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欢迎来到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无障碍浏览
        注意!网上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23-01-30 信息来源: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期,我市发现一些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违法通过微信、抖音等互联网平台销售烟花爆竹,非法送货上门,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为加强互联网销售烟花爆竹相关行为安全管理,市安办制定《关于加强互联网销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在互联网打击取缔违法违规发布信息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提供指导性意见。

        违法案例

        2023年1月3日,市中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公安部门线索,孙某于2022年12月7日分别在刘某、韩某处订购了部分烟花爆竹,12月8日到货后存放于自家门口进行销售,销售渠道为微信群。12月8日晚间,七贤派出所民警接举报将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查获并将孙某带回派出所问询,问询结束后,孙某返回家中,向未送货的微信群成员进行了退款并解散微信群。经案件全面调查,孙会共向7名群成员进行了售卖,涉案金额为556.5元,目前正处于调查处理阶段。

        2023年1月14日,市中局接到公安部门线索移交后立即进行展开调查,张某于济阳区两处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了一些烟花爆竹。2023年1月1日及7日购买,直接去购买地点用面包车拉的货,拉回货接着就在历下区山大路238号进行零售,是把车停在路边,烟花爆竹放于车内进行销售,还发了微信朋友圈,也有朋友通过微信向其购买,其送货上门,目前正在调查处理阶段。

        2023年1月17日,济阳区应急、公安部门共享抖音平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信息,两部门执法人员在济阳黄河大桥堵住一辆面包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经依法盘查,当场查获烟花爆竹72箱。经查明张某、齐某、刘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合伙购买烟花爆竹1200余箱,临时储存于齐某的住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区公安部门对三人做出行政拘留处罚,并收缴涉案烟花爆竹923箱。

        2023年1月18日,济阳区应急局与区公安分局网警信息共享,联手合作,锁定辖区内张某通过抖音平台售卖烟花爆竹。双方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位于新市镇的张某超市中,发现张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情况下,随意在网络和超市内售卖烟花爆竹制品,济阳区应急局依法对其售卖的烟花爆竹进行扣押,后续工作正在调查处理中。

        2023年1月19日,章丘区应急局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排查,发现有人通过微信群及朋友圈在某小区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区应急局迅速出击,联合公安部门和所属街道前往售卖地点进行排查,并当场查获一宗非法销售(储存)的烟花爆竹(46箱)。经查,当事人马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从外地购买一批烟花爆竹并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意图进行非法销售。区应急局依法对马某非法销售(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

        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