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局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参公人员)
二、学习要求
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自2022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必须完成近5年每年90学时继续教育,需尽快补充完成2018-2021年专业科目学时。
三、学习形式和途径
登录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221.214.69.254:9090/),进入公需课讲堂、专业课广场选择相应职称系列参加学习。
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7.73.255.69:9080/)用于学时查询、学时折算、证书发放等。省继续教育平台与市继续教育平台账号密码一致。
四、工作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要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努力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应学尽学”。
(二)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要全面学习新政策新要求,用好省、市两个继续教育平台,不断完善自身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2022年继续教育政策文件,可登陆以下网址查看:
http://221.214.69.254:9090/info/1262.jspx
(三)为完善信息,参加继续教育人员通过系统内“人员调转”功能,将所属单位统一修改为济南市审计服务中心。操作流程见附件。
附件1: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单位调转操作流程.docx