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100004526886T/2023-000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28 |
各区(县)应急管理局:
按照《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应急函〔2022〕85号)的要求,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1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纳入许可范围的柴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许可工作,确保在《通知》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变更、颁发等工作。要对企业及时开展督促指导服务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压实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申请柴油生产、经营许可,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柴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确保柴油生产经营安全。
附件:《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17号).pdf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