共生、紧密相依的传统格局。控制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现状以一到两层为主的整体高度及由街巷和院落构成的城市肌理格局。
8、传统街巷保护
街区内现存历史街巷按照现状保存情况进行分类保护,其中一类保护街巷6条、二类保护街巷11条。严格保护街巷名称、走向、空间尺度和街巷风貌,不得对街巷进行拓宽,恢复街巷传统铺装,保护和传承原有巷道空间氛围与感受,丰富视觉内容,提高景观质量。保护二类保护街巷名称、走向、宽度、尺度,不宜对街巷进行拓宽,因必要的市政设施及公共设施要对街巷进行拓宽的除外,保护街巷界面的完整性和连贯性,整治与传统街巷风貌不协调的街巷界面,使其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保留和整治传统街巷中的小型公共空间,在不破坏街巷格局与风貌的前提下,结合建筑整治适当增加口袋公园,并配置与风貌协调的小品,丰富现有居民生活方式,增加居民交流空间。
9、建筑
9.1建筑色彩控制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对规划范围内建构(筑)物进行分类保护。控制街区整体色彩与古城传统的“青砖黛瓦”基础色调相统一。严格控制不可移动文物、建议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原有建筑色彩,对建筑的修缮应尽量依照传统工艺和材料,运用传统做法进行,确保建筑色彩的真实性。
9.1不可移动文物
街区内共有不可移动文物24处,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8处。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应按照《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等文物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
9.2建议历史建筑
本次街区保护规划在街区范围内中新推荐38处建筑(院落)为历史建筑。对建议历史建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进行修缮,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
10、泉文化遗存保护
街区泉池水体的保护要与济南市泉城申遗相结合。街区内所有建设活动均要进行地下泉水泉脉的勘探工作,确定保泉深度,以泉池水体的保护为前提。
重点保护泉池水源,泉池水网格局,泉水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周围环境及相关文化空间,按照《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对街区内泉水历史文化遗存进行保护。
11、历史环境要素保护
街区内现存2棵挂牌古树名木,203棵景观大树。对街区中2棵挂牌古树按照《济南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保护及管理;对现存景观大树建议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甄别,对具备古树名木条件的景观大树进行挂牌,确定为古树名木的,按照《济南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保护及管理。
保护将军庙街区内石碑、城墙等历史环境要素,对城墙、石碑等历史环境要素进行标示,保护、维护活动不得改变其外观特征。
12、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
将军庙街区历史悠久,传统文化众多,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艺及众多历史人物。其中有2处济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杜福庄胡琴制作技艺和笙制作项目。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加强宣传与展示利用,将其中的突出内容逐级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与泉水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的的宣传与系统性展示,组织相关文化活动。鼓励相关的节庆或民俗活动,鼓励相关的老字号或文化类业态嵌入街区经营,鼓励有影响的文化活动在街区内开展。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优秀传统文化的文化空间的保护。
13、总体功能定位
规划以居住为主,兼具旅游、文化、商业等复合功能,是济南展示多元宗教文化、传统商贸文化、特色民俗文化的济南古城传统居住片区。
在保持街区居住功能为主的基础上,结合街区现状与资源特点将街区划分为六个功能片区,分别为多元宗教文化展示区、名人故居展示区、传统商业服务区、商业文化展示区、传统民居体验区、居住及配套服务综合区。
14、展示利用规划
将军庙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展示格局在济南古城“一环、一湖、一横四纵、两区、四泉群”文化展示体系内,街区内部与周围资源形成“一纵、两横、多节点”的展示结构,通过双忠祠街、启明街等重要街巷及明城墙遗址、双忠泉、孙家公馆、吴家公馆等重要文化节点,形成串联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和五龙潭的东西向文化展示轴线重要文化展示轴线。
结合现状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形成多元宗教文化展示线路和民俗文化展示线路。
15、道路交通规划
街区周围主次干路以既有规划为主,以保护街巷肌理为前提,提升街区与城市主、次干路的交通联系能力。在不影响风貌保护的前提下,梳理街区内交通,打通毛细街巷,合理组织交通,提高街巷通行能力。充分利用周边停车设施,解决游客及居民停车问题,以提升交通系统整体效能。街区内部以公交、慢性为主要交通方式,对非住区车辆采取限行措施,减少交通吸引。强化交通需求管理,严格控制车辆在街区内的通行权。合理利用公共交通,鼓励游客、居民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